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5条的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知识:
女职工“三期”的时间
【女工孕期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工保护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工保护哺乳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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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三期能否降低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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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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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是否可以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降低其基本工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4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根据国务院第9号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则根据劳动部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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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降低其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81988年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由于规定的是不能降低“基本工资”,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将“基本工资”外的其它工资降低,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明确了不得降低工资,不再是“基本工资”了。 发生劳动争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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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能否以其他原因降低其的劳动报酬、基本工资降低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我现在遇到同样的问题,公司想要辞退我。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第17条中明确规定: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 任何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降低女职工的劳动报酬或者福利待遇、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以结婚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反前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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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四期保护是什么?用人单位能否降低其工资或者解除劳动?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3女职工“四期”保护是指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主要包括女职工在“四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的限制,产假和哺乳假等规定。女性生理机能决定了女职工有月经、怀孕、生育、哺乳等生理变化,导致女职工在劳动作业能力上发生一定变化,需要特别的保护。用人单位能否降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工资或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