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定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7:51:24 116 人看过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一方遭受的损失,过错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是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因重婚对一方的存在;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较高。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要考虑过错方有无固定的经济来源。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地区,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从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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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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