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止告知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1:42:10 391 人看过

行政复议的中止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多少日没有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期间有该条例第四十一条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对因该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对因其它原因而中止复议的,没有时间限制,要等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再恢复复议审理。

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一、行政复议后多长时间出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中止行政复议有期间限制吗
    这个要看中止的事由了,一般是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期间有该条例第四十一条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对因该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对因其它原因而中止复议的,没有时间限制,要等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再恢复复议审理。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
    2023-02-17
    129人看过
  • 未告知行政复议期限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未告知行政复议期限的处理方法是什么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的期限的,复议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1.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2.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3.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
    2023-12-06
    93人看过
  • 2024行政复议期间停止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政复议期间停止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1、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2、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二、行政复议受理机关是哪些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可以是: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
    2023-11-23
    232人看过
  • 中止执行复议的规定
    一、中止执行复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我中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止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异议,法院裁定异议申请不受理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二、破产法中止执行程序有哪些步骤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人享有继续占有、
    2023-06-06
    197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知道”之前必须“告知”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独家观点】建议增加一款:申请复议期限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复议的权利和申请复议的期限之日起开始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出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法津较真】“行政复议期限”对相对人获得复议救济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相对人只有在法定复议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才有可能获得复议救济,否则将丧失通过行政复议途径救济自己的权利、监督行政行为的权利。从立法技术来说,《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是良好的,既有严
    2024-04-18
    108人看过
  • 行政复议裁定中止审理期限为多少年
    中止执行行政复议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但存在以下三种情况。60日以上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尚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二)自然人作为申请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权利义务承受人尚未确定的。行政复议期间中止的情形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期间有该条例第四十一条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对因该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对因其它原因而中止复议的,没有时间限制,要等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再恢复复议审理。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2023-08-07
    55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止,有时间限制么
    是的,时间不确定,但中止原因被消灭后。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必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需要送有权机关解释或者确认的;(六)案件的审理必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但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解除诉讼原因后,恢复诉讼。行政复议中止情形行政复议中止情形: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07
    160人看过
  • 2024程序性行为行政复议中止的规定是什么
    一、程序性行为行政复议中止的规定是什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二、行政复议中止可否转为复议终止1、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
    2023-11-20
    92人看过
  • 未告知复议权利的复议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六十日,除法律规定的超过期限的情况外。若有行政复议机关,应向其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因此,行政复议未告知复议的期限为一年,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另外,根据《
    2024-01-05
    316人看过
  • 行政复议案件后果中止有期限吗
    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行政机关中止处理案件是有期限的。中止的原因存在的期限,就是行政复议机关中止处理的期限;在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则应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具体的中止处理的期限则要视具体的中止原因而定。法院中止审查有期限吗法院中止审查有没有期限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中止案件的审理是没有具体期限规定的,只要中止的情形消失,就会恢复案件的诉讼。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中华人民
    2023-07-28
    236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中行政复议受理的规定
    行政复议受理的范围申请复议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
    2023-04-30
    33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一般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行政复议法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一般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申请对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对工伤认定的决定不服,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的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部门的上一级部门或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
    2024-02-07
    483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止后的期限应该如何计算
    行政复议中止期限一般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行政复议中止是指复议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对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复议实践中,复议机关往往因为出现某些特殊事由而无法正常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但又不能因此撤销案件,在此情况下复议机关可以通过复议中止制度暂时中断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期限是自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天之内提出,不过有法律规定大于六十天的除外;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有别的正当理由导致在法定申请期间之内不能够申请的,申请期间从障碍解除之日起重新计算。申请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
    2023-07-08
    427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有效期为几天
    中止行政复议的处理是有期限的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和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第四十二条(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权利义务承受人尚未确定的。对于这三种情况,如果60天内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尚未消除,行政复议将终止。哪些是引起行政复议中止的因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2023-08-16
    49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未告知行政复议的权利,复议期限怎么计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未对这种情形进行规定,但是在实务中往往参照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四十一条执行,即: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对此种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第八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申请权或
    • 中止行政复议期限的失效期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2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 中止行政复议期限就是这个了。
    • 行政复议后重新告知期限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5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涉及行政机关能否正确地行使其权力,而且还关系到公民、 行政复议后重新告知的期限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充分地行使其行政复议申请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
    • 中止行政复议期限有哪些期限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7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
    • 未告知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是多久有何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2
      其实法律并没有规定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复议权利,复议期限如何计算,只是告知自己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权利时在60日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