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是什么合同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9 23:25:30 429 人看过

一、质押合同是什么合同呢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

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股权质押合同是何时生效

依法成立的股权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设立质权,必须签订质押合同,这是先决条件。但根据民法学原理,股权质押合同属于债权行为。设立质权系创设担保物权,属于物权行为。因此,质押合同的生效和质权设立,不能混为一谈。质押合同签订后,如果当事人不配合办理出质登记,将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合同注意的事项是:

1.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3.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4.约定违约条款。

5.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6.明确合同签订地。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5: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质押什么是质押呢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一、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哪几种一、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保证。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三、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四、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
    2023-04-12
    273人看过
  • 质押合同对主合同有什么要求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于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担保合同也归于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是否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呢?不会的,因为主合同的存在并不以担保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此,担保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一、质权种类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一)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二)权利质押:一般是将
    2023-03-20
    274人看过
  • 质押合同需要有主合同吗,质押合同算保证合同吗
    一、质押合同需要有主合同吗质押合同必须有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二、质押合同算保证合同吗质押合同不算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是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
    2023-05-06
    208人看过
  • 质押合同中质物的状况是什么?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如以仪器设备为质物的,不仅要说明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还要说明用于质押的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牌号、出产厂家、出厂日期等,并且要说明出质时质物的现况。一、拟制交付占有改定的程序是什么(一)设立书面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二)交付标的物1.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
    2023-03-05
    351人看过
  • 质押合同里的质押金是按合同约定的吗
    需要。以保证金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2023-08-01
    159人看过
  • 质押合同要式合同吗,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质押合同要式合同吗是的。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二、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1、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以合同进行的。当事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
    2024-01-24
    385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质押回购合同?如何理解股权质押回购合同?
    一、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质押的主体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在股权质押过程中,出质人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收益权让渡给交易对手方质权人。相应地,质权人支付事先约定的、一般不超过股权的收益权价值的对价。因此,在股权质押完成后,出质人通过设立、让渡股权标的物获得质权人对价而成为债务人,质权人成为债权人,并以质押股权作为其债务的担保物权。股权质押在质押期间,出质人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人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二、什么是股权质押回购合同?股权质押回购合同是以股权质押为基础演化出的创新合同。相对于股权质押而言
    2023-06-01
    463人看过
  • 质押合同(一)
    质押合同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支行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___万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2003)字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___万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_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万元。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
    2023-04-23
    381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质押合同分主合同吗,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质押合同分主合同吗主债权有质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主合同,质押合同是从合同,主债权合同有效的,质押合同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
    2024-01-20
    205人看过
  • 保证金质押质押合同有什么要求?
    保证金质押反担保合同的要求有: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2.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3.反担保仅仅限于约定担保;4.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担保人的追偿权。一、反担保的主合同是什么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在为债务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同时,会要求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这就是反担保。所以反担保的主合同是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消失则反担保同时消失。二、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是什么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是原合同的担保人。所谓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担保人行使权利受阻时,可要求作为追偿债权担保方的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三、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可否是被担保人?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被担保人。关于反担保合
    2023-03-22
    360人看过
  • 实践合同质押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动产质权的设立包括质押合同有效,质押人有处分权,质押物已交付于质押权人。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一、借款抵押物问题是怎样借款抵押物问题是不需要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但是因为设有抵押权,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就不能够随意的将有抵押权的房屋进行售卖。质押物和抵押物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质
    2023-03-13
    368人看过
  •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什么呢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的事项包括:1、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3、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的其他问题。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什么呢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n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n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n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n  
    2022-07-07
    491人看过
  •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
    我国质押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质押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需要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一定的给付才成立的合同,而质押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成立的合同。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四百二
    2022-07-13
    61人看过
  • 质权,押金,质押合同纠纷合同无效吗
    质押合同无效不一定导致质押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出质人向债权人交付质押物时,质权成立。先订立质押合同,再产生质权。因此,质押合同的无效不一定导致质押合同的无效。质押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质押合同出现纠纷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质押合同有约定的,由约定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
    2023-08-05
    1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反质押合同是什么意思?反质押合同是什么意思?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反担保质押合同是指担保人在为债务人签订质押合同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保证第三人在为债务人承担质押担保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向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适用反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与债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后,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
    • 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为什么是单务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或者双方的义务不具有对待给付关系的合同。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在质押合同中,公有出质人有义务,而质押权人是没有义务的。
    • 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5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在法律中一般情况,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质押合同属于一般合同,因而就应该有一般合同的特点。所以,质押合同的成立都是在合同签订的时候。
    • 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质押合同非诺成合同而是实践合同,质押合同成立需要转移质押物的占有。
    • 什么是著作权质押合同,著作权质押合同哪些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7
      版权质押合同是指享有作者产权的债务人或第三方与债权人就作者产权质押达成的合意。这个合意是债务人或第三者将作者的财产权质量为债权人担保债务的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折扣或拍卖作者的财产权,优先偿还出售该作者的财产权的价格。提供作者财产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叫出质人,根据约定获得作者财产权质押权的债权人叫质权人。版权质押的存在体现在有关主管部门的质量登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