在养殖之前,必须要打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14:15:55 306 人看过

在公众区域打井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私自打井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可以不予追究(给予了法律的宽限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选址应注意以下事项:要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农民养殖场能强拆吗

一、农民养殖场能强拆吗

1、如果养殖场是在非法在基本农田上兴建的,属于非法建设,相关行政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拆除养殖场,并且恢复土地耕种,如果非法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可以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文例,从重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

(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

二、办养殖场需要哪些手续

办养殖场需要手续如下:

1、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2、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3、排污许可证;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6、办理工商登记;

7、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携带个人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书。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十八条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时,必须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水工程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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