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行政诉讼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21:11:16 485 人看过

对待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有:行政行为正确无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行为有错误的,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后法院怎么判决?

行政行为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二、被告依判决变更重作行政行为有哪些限制

被告依判决重做行政行为的限制是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相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不能完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为的。

三、派出所程序违法怎么办

1、行政处罚法。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有权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行政许可法。对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3、行政强制法。有权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行政复议法。复议机关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决定采取“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方式处理。

5、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采取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如何起诉
    一、行政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如何起诉行政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如下起诉: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的管辖法院。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哪些区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1.审查范围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2.行政诉讼是“不告不理”,行政复议则是“有错必纠”。法律依据:《行政
    2023-05-22
    31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民事交叉案件如何执行
    一、行政诉讼与民事交叉案件如何执行行政诉讼与民事交叉的案件,如果法院决定一并审理民事争议或者当事人同意一并解决的,行政案件审理法院具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决定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或者案件当事人一致同意相关民事争议在行政诉讼中一并解决,人民法院准许的,由受理行政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行政案件已经超过起诉期限,民事案件尚未立案的,告知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民事案件已经立案的,由原审判组织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民事争议为解决行政争议的基础,当事人没有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并已立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行政诉讼的审理。民事争议处理期间不计算在行政
    2023-06-17
    7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二审阶段进展如何?
    行政诉讼二审原则上是开庭审理,但是合议庭也可以决定不开庭。对于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行政案件。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理由的,合议庭认为没有开庭审理的必要的,可以决定不开庭。对于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二审行政诉讼多久?行政诉讼二审一般三个月。《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
    2023-07-01
    461人看过
  • 行政案件诉讼中如何追加第三人?
    诉讼中追加第三人,必须由申请人向法院递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列明被追加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同时,要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追加第三人申请。追加第三人的流程:1、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2、法院审查,必要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判定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证明案件是否有必要追加;3、法院判定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以笔录的形式告知原告、被告,书面通知被追加的第三人参加诉讼;4、法院将起诉状、答辩状、追加申请等应诉手续送达被追加的第三人;5、法院判定没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不予追加,该裁定法律没有赋予当事人上诉权。行政案件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
    2023-07-23
    425人看过
  • 过了行政诉讼期限如何处理案件
    在行政诉讼期经过之后,法院应这样处理案件: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要受理;另一方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另一方没有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按照正常的诉讼流程进行审理判决。过了行政诉讼期只是失去胜诉权,但还是有权起诉。一、合同超过5年能起诉吗合同超过5年能起诉,合同过期但是当事人有合理诉求的都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2、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讼主体只能诉针对原告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诉讼主体可以针对原告的起诉,也可以针对被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3、判形
    2023-06-24
    208人看过
  •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案件如何收费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案件依照规定收取五十元。《行政诉讼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一百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标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2.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中的重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
    2023-04-10
    33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及行政诉讼案件管辖
    一、行政诉讼概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法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
    2023-06-06
    305人看过
  • 检察院如何对行政诉讼案件进行监督规定了哪些
    从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出发,根据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和任务,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应包括提起诉讼和参与诉讼。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在总则中采用特殊规定,其目的是全面、多角度、全面、完整地进行行政检察监督,而非局部、有限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不仅要监督审判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还要监督诉前起诉行为和诉讼的全过程。如果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仅限于事后抗诉监督,则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十条的立法精神,不利于实践中行政检察监督活动的全面开展。第二,由于行政纠纷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当行政相对人不敢或无法提起诉讼时,行政相对人将被迫放弃诉权或改变诉讼请求,难以追究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责任。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可以有效保护行政诉权的行使,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为了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实施全面的行政检察监督
    2023-08-18
    4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七天数量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立案七天的计算方式是按照七个工作日计算。行政诉讼案一般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一、一般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起诉离婚时起诉一方需要准备起诉状、婚姻证明、个人身份证、夫妻共同财产信息(有财产的需要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有小孩的需要提供)等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地居住地法院起诉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写起诉状时,应当写明原告、被告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诉状及所附证据材料均应一式两份,交给管辖法院的立案机关,立案机关经过审查,发现符合立案条件,并且材料准备齐全的,会决定立案。对于能在现场决定立案的,法院会即时开票并通知立案人缴纳诉讼费用,立案人在缴纳完诉讼费后,立案程序就完成了,立案人可回家等候法院的开庭通知并积极准备应诉。对于不能立即决定是否立案的,人
    2023-04-06
    159人看过
  • 如何看待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一、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的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特征:1、第三人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第三人是在他人诉讼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前参加诉讼;3、第三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4、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是由自己申请或人民法院通知而参加。二、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种类根据行政诉讼的基本原理,结合行政诉讼实际特点,以第三人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为标准,可以对行政诉讼第三人作如下分类:(一)权利关系第三人权利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利益处分的消极影响,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提出自己独立诉讼主张的个人、组织。之所以把这种第三人定义务权利关系第三人,是因为当行政主体所做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时,该第三人可能会因此而获得、恢复或增加某种实体性权利。从
    2023-06-06
    37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应该如何才能进行和解?
    若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主动改变其原先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的,双方可以达成和解,之后原告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撤诉,但是是否同意,则由人民法院裁定。一、原告债务追讨撤诉怎么办原告债务追讨撤诉可以搜集有力的证据再次起诉。欠钱不还起诉之后原告由于证据不够而撤诉的话,仍然是可以再次重新起诉的,证据不足撤诉只可以是原告本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是不会因为原告的证据不充足就判定其撤诉的,并且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原告撤诉之后有新理由的可以在六个月之内重新起诉。二、起诉离婚还能在反悔吗离婚案在宣判之前反悔的可以申请撤诉,判决之后不能反悔,可以同对方协商复婚。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撒诉,只需提交1份撒诉申请书即可。但最终的决定权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撒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撒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三、如何认定行政诉讼主体的资格(
    2023-04-05
    44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针对派出所
    如果你诉的是派出所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行为,比如罚款、盘问之类的,就可以去派出所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如果你诉的是派出所超出职权范围的行政行为,比如拘留,就得起诉公安局,而不是派出所了。就得去公安局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派出所对无证养犬如何处罚派出所对无证养犬暂扣犬只,并可处以每只三千元罚款。养犬人必须要去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每户限养1只。商场超市、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将禁止犬只带入。养犬人必须办理养犬登记,方可养犬。养犬人携带犬只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授权的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养犬人携带犬只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授权的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佩戴免疫标识,到所在区动物防疫机构领取《动物免疫证》。然后个人凭身份证明、居住条件证明和动物免疫证明,单位凭单位证明、动物免疫证明和专门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证明材料,携带犬只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区公安机关将核发《犬类准养证》和犬牌。法律依
    2023-07-02
    289人看过
  • 对信访案件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一、对信访案件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对信访案件的答复不满意的,一般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信访答复并不是具体的一种行政行为。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
    2023-06-02
    89人看过
  • 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应该如何诉讼?
    经过复议的行政行为存在着两个行为: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和原行政机关的行为,不同的复议结果,诉讼的方式各有差异。1、什么时候起诉经过复议的案件最应该注意的就是诉讼时效,在不服复议结果后,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相较于直接提起诉讼的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时间被大大的缩短。因此,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后,需要及时的提起诉讼,避免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机。2、可以向谁起诉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会书面答复其作出的处理结果,依照该决定的不同,行政相对人可以起诉的对象不同。(1)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同时起诉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要求法院认定他们的行为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并请求相应的赔偿。(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行为,当事人仍然不服时,其只能告复议机关,就不能再告原行政机关了,因为这时原行政行为已经不存在了。若当事人仍坚持告原行政机关,
    2023-06-06
    5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如何收取行政案件诉讼费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9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支付案件受理费。行政诉讼案件可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其收费标的规定:(一)下列非财产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缴纳:(一)治安行政案件,每件缴纳5元至30元;(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缴纳50-400元;(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缴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支付。(2)财产行政案件的收费按争议价格或金额按一定比例支付:(1)不满1000元的,每件支
    •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如何处理?应如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一经审理后?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2
      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 如何打好行政官司, 如何打好行政诉讼案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官司的输赢是以事实为依据的。那么,当事人如果想赢得诉讼,就应该搜集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才是关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
    • 行政案件如何认定诉讼时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8
      在诉讼期间,行政案件不予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房地产诉讼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以上,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以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行政诉讼案件如何公开审理?如何公开审判,行政诉讼案件的公开审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是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开审判有两方面的内容: 1.审判活动向群众公开; 2.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新闻记者报道开庭审理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除合议庭评议以外的全部活动,包括法庭调查、辩论、征求原告被告双方意见、宣告判决等,都要公开进行。审理行政案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