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是否能胜诉,主要看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是否合理,符合法律规定,证据充足的一般会胜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执行异议的规定
执行异议的规定如下:
1、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
2、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
3、执行过程中,案件当事人和利益相关的案外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必须是案外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异议的不是案外人异议;
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它既包括主张对该标的享有全部所有权,也包括主张对该标的享有部分所有权利;
3、一般应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由于规定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但非法院作出的一些法律文书也由相应法院执行,因此,常常会出现生效法律文书制定的主体与执行主体不同;
4、案外人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异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5;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负有举证责任。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阐明事实。案外人提出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
执行异议是否中止执行
59人看过
-
执行异议是否中止执行
310人看过
-
执行异议是否影响执行
280人看过
-
被执行人是否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313人看过
-
执行异议裁定复议期间是否可以执行
463人看过
-
确认之诉是否具有可执行性吗
373人看过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
执行异议是否可以中止执行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0综合一下这两条规定,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被执行人)与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但第二百五十六条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中只规定了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情形。据此可以得出结论,案外人提出异议期间中止执行,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的审查期间不中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
-
执行异议可否终止执行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1不一定。 1、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应当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停止执行。 2、执行异议,是指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
-
行政强制执行是否具有可诉性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0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可诉性。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
行政强制执行是否具有可诉性?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28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可诉性。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