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01:00:26 460 人看过

刑事自诉人的权利:刑事自诉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有权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提起上诉。刑事自诉人的义务:经传唤后必须出庭,不允许中途退庭,如果两次传唤后拒不出庭或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

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可以依法对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审理。

一、刑事自诉范围包括什么

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了以下三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予以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虐待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侮辱诽谤案、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相对轻微,对被告人很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即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案件。与此同时,在此类案件中自诉能否成立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

(三)被害人有证据来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此类案件指的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了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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