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实际履行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0:12:06 284 人看过

合同到期实际履行如果对方接受的有效。合同到期后,权利义务终止。当事人在合同到期后实际履行,对方没有异议的,视为合同继续延续,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

一、劳动合同到期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

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

二、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期是否自动顺延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合同到期后,合同效力自动终止。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或补签让合同效力继续。在劳动合同中,合同到期后,合同的效力也是终止的,只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提出续签,但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接受单位管理,用人单位照样支付劳动报酬的,表示双方都愿意续签,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合同到期不会自动续期,如果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在自己离职的时候,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在租赁合同中,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商铺的房租到期了是不是可以不租房直接走了

首先发给承租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时交还房屋,如果对方拒不接受,可以要求街道办事处和物业一起送达或者公证送达,如果承租人仍然不愿意搬出则可提出侵权之诉,要求其返还房屋,如果对方还愿意搬出,可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合同到期,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除合同约定必须要续租的情形,房东是有权不续租的。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房东不愿意协商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到期后搬离租赁的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实际履行但未签订合同
    如果未订立合同,但双方均已实际履行合同的,该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都是合同订立并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才会履行合同。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决定合同性质的主要义务,而对方也接受了履行。合同未生效但一方已经实际履行的会怎样?合同未生效但一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在另一方未表示反对时,意味着合同已生效。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通常是因为该合同为附一些条件,在条件未达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在另一方未表示反对时,就意味着所附条件已经作废,合同已经生效,合同当事人应受到合同所产生的效力所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
    2023-07-02
    106人看过
  • 有借款合同 没实际履行
    写了借条,只是证明双方具有借贷的合意,但借贷关系并未真正生效。借贷关系,除了出具借条外,还需要有款项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款项交付凭证才能真正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出具了借条,但对方未实际交付资金,借贷关系并未实际生效,对方手里的借条实际上是一张“白条”,是“空头支票”。既然对方未将资金交付,那要求对方出示资金交付凭证,对方拿不出交付凭证,就不能证明款项已经实际转移到手中,这样,法院不会支持对方的主张的。一、借款时个人写的借条效力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
    2023-03-11
    416人看过
  • 合同到期未续签但实际履行义务的,属重新订立合同吗
    合同到期未续签但当事方仍然继续履行义务的,属于重新订立了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
    2024-04-27
    84人看过
  • 实际履行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案情]某罐头厂有两台闲置的机器设备要处理。某果品加工厂听说后,即到罐头厂联系购买事宜。双次协商后,签订了合同。规定,果品加工厂以15万元的价格购买机器设备,合同生效后十天内果品工厂到罐头厂付款提货,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2%的违法金。某冷库也听说罐头厂要处理两台设备。冷库正需要,且价格便宜,也派人到罐头厂洽谈购买。但迟了一步,设备已卖给了果品加工厂。冷库考虑若购买新的设备要花上近三倍的价格,见设备未运走,机不可失,就对罐头厂说,愿以2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机器。罐头厂见有利可图,便与冷库签了同样的合同,只是价格高了,并要求冷库尽快来人付款提货。第三天即派车来提货,不巧这一天果品加工厂也来提货。双方互不相让,均有合同为据。罐头厂自觉理亏,对果品加工厂说愿支付违约金,合同就不再履行了。但果品加工厂坚决不同意,一定要机器设备,罐头厂与冷库联合强行让冷库将设备拉走,对果品工厂置之不理。于是,果品加工厂向
    2023-06-07
    62人看过
  • 实际履行日期与合同签订日期不符
    合同实际履行时间与签订时间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时间为准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日期要约定吗合同签订日期并非民法典中规定的必须约定的条款,所以,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约定合同签订日期也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中华人民共
    2023-07-11
    344人看过
  • 阴阳合同是按实际履行的执行吗
    一、阴阳合同是按实际履行的执行吗是的。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法律效力。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所以,阴阳合同中的阴合同因为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但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合同照样无效。二、阴阳合同的风险是什么(一)无法取得高额贷款的风险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较低,买家在申请银行按揭贷款时,银行将根据备案价格和评估价格来综合评定发放贷款,而银行发放贷款将以低于实际价格的标准发放贷款。银行对二手房贷款
    2023-05-03
    284人看过
  • 差价补偿可以替代实际履行吗?
    在期房交易中消费者经常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开发商最后交付的成品房,其公共部分(包括外墙)的装修与合同规定的不符。消费者尽管对此极为不满,但是却很难如愿地使开发商按契约约定的装修条件实际履行,开发商往往是用补偿差价的方式解决。他们的依据就是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契约》的第7条(2000年前版本的第6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未达到部分的差价(此处为协议而定)向乙方补偿。面对着这把尚方宝剑,大多数消费者只好知难而退,自认倒霉了。在这里,开发商故意曲解了法律本意,以达到坑害消费者的目的。其实,制定《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契约》第7条时,是考虑到期房合同的履约期限比较长,可能会发生因某种客观条件的变化,使原契约约定的装修确实无法履行的情况。为了便于合同的履行,契约约定开发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变通,但要给予买家差价补偿。该条款本是为合同履行中
    2023-06-05
    100人看过
  • 实际未履行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一、实际未履行的借款合同有效吗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
    2023-05-06
    435人看过
  • 合同到期了事实履行合同还有效吗?
    合同到期事实履行合同没有效,合同到期后,按约定履行完义务的,就不需要再履行,也就不生效,如果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视为又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原合同还有效吗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原合同若是存在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该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若是不存在以上情况,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履行完毕,即告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
    2023-08-10
    268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但未签订有效吗
    一、合同实际履行但未签订有效吗合同未签订但实际履行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即使未按照法定或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只要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自对方接受时成立。例如,当双方已经开始了实质性的合作,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可以视为合同已经成立。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二、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口头协议在某些情况下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1.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订立合同。2.口头协议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因为口头协议的内容难以证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建议尽可能将口头协议转化为书面协议,以便在出现争议时提供证据。三、履行未签合同的法规依据履行未签合同的法规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的相关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
    2024-02-26
    299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后是否可以被判定为无效?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仍然可以确认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容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非劳动合同文件能否认定为劳动合同—何某与某服装公司劳动争议案原告:何某被告:某服装公司一、基本案情何某于2008年3月3日至12月3日期间在某服装公司任服装工艺师,单位提供了何某的录取通知书,其上有:您接到本录取通知书视为试用期期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自2008年3月3日起至5月31日,其间薪金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月,其它500元/月;转正后基本工资不变,其它1000元/月的内容;另外该通知书还对工作职责、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待遇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并且有何某和单位的签字盖章,单位主张该录取通知书即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何某认可该证据真实性,否认该录取通知书为劳动合
    2023-07-03
    299人看过
  • 签了合同末实际履行要交税吗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
    2024-01-27
    149人看过
  • 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定金能退吗
    一、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定金能退吗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如果可以抵作价款,就不能退,如果不抵作价款的话,定金是应该退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定金的数额如何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以双方约定为准,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
    2023-05-06
    56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地是在哪里?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履行地点仍然无法确定的,则根据标的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履行地点。如果合同约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补充协议证明原合同无效怎么做1、可以双方协商后统一约定。2、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3、法律规定
    2023-06-22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到期不签实际时间可以强制履行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4
      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除开”法定顺延“的情形,当劳动合同期满时,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有选择不续签或不顺延,终止劳动合同履行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
    • 实际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0
      不能再行使,如果双方都已经用实际行为继续履行合同的,原来约定可以在继续履行之前行使的合同解除权不能再行使。
    • 以实际行为变更合同的履行期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1
      1、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改变,属于法律中规定的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的履行是动态的过程,因客观因素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达成变更是合同履行的常态,处理合同争议时应注意不唯书面合同论,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复杂、动态、丰富的过程,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通常伴随着双方当事人根据客观情况及形势变化等因素而进行的
    • 实际履行可以成为合同生效条件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01
      实际履行可以成为合同生效的条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保管合同在保管物交付时成立生效,当事人也可以同意实际履行作为合同的生效条件。
    • 可撤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6
      可撤销合同的履行地点以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准。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地点按照争议标的确定。即时结算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