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下我国劳务派遣现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1:01:56 371 人看过

目前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达6000多万。如何保护被派遣工的权益,规范派遣行为,促进劳务派遣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及法制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问题:使用泛滥待遇不平等

《劳动合同法》首次在法律中对劳务派遣作了专节的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劳务派遣的范围以及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义务和责任。但是,在实践中,劳务派遣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劳务派遣的使用泛滥。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目前许多用人单位在许多常规性岗位也使用劳务派遣,突破了法律的限制。而且,由于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门槛较低,导致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泛滥,客观上也造成了劳务派遣的增加。二是同工不同酬以及不平等待遇的现象广泛存在。被派遣工在工资、社会保险以及其他福利等方面与用工单位直接雇用的人员存在不平等待遇。实际用工单位并非被派遣工法律上的雇主,也导致许多被派遣工缺乏归属感和安全感。三是一些用工单位利用劳务派遣的方式逃避雇主责任或者降低劳动标准,劳动者权利遭受侵害时难以获得救济。四是劳务派遣的大量存在导致被派遣工分散,不易组织和加入工会,工会的作用较难发挥。

发展:提高门槛严格责任

规范劳务派遣,促进劳务派遣的健康发展,需要治标也需要治本,应完善立法,也应严格执法。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劳务派遣制度:

第一,提高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门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有50万元的注册资本就可以设立劳务派遣公司。这样的门槛显然过低,相当于变相鼓励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由于劳务派遣公司经营的是人力资源的管理和服务,其经营好坏将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因此,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要求应较一般公司的设立条件更严格,甚至可以实行审批制。例如,美国有十个州的法律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在开业前必须向州登记,一些州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设立实行审批制,甚至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人员都必须接受政府的审批。此外,一些州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则有严格的资本要求。

第二,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日常监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劳务派遣公司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日常的、重点的监察,督促其合法经营。鉴于现状,我国可以引入年度审查制度,即劳务派遣公司每年必须向主管机构提供证明其已支付工资和参加法定社会保险的证据后才能通过年度审查。美国一些州,如佛罗里达州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只有向主管机关提交已经履行了有关工资、税收、工伤保险以及雇员福利支付义务的证据后,主管机关才能颁发劳务派遣机构的初次和后续的许可。

第三,严格法律责任,特别是落实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在实践中,用工单位往往免于承担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应进一步落实该规定,派遣单位侵犯被派遣工合法权益的,实际用工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是应承担被派遣工处于其控制过程中产生的责任,包括工资、加班费用、安全和卫生、休假、就业歧视等雇主义务和责任。

第四,促进劳务派遣行业的规模化和专业化经营。据统计,我国劳务派遣公司超过2万家,普遍规模不大,经营不规范。而美国有200万—300万派遣工人,但美国50个州里大约只有700家劳务派遣机构从事劳务派遣服务。因此,应提高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门槛,控制劳务派遣公司的数量,扩大劳务派遣公司的规模,打造若干全国性的劳务派遣机构,提高其竞争力,打破当前普遍存在的小作坊的经营方式,提升整个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利弊:效率对公平

从供给因素看,劳务派遣提供了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生活方式的改变导致一些人愿意从事临时性的派遣工作,有些雇员愿意将工作内容的多样性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而派遣工作可以满足这种偏好。

从派遣机构看,派遣公司可以为用工单位提供招聘、培训、考核、财务、解雇等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而且,随着与劳工有关的法律越来越复杂,派遣公司的专业性可以帮助雇主有效降低风险和责任。通过分工,用工单位可以专注于自身的业务经营,劳务派遣公司则可以充分利用规模和专业优势,帮助用工单位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劳务派遣的经济合理性也得到一些国家的认可。例如,在美国,纽约州在其2002年通过的一项州法中明确指出,劳务派遣机构为该州的商业和市民提供了有价值的服务,因此,劳务派遣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应该予以明确。阿拉巴马州2006年通过的《劳务派遣机构登记法》也明确指出,劳务派遣是阿拉巴马州新兴的产业,劳务派遣机构为雇主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机会以开发满足人事需要且效率更高的方式,并且为雇员提供了某些如果没有劳务派遣机构雇员可能无法获得的福利。

当然,劳务派遣也有其弊端。劳务派遣的典型特点是名义的用人单位与实际的用工单位相分离,雇员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合同,却在实际用工单位工作。由于存在两个雇主,雇主的责任不易分清,同时,被派遣工被临时派遣到不同的用工单位,缺乏职业归属感,不利于与雇主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而且,由于法律上的雇主不同,被派遣工与实际用工单位其他雇员在工资、福利等方面往往存在差异,容易造成就业上的不平等待遇。

可见,由于劳务派遣利弊并存,一方面应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应对其加以规范,克服其存在的弊端,特别是应注重保护被派遣工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起诉状
    劳务派遣
    需写明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请求事项(赔偿事项)、事实与理由(赔偿事实和依据)以及年份时间。一、离婚第二次起诉书怎么写离婚第二次起诉书首部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然后列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起诉书中还要写明上一次起诉的基本情况和案件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立案案由该怎么写民事起诉的案由,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1、原告,多人需依次写。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
    2023-06-25
    261人看过
  • 浅析我国当前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目前,对于家庭暴力的内涵还没有全国性的法律做出权威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一、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中,当家庭关系还没有破裂时往往具有私密性。“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观念又为这种私密性加上了一道防线。因此要对家庭暴力精确统计几乎是不可能的。下面以几个区域性的调查和妇联系统信访收集的资料进行说明。这些区域性调查中首先留下了“家丑不可外扬”的影子,在暴露家庭不和睦方面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报喜多报忧少。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家庭暴力肯定比统计在纸上的多。有关调查统计: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举办了遵循概率抽样原则,采取整
    2023-06-14
    420人看过
  • 我国劳务派遣产生的背景
    大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是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产生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我国体制内积存了大量的低效率和无效率劳动力。随着企业用工制度朝着市场化方向改革,企业开始控制人员数量增长,并精简人员,劳务派遣成为企业避免直接冲击社会、进行正常裁员和非正常裁员的重要渠道。劳务派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自发选择的结果。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以及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度推进,我国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自主地位日益确立,它们会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趋利避害,自发地决定用工、就业形式和经营形式,这是劳务派遣产生、发展的根本前提。劳务派遣制产生和发展的社会背景:知识经济和人才流动。知识经济与工业经济最明显的不同之处,便是通过不断地满足各种消费群体不断变化的多种需求,来实现企业经营活动的良性循环,所以,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对劳务工人的需要更为多样性,更为动态化。由此应运而生的一个新的具有高度专业技术知识、
    2023-06-10
    389人看过
  • 浅析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现状
    我国多年的企业改革,尽管在企业激励制度方面的设计也不少,如承包、租赁、奖金等,但这些制度都是着眼于短期激励。短期激励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管理者增加当年利润的积极性,但会出现管理者为追求眼前利益而牺牲企业长期发展的行为,使许多企业出现严重的潜亏,或者缺乏长期发展的后劲。在我国经营管理着的收入构成中,长期报酬的比例很低,所以,设计我国企业经营者的薪酬计划中,应当把长期激励作为重点。也因此,股票期权制度近几年在我国成为讨论的热点。我国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措施的第一部成文法是1999年**股份推出的《激励机制实施细则》,而最早公布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是**科技。当时广东福地共有16位高管人员从中受惠,每人获得奖金从32万元到36万元不等。现在,我国很多城市已经开始进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探索,上海、武汉、深圳还制定了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办法,一些在香港上市的红筹高科技公司如四通
    2023-06-12
    89人看过
  • 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其解决对策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一)资本市场中小企业融资状况。目前,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中小企业融资的状况并不十分理想。我国在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有1200多家,但大都是国有企业,仅有那些产品成熟、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类的少数中小企业可以争取到直接上市筹资,或者通过资产置换借“壳”买“壳”上市的机会。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为筹得更多的资金,各地、各部委都竞相推荐大公司上市,这也导致中小企业进入证券市场中小企业融资非常困难。在加之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缺乏完备法律保护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二)民间、政府中小企业融资状况。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多数在民间中小企业融资,采取职工入股的方式筹集资金,或借民间的高利贷。尽管筹资成本较高,但由于手续简便、资金到账及时,多数中小企业还是愿意到民间中小企业融资。但由于民间资本毕竟规模不大,且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所以
    2023-06-09
    196人看过
  • 我国劳务派遣工权益屡遭损
    据推算,全国劳务派遣工不少于2000万,同工不同酬、不予参加社保、维权渠道不畅问题突出劳务派遣乱象,该管管啦!(透视劳务派遣乱象)【核心阅读】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派遣工合法权益被损害问题突出。据全国总工会对10多个省份的调查结果推算,全国劳务派遣工不少于2000万。一些行业和用工单位已经把劳务派遣作为主要的用工方式,个别单位甚至达到了90%。在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周玉清介绍。此前,国际知名奢侈品牌古驰(Gcci)因涉嫌加班黑幕及虐待员工遭遇调查,劳务派遣也成了厂方逃避责任的挡箭牌。怎样遏制劳务派遣乱象,一时间成为热议的话题。劳务派遣被严重滥用有的单位派遣工占到90%,很多在主要或长期性岗位上工作有一份材料显示,广东省金融系统57.4%的劳务派遣工从事主业岗位。某国有银行广州15家分支行当中有290
    2023-06-04
    414人看过
  • 评估前审计现状浅析
    随着资产评估这一中介服务行业愈来愈多地在社会生活中出现,人们对资产评估的了解、理解也在不断深入。最初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时,还没有人会联想到审计,人们把审计与资产评估完全独立开来对待。随着我们对资产评估的熟知度的加深,有关各方都逐渐认识到评估前最好先审计,审计是评估的基础之一。于是,发展到现在,在涉及企业改制、股权转让、企业清算、资产重组等广泛的领域中,审计与评估往往作为配套程序一同出现。由于不论从立法政策上、理论研究上、职业准则与规范上、行业管理上等诸多方面,审计与评估历来是各自独立、自成体系的,使得目前在具体业务开展时,审计师与评估师之间也难免各自为政,难以很好地配合与协作。一、现状及分析1、因缺少针对特定评估目的服务的审计业务的行业执业规范要求,而审计报告使用者也没有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造成CPA在实务操作时的随意性。CPA在实施审计前,一般会先关注审计报告的用途,然后进行审计风险评估并
    2023-04-24
    222人看过
  • 如何完善我国的劳务派遣制度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规模和数量还有限,从需求来看,仍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劳务派遣虽然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已在我国显示出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在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促进城乡就业结构转变、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等方面,劳务派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劳务派遣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虽然有一些是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但是,更主要的还是法律规章不健全、政府政策缺位造成的劳务派遣业缺乏规范、发展缺乏保障的问题。应分阶段实施以下具体战略步骤:首先,近期内通过制定部门规章,使劳务派遣业享受有关就业促进的优惠政策,使之成为促进就业安置的重要渠道。其次,在两年时间内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制定发展劳务派遣业的部门规章,明确劳务派遣的合法地位,明确劳务派遣业的经营资格及相关工商、税收政策。第三,用
    2023-04-22
    111人看过
  • 浅析当前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对策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1、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
    2023-04-24
    26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中职员职务侵权的单位责任分析
    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在我国新近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已经得到了明确的肯认。但在劳务派遣过程中,派遣职员在职务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责任划分却缺乏相关的法律界定。因此,从侵权责任的角度厘清派遣职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主体就成为适应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发展的客观需要。一、劳务派遣与传统用工方式的区别一般而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受特定企业委托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企业工作,其劳动过程由企业管理,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等由企业提供给派遣机构,再由派遣机构支付给员工,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项事务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有别于传统的用工模式,因为传统的类似雇用的用工方式只涉及双方主体,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却不同,它存在三方主体,包括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职员。可见,在劳务派遣关系中的用工与用人发生了分裂,也就是说员工是在与自己没有劳动关系的单位提供劳务
    2023-06-10
    194人看过
  • 实现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的可行性分析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教师合法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要是可替代性的,暂时性的工作都是可以用劳务派遣的。因为外聘的教师是属于可替代性和暂时性的工作,所以是可以用劳务派遣的。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023-07-06
    328人看过
  • 我国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分析的现状
    一、我国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分析的现状我国中小企业财务报告分析主要是指标分析。基本财务指标主要是根据三张会计报表为依据,通过比率分析达到分析报表的目的。其指标包括盈-利比率、偿债能力比率、资产管理比率。反映中小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很多,通常使用的主要有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销售期间费用率、资产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偿债能力分析分为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主要的指标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利息保障倍数。资产管理比率是用来衡量中小企业在资产管理方面的效率的财务比率,主要包括营业周期、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现金流量分析有利于报表使用者正确评价中小企业的支付能力,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其中流动性分析是指将资产迅速转变为现金的能力,主要有现金到期债务比、现金流动负债比、现金债务总额比。获取现金能力分析是指经营现金净流入和投入资源的比值,包括销售
    2023-06-01
    399人看过
  • 浅析完善我国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论文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论文摘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于是硕布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初,其自身的缺点和不完善性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逐步显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尽快完善这一法律,以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将从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理解、界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区别和联系的角度出发,以相关的案例加以解释,从而详尽地说明为何要完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其实现的具体途径。一、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因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颁布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初,那时市场体系尚不完善,不正竞争行为也没有充分显现。而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现实生活中出现许多“不良”行为。如:专门制造、销售他人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演;用自己的商标贴在他人的知名商品上,以树立自己的品牌;使用他人具有独创性的但未申请专利的商品外形等行为。这些行为显然违
    2023-04-24
    280人看过
  • 我国现行公司资本制度浅析(上)
    论文摘要:新实施的《公司法》做了重大修改,修改主要体现在:将实缴资本改为认缴资本、降低公司最低资本限额、放宽出资期限、扩大投资方式等方面。修改后的公司资本制度仍属于法定资本制范畴。这次重大调整使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更加完善。新实施的《公司法》做了重大修改,在此次修改中,借鉴了国际上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趋势,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较大的修改,摒弃了严格法定资本制,过度到允许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其变化和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仍属于法定资本制范畴1993年的《公司法》关于公司资本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23条、第25条、第78条,这些规定强调资本总额一次发行,一次性全部缴纳,不允许分期缴纳,实行的是严格的法定资本制。2005年对上述规定进行了较大修改,修改后的《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
    2023-06-05
    24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国税局劳务派遣工可以当做代扣代缴的劳务派遣工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3
      国税局的劳务派遣工不能转正。确切来说,根本不存在转正的问题,原因有两点:1、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即劳务派遣工根本不是国税局的职工,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工,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工与国税局之间不存在用工关系。2、国税局的在编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公务员必须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才能录用,即逢进必考。所以,劳务派遣工只能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公务员序列,不存在转正的
    • 当今劳务派遣怎样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现在如果劳务派遣的话,具体是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 我国劳务派遣合同中约定的劳务服务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2
      劳务派遣协议应包括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以及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金额等重要内容。
    • 劳务派遣的现状分别存在哪些情况?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17
      1、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其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相应责任,阻碍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的用人单位把本单位职工分流到新组建的劳务派遣组织,再由派遣组织重新派遣到原单位的原岗位工作,而工资福利待遇却与原来的待遇相差甚远。 3、劳务派遣将被牵线的人员全部收归为劳务派遣组织的职工,实际上是为劳务派遣组织提供财源,达到其对被派遣人员长期收取管理费的目的。 4、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
    •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签订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务派遣业务是种全新的人事服务业务,也可称作雇员外派,员工租赁等等。是随着社会化分工的不断细分,而衍生出的一种新兴行业,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通过劳务派遣可为不同企业提供多标准、多层次、灵活可靠人员,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各类人员的需求。同时用人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具有资质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适合本企业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