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斗殴致人死亡辩护词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21:31:35 260 人看过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现在,对公诉机关喀什分院指控被告人刘某具有侵害谢某人身权的基本事实,本辩护人没有异议.同时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伤害他人并致人死亡的情节,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为了履行辩护职责,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现就本案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以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合议时考虑:

首先,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刘某的侵害行为仅为一般伤害行为,关于谢某的死亡原因目前还处于或然状态,无法排除各种合理怀疑.刘某不应当承担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

喀什市公安局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确定死亡原因为“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小脑出血脑干损伤,导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鉴定书里记载的医院住院的诊断过程为:被害人初始检查为未见明显异常,时隔两天后检查脑部出现片状低密度影,诊断为轻度脑损伤、继发性心肌梗死等.所以不能排除其他导致谢某的死亡原因.。

2010年1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与谢某发生一般性打架斗殴,事发的过程很简单,就是因为谢某打了被告人的女朋友张娟,被告人在当晚下班只是想教训一下谢某,主观上没有想把受害人打伤,从监控录像里显示,被告人刚开始只拽了一下受害人谢某的头发,在谢某反抗时,被告人只想制止受害人的反抗,顺手又将受害人的头发抓住往下按,导致受害人坐在地上,在坐下的瞬间背部靠在了售票处玻璃门上,然后头往后仰轻微地撞在了玻璃门上.后面被告人朝受害人后背部打了几下,就被人拉开了,整个过程就这么简单,被告人的这种行为根本不会导致谢某死亡,就连伤害都谈不上.

辩护词的问题,有关人员需要进行一定的咨询才能合理的处置,否则自己的权益保障就会丧失法律上的支持,但是更为关键的还是自己的利益维系需要在合适的方式中进行操作,否则自己的权益保障就会失去积极的意义,因此自己需要多加注意其中的细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1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缓刑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某某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指派某某律师出席今天的法庭审理活动,首先感谢浦东新区法院、检察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结合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一、辩护人对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林廷金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不予认可,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某某犯罪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理由如下:①在本案中首先已排除了被告人故意犯罪。②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事故发生时的“时空条件”。本案中犯罪的地点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并非属于厂区内肇事,通过查明的事实可知案件发生时位于xx非机动车道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③具体到本案,案件发生地点为xx非机动车道内(见交警部门二支队《工作情况》),也
    2023-04-28
    50人看过
  • 未成人抢劫未成年人初犯辩护词
    一、被告人不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多次抢劫”,应认定为一次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6月8日法发[2005]8号)第三条关于“多次抢劫”的认定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本案中,被告人2007年6月15日与2007年6月17日均在常州市312国道凌家塘市场附近实施抢劫,2007年6
    2023-08-04
    330人看过
  • 未成人斗殴致人死亡需刑事附带民事吗
    所谓的附带民事诉讼,即是当被害者因被告在刑事案件中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而蒙受了实际财产损失之际,便可在进行刑事诉讼程序的同时,对其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然而在涉及到满12岁青少年参与打架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下,倘若受害者因其遭受的罪行导致财产损失,那么受害者的家人或者法律上的代理人便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诉讼的申请。然而,在发起这样的诉讼之前,有一些必要的前提条件需要得到满足。首要的一条便是,原告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也就是说,他必须是受害者本人或者是受害者的法定代理人;第二个条件是,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能够准确地指出谁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第三个条件是,必须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理由,也就是要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的犯罪行为以及受害者所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最后一个条件是,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畴,也就是必须是因为被告的犯罪行为而引发的实际财产损失。只有在
    2024-04-29
    164人看过
  • 抢劫致人死亡罪辩护词格式怎么写
    一、辩护词结构写法(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辩护词格式范本如下: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审判长、
    2023-06-03
    90人看过
  • 未满16周岁聚众斗殴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市XXXX公司的委托,指派XXX律师作为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判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本辩护人在开庭前,详细地研究了控方的起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就本案有关事实和情节进行了必要调查,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现对本案事实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现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一、公诉机关对XXX的行为定性不准,不宜定为“持械聚众斗殴罪”。1、持械聚众斗殴,一般是指用随身携带的凶器殴斗,或利用殴斗现场原有器物殴斗。持械是聚众斗殴的加重情节,原则上,当持械的故意及行为系个体性而非一般性(或共同性)时,该加重情节只适用于个体。只有这样,才能既符合共同犯罪构成理论,又符合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2、当持械的故意以及行为本身具有共同性或由个体
    2023-06-11
    337人看过
  • 寻衅滋事致人死亡辩护词的写法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致人死亡辩护词的写法是什么?(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
    2023-06-03
    227人看过
  • 互相斗殴致人死亡怎么办
    一、互相斗殴致人死亡怎么办若有两方因争斗而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件发生,其涉及到的犯罪嫌疑应是故意伤害罪,依照相关法律,这一违法行为可能被判处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其次,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却依然实施此种行径,那么他们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处罚。最后,针对某人刻意地对他人实行严重身体伤害,这将被视为一种特殊的情况,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这类罪犯将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上但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互相斗殴会不会刑事拘留双方发生相互冲突时,可能引发刑事拘留等严重后果,然而,这还需依据具体场景而
    2024-07-07
    260人看过
  • 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辩护词是怎么回事?
    故意伤害致死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认定、轻罪辩护的有关法律依据能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一、开设赌场罪怎样辩护处理呢开设赌场罪可以请专业律师进行辩护,辩护词首先应当写明辩护人的姓名;其次,说明相应的事实和具体情况,无法提供被告人继续实施犯罪行为而不能得逞和被告人不具备犯罪条件、机会和可能的证据等;最后,辩护人签字并写明时间。二、律师指定强制医疗的案件辩护词有效吗指定强制医疗案件的辩护词,在没有违法内容的情况下,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考虑为其指定辩护人。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的目的。三、交通肇事罪辩护词交通肇事罪的辩护词需要具有:(一)标题。(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三)辩护理
    2023-06-21
    418人看过
  • 聚众斗殴至死辩护词都包括什么
    一、聚众斗殴至死辩护词都包括什么辩护词一般包括首部、正文、结束语三部分。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一是对自己的发言作一小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加深法庭对自己辩护观点的印象;二是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刑法》第290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樊河村村民的行为完全符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第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是“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的社会秩序。显然,樊河村村民的行为破坏
    2023-06-03
    383人看过
  • 寻衅滋事斗殴致人死亡的话会怎么样
    一、寻衅滋事斗殴致人死亡的话会怎么样1、实施打架斗殴的寻衅滋事行为,致人死亡的,同时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等罪,要依据实际案情确定触犯什么罪名,然后依据触犯的罪名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有哪些(一)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二)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
    2023-05-14
    106人看过
  • 寻衅滋事致人死亡辩护意见是怎样的?
    一、寻衅滋事致人死亡辩护意见是怎样的?(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
    2023-06-03
    462人看过
  • 群殴致人死亡的处罚是怎样的
    群殴致人死亡,应当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各种方法殴打孕妇导致流产会判刑吗殴打孕妇导致流产会判刑,因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其量刑标准如下:构成故意伤害罪,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袭警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袭警罪量刑标准是:1、在警察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殴打警察,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是非执行公务期间,殴打警察的,构成故意伤
    2023-04-10
    369人看过
  •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辩护词的内容是什么?(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辩护词格式范本如下: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
    2023-06-03
    227人看过
  •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是否都是故意杀人
    一、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是否都是故意杀人对于聚众斗殴过程中所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不应以相同标准来一概而论地判定其性质为故意杀人罪。在面对聚众斗殴造成的人员死亡结局时,必须在明晰死亡后果究竟系何种人为因素导致的基础上,深入剖析该人心怀何等态度对待这一生命的终结。对于仅怀有伤害他人之意图者,即便其行为最终导致了受害人身亡,也只是应当接受故意伤害致死者的法律责任追究。然而,若行为人确实存在杀人之故意(无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那么他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故意杀人罪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
    2024-04-21
    144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聚众斗殴成年人致未成年人死亡是否该重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8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
    • 聚众斗殴罪辩护词未成年人可以自己写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22
      未成年人涉嫌聚众斗殴罪的情况下是不能自己写辩护词的最高法明确规定,辩护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是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受限制的。其他辩护人在写辩护词的时候,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写法就不一样了。
    • 斗殴死亡人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也可能属于意外事件。详情建议致电进一步咨询。
    • 未成年打架斗殴辩护词法律原则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11
      辩护词的法律原则是辩护人对案件的结论性意见,是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履行辩护责任提出的正确判断案件和对被告有利的综合性意见,是实现辩护职能的重要手段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
    •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辩护词的写法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29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