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股东与实际股东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15:40:31 67 人看过

冒名股东与实际股东的区别是权利义务不同,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冒名者实际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权利并承担风险。

冒名股东的认定应当区别于实际股东。首先被冒名者不能认定为公司股东。如果认定不存在的人为股东,将会因股东的缺位而导致股东权利义务无人承受,不利于维护公司团体法律关系稳定;如果认定被盗用名义者为股东,因其既无真实出资,亦无与冒名者的合意,不仅不符合股东的基本要件,而且将导致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其次冒名者亦不能认定为公司股东。冒名无非是为了规避法律禁止性规定,如果认定冒名者为公司股东,有违公序良俗原则,是立法者之禁忌。

对冒名登记成立的公司,如果构成事实上的一人公司,应当认定公司成立无效,一方面解决了股东资格问题。另一方面涉及到债权人权利实现的,由公司实际投资者承担偿还责任。这样处理即维护了法律尊严,制裁了违法分子,又达到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目的。如果虽然存在冒名股东,但并未构成一人公司,其他股东对此不知情的,为了保护无过错股东利益,不宜认定公司成立无效或强制其解散,而应收缴该部分股权,通过拍卖或者由其他股东认购等方式,确定新的投资人为公司股东。

所以,冒名股东与实际股东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他们的权利义务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他们在法律合法性方面也存在很多不同,当然如何处理冒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的权利的纠纷的问题,还是需要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的,冒名股东的存在是经过社会发展的变化而出现的,而其出现也是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的,但是是否合法是需要斟酌的。

什么是冒名股东

所谓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冒名者实际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权利并承担风险。但被冒名者既无出资之意,也无经营之实,而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文件等却将其列明为股东。被冒名者没有出资设立公司、参与经营管理、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意思表示,也无与公司其他股东设立公司的合意,且根本不知情。

什么是实际股东

实际股东为了规避法律禁止设立公司的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名义股东根本不存在或者根本不知情。如果公司有效成立,由于名义股东的缺位,实际股东必定亲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必定知晓实情,而公司登记或股东名册中记载的不过是形式意义上的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名实不符股东资格的认定-隐名股东和冒名股东
    名实不符股东资格的认定名实不符股东主要包括隐名股东和冒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主要为规避法律型。我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对公司投资领域、投资主体、投资比例等方面做了一定限制,如国家机关不得开办公司,外方投资不得低于一定比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低于2人,超过50人等。有些投资者为了规避这些限制,采取隐名股东的方式进行投资。也有少数隐名股东为非规避法律型,主要是出于不愿公开自身经济状况原因而采取的隐名投资方式。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公司股东的认定问题。笔者认为,隐名投资多数情况是为了规避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故在认定股东资格时,一定要严格遵循制裁法律规避行为原则。即法律不应支持或者纵容违法行为,应当对法律规避行为加以规范和制裁,将非法的法律关系通过法律强制力恢复到合法
    2023-06-09
    394人看过
  • 名义股东把股份转给实际股东怎么办
    一、名义股东把股份转给实际股东怎么办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司名义上的出资者将其股权进行转让是合法有效的行为。然而,这种转让仍须遵循以下严格规定和条件:首先,需要获得至少过半数其他股东的明确同意;其次,名义股东必须与实际股东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再次,股权变更事宜必须得到登记机关的核准并完成相应的变更手续,同时,已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最后,还可能存在其他特定的条件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
    2024-07-08
    402人看过
  • 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资人的姓名和名称并不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必须的明示条件,故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并无创设股东资格的效果;公司设立登记具有创设公司法人资格的功能,但就股东资格而言,工商登记并非设权程序,只具有对善意第三人的证权功能,因而是宣示性登记。因此,审判实践中,在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并存的情况下,对股东资格的认定既要坚持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又要考虑具体的事实情形,综合分析,形式与实质兼顾。也就是说,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并存时,在有第三人存在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应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采用形式主义规则,以体现股东姓名或名称的宣示性登记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但是,民事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意思表示由外部行为表示和内部行为意思构成,当外部表示与内部意思不一致时,则要以“真意主义”来考量,因此,在不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为了追求真实,实现权利义
    2023-06-28
    258人看过
  • 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什么意思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实际出资人则与名义股东相对,为隐名股东。《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4-14
    172人看过
  • 股权法律制度中实际股东与隐名股东权益规定
    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隐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协议的写法是什么?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实际出资额本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其中甲方实际出资元,乙方实际出资元。甲方出资方
    2023-07-10
    304人看过
  • 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谁承担债务
    是由名义股东承担,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就要看约定的情况来进行协商。名义股东,顾名思义就是她名义上是股东,但是没有承担股东的责任,也没有履行股东的义务。股东对一个公司的责任是要对于自己相应的份额进行财产的出资和缴纳,也就是说在公司的运营过程当中,股东是要注入自己的财产的,如果没有注入,并且对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问题,没有承担一点点责任的话,这个人就叫做名义上的股东,而不是实际上的股东。名义上的股东,不是股东的一般形式,所以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股东一般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以及名义股东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对于公司的债务规定已经债务承担作出了明确的划分,公司整个是企业法人,这个企业法人要对于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但是股东作为自然人,仅仅是企业这个法人的参与者和投资者,而已是没有必要。对于整个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只需要按照自己的股份份额为限
    2023-02-04
    219人看过
  • 为什么工商注册的股东与实际股东不同?
    对公司外部而言,公司的股权应当以对外公示的工商登记为准;而在公司内部,有关隐名股东身份及持股份额之约定等属于公司与实际出资人或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的合意,除非隐名股东要求变更为显名股东以外,该约定不会引起外界其他法律关系的变化,亦不会破坏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故一般应当认可其有效性;另外,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未经登记的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如何去掉工商注册股东的名字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
    2023-07-11
    375人看过
  • 实际股权转让与名义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1、已参与公司管理或行使股东权利是否构成股权的实际转让本来,只有股东才享有股权,才可能参与公司管理事务和行使股权;然而,实践中,受让方在根本未办理或正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就已实际参与公司管理和行使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决议上签字或分配公司盈利,有的甚至担任了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此种情况显然属于股权转让协议的实际履行和股权交付中的权能移转,但却不是实际履行行为和交付行为的全部。而股权转让更重要的是权属的变更,因此,参与管理和行使股权并不构成股权的实际转让。2、已支付股权受让款是否成为股权已转让的标志实务中,许多当事人依照约定向受让方支付了股款,但却未办理其它股权转让手续,这种情况同样不能认定为股权已经转让。股款的支付无疑是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最重要的行为,但却只是受让方单方的履行行为,它并不当然意味着转让方也履行了对应的交付行为,而股权的转让恰好不取决于受让方面取决于转让方的履行。反之,
    2023-08-09
    382人看过
  • 我国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有什么区别?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区别:1、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2、控股股东,是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3、实际控制人可以是控股股东,也可以是控股股东的股东,甚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4、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信息披露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终要追溯到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最终控制人。在实践中,社会公众投资者往往很容易从上市公司的年报中获知某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是谁。但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某些情况下则很难辨别。6、实际控制人可以是控股股东,也可以是控股股东的股东,甚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信息披露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终要追
    2023-02-12
    442人看过
  • 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概念辨析有哪些区别
    一、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概念辨析有哪些区别1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3、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4、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
    2023-06-02
    320人看过
  •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区别与联系是哪些内容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区别在于实际控制人不会被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被记载于股东名册以及公司章程。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而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联系在于实际控制人也可以是控股股东的股东,甚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只能是公司的直接出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
    2024-05-16
    184人看过
  • 实际出资人与股东名义的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例如,甲意愿成为某公司股东,但其不方便直接出现在股东名册上,甲和乙签订合同,由乙代替甲担任股东,实际获利人是甲。此处,甲是实际投资人,乙是名义股东。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分离的原因实践中存在着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分离的情况,究其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因身份限制而为,实际出资人为国家公务员:我国公司法虽没有禁止国家公务员作为公司股东,但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柜架内,公司登记机关要求作为自然人的股东要出具证明证实其不是国家公务员;有关政府机关的文件也要求国家公务员特别是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为了不违反上述规定,国家公务员会找一个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作为名义股东,而其作为实际出资人。便于转让、抛售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2023-07-04
    292人看过
  • 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区别是怎样的
    一、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区别是怎样的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具有明显区别。(1)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2)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区别为:1)显名股东具备公司的股东资格,而隐名股东不具备。2)显名股东可以行使公司的股东的各项权利,而隐名股东不可以。《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隐名股东怎么转化为显名股东呢一般来说,隐名股
    2024-02-01
    84人看过
  • 冒名股东的概念是什么
    一、冒名股东的概念是什么冒名股东的概念是指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违法行为。且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且其他股东不得要求冒名行为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二、冒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怎样区别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就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冒名股东,被冒名者是不知道的。隐名股东,名义股东是知道自己名义被借用,并且与实际出资人之间有股权代持协议。三、被冒名股东怎么维权被冒名股东维权有以下方式:1.通过工商部门解决。2.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
    2023-04-25
    18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区别在哪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3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绝对多数或者相对多数股份的那个股东,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个公司。 如果是个人,那就是老板,跟实际控制人也就是一回事。如果是公司,那实际控制人是指持有这个公司绝对多数或者相对多数股份的那个股东,如果这个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还是个公司,那就以此类推一层一层剥下去,直到最后那个个人,
    • 公司名义股东与公司实际出资人的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因我国公司设立实行核准制,公司的相关事项经登记机关核准后具有公信力,因此社会公众判断某公司的股东只能以公司登记机关的记载为准。因此,公司名义股东虽然不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但社会公众关心的只是记载于登记机关的与公司有关的事项,而不是也不可能用其它标准判断公司的股东身份。在此前提下,一旦出现需要
    • 实名股东与隐名股东有什么联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4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实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对于法律实务中对于实名股东和隐名股东认定的问题。法院较多的采用“实质说”,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实际出资;二是不存在规避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形,如
    • 实际经营人和股东有什么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9
      实际经营人是实际经营该公司的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在法律规定中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一般情况下实际经营人就是法人代表,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出资并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法律关系有什么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07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区别表现在隐名股东作为公司企业的实际投资人,但一般不直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负责,但显然股东则必须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负责,如果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股东需要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