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侵犯姓名权的关键要素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7 17:50:07 88 人看过

如果存在侵犯行为,可能的表现形式包括限制、阻止、干涉权利主体自主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的姓名或名称, 或者擅自冒充他人的姓名实施行为。2. 行为人可能有过错。3、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就可以认定已经造成了损害后果。

1.如果存在侵犯行为,可能的表现形式包括限制、阻止、干涉权利主体自主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姓名或名称,或者擅自冒充他人的姓名实施行为,或者擅自冒充他人的姓名实施行为。

2.行为人可能有过错。3、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就可以认定已经造成了损害后果,受害人列出其他特别的损害事实,即可主张权利。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侵 犯 姓 名 权 如 何 认 定 ?

姓名权是每个人重要的权利之一,它保护我们的个人形象和尊严。然而,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根据素材所述,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一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干预他人自由使用、改变自己姓名。这种行为包括盗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等,严重影响了他人的名誉和尊严。

2. 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盗用他人姓名,为谋求不正当的利益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3. 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这种行为同样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权,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为了保护自己的姓名权,我们应该采取措施来避免这些侵犯行为的发生。我们应该加强自己的安全意识,尽量避免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他人泄露或盗用。同时,我们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的姓名权。如果自己的姓名权受到侵犯,我们应该及时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表现形式包括限制、阻止、干涉权利主体自主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姓名或名称,或者擅自冒充他人的姓名实施行为,或者擅自冒充他人的姓名实施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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