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股权、真贷款”地产信托产品监管趋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9:51:13 267 人看过

银监会近日发布的《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进一步收紧了房地产的信托融资渠道的同时,也被信托业界理解为狙击“假股权”信托的利刃。

根据上述《通知》,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满足“四证”齐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具备二级资质、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国家最低要求等条件。信托公司向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的要求被进一步提高。

据证券时报记者从业内了解,银行虽然不允许贷款给“四证”不全的房地产企业,但房地产企业通过信托公司的搭桥可以间接获得贷款。据悉,信托公司首先发行一款用于购买房地产企业股权的单一信托计划,然后银行以发行理财产品形式购入该信托,通过投资股权信托计划的方式间接向该房地产企业发放了贷款。

通过这种方式,银行成为了出资方,信托公司则成为了隐性的贷款通道。而在信托公司将资金以股权形式进入房地产企业后,却并未享受到股权分红待遇,因此也被业内称为“假股权”信托,资金最终则会以房地产公司通过协议价回购的方式退出。

与之类似,有信托业人士认为,具体到外界所关注的“贷款用于土地储备”的案例中,房地产企业完全可能套用上述方式进行运作。通过这种方式,房企就可以将股权作价“抵押”给信托公司,继而用融资所得资金偿付竞拍土地的土地款。

针对此,《通知》也做了明确规定,要求信托公司不得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即房企不能通过信托融资的方式获得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

不过,有信托人士认为,政策虽然直指“禁止贷款用于土地储备”,但还是没有完全点透。对于以后能否允许“假股权”信托存在,还不是十分明确。而现实是,据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某国有大行某系列产品正在市场上热卖,采取的正是上述模式。【专业信托培训010-64336037】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房地产债权信托与股权信托有何区别
    债权信托与股权信托各有利弊,在选择信托产品投资时,投资者应结合融资方财务情况、经营情况、担保情况以及项目管理情况等要素对项目进行筛选投资。以下是其相关区别:(一)控制力比较。债权具有相对性,受托人在债权法律关系形成后具有要求融资方按照先前约定支付价款、偿还债务的权利,此时如融资方拒绝偿债或无力偿债,受托人只能诉诸法院(即使有担保财产,受托人处置担保财产也必须通过法院诉讼或强制执行),因此受托人权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股权则类似于物权,表现为受托人在投资完成后成为交易对手股东之一(一般为大股东),虽然不享有债权,但是对被投资主体具有支配地位,从理论上讲,此时的受托人不仅能够控制被投资主体的资金往来和进出,而且能够决定其董事选任与人员安排,财务上、人事上均能对被投资主体加以控制。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股权投资的安全性是高于债权投资的。(二)优先性比较。债权投资对于融资方来说,属于其一般债务(如有担
    2023-02-18
    173人看过
  • 监管不松手房地产信托持续降温
    在监管部门的持续加压之下,房地产信托呈现降温趋势。根据普益财富最新公布的数据,2011年1月份房地产信托发行数量无论是同比还是环比都有较大程度的下降,房地产信托降温显著。普益财富统计数据显示,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影响,2011年1月房地产类信托产品的发行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同时环比下降51.28%。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房地产信托发行数量为18款远低于上月的23款,而去年同期为33款。“房地产信托发行数量下降,主要跟监管层从严控制有关。”上海某信托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去年年底,银监会颁布了《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立即进行业务合规性风险自查,以控制房地产信托的增长规模,并排查风险。不过今年春节过后,去年底主动停止房地产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如中融信托等又开始重启这项业务,因此有媒体称“银监会已放松房地产信托贷款”。对此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23日表示,银监会对房
    2023-06-07
    302人看过
  • 房地产股权信托和信用信托有什么区别
    房地产股权信托与债务信托的区别是什么?投资基金是一种概念,在国外通常被称为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具有高成长性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引入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层,在被投资企业成熟后进行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根据目标企业的不同阶段,产业基金可分为种子基金或早期基金、成长型基金、重组基金等。**投资基金具有以下主要特点:首先,投资对象主要是非上市企业。二是投资期限一般为3-7年。三是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管理。第四,投资的目的是以企业的潜在价值为基础,通过投资促进企业的发展,适时通过各种退出方式实现资本增值收益。产业基金涉及多方,包括:基金股东、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其中基金经理负责基金的详细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产业基金投资的主要过程是:首先选择投资对象;然后加入离职调查;当目标企业符合投资要求时,进入行业结构;目标企业进入投资后,介入公司治
    2023-05-02
    277人看过
  • 房地产股权型信托操作模式
    股权投资型信托属于权益型信托,是房地产信托走向真实投资的一个方向,信托公司通过商业银行或第三方信托理财机构向社会投资人发行信托产品,投资人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并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划付至信托财产专用账户;信托公司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收购或增资扩过的形式现实对房地产企业的投资;信托公司通过对房地产企业股权的分红、减资或转让获得投资收益;信托公司按信托文件约定向投资人返还本金并分配信托收益,信托计划清算。这种运作模式的优点是信托资金在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表上体现为新增注册资本,将有效的改善房地产企业的资本结构,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下降,同时提高企业的资信等级。缺点是这种模式的信托计划退出和流动性均较差,后期资产管理机构无法介入。为解决信托计划退出和信托受益权的流动性问题,产生了私募股权基金信托融资模式。私募股权基金信托融资模式设计的关键是资金进入和退出方式,从国内外私募股权基金的运营经验来看,
    2023-06-07
    418人看过
  • 房地产信托产品发展态势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房地产信托产品逐渐成为目前国内信托产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为房地产信托产品的较高预期收益率和良好运作奠定了基础。从目前国内房地产信托产品运行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产品均能顺利兑付,加之房地产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较高,产品发行均较为顺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一、房地产信托产品主要分类根据目前国内房地产信托产品的运作方式,房地产信托产品可以分为贷款类、股权投资类、组合投资类、权益投资类等四种类型。其中贷款类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或现房作为抵押后申请信托借款,开发商在产品到期后还本付息的融资方式。股权投资类是指信托公司通过收购或增资获得项目公司股权,并通过项目顺利销售进而实现本金回收及投资收益实现。组合投资类则兼有股权投资及信托贷款等多种运作方式。权益投资类是国外较为流行的房地产信托运作方式,该类产品将持有的物业作为信
    2023-03-23
    280人看过
  • 多家银行暂停地方融资平台信托贷款并收紧房地产信托理财产品
    记者从商业银行了解到,目前多家商业银行已暂停地方融资平台信托贷款。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已向各分行发出通知,要求暂停通过信托机构对非自偿性政府融资平台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偿还该行平台贷款的除外)。暂停发行投向他行非自偿性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理财产品(用于与该行互换的除外)。同时,多家商业银行要求各分行加强融资性信托理财产品资产转出后的授信额度管理。一家商业银行要求,该行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所购买的单一借款人及其关联企业的贷款、向单一借款人及其关联企业发放的信托贷款的总额不得超过该行资本净额的10%。某家银行要求,当出现如下情形时,应对理财产品金额对应的剩余授信额度作预留冻结处理,不得释放、重复再用:一是该行额度内贷款通过他行理财产品转出后空余的额度;二是理财信托贷款发放后,用于偿还该行贷款后空余的额度;三是在剩余授信额度内发行的理财产品;四是审批意见有明确要求的。对于投资房地产信托理财产品,各家商
    2023-06-07
    280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债权新产品趋势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30
      债权转让是指,拥有逾期或难以收回的债权因个人或企业需求,通过债庄平台的债权转让功能,将符合相关条件的债权转出,并与购买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债权转让给购买人去处置。简单地来说,债权转让大大促进了资金流动,根据个人或企业资金使用计划,利用互联网工具和社会资源可以快速有效的实现资金回拢。
    • 信托贷款股权质押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21
      1、对于你所说的股权质押贷款,借款人利用其本人或第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份)向贷款人借款,只要贷款人许可,不需满足特殊的条件。 2、一般来讲,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果借款人与出质人不同的,出质人应当是出质股权的合法所有者,有权将股权出质。
    • 在信托产品中,股权类信托与债权类信托有什么区别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股权类信托周期长。收益浮动。万一出问题的时候,公司是先还债区别大了。还完债以后再还股的。所以偿付先后次序不一样
    • 债权新产品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1
      债权转让是指,拥有逾期或难以收回的债权因个人或企业需求,通过债庄平台的债权转让功能,将符合相关条件的债权转出,并与购买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债权转让给购买人去处置。简单地来说,债权转让大大促进了资金流动,根据个人或企业资金使用计划,利用互联网工具和社会资源可以快速有效的实现资金回拢。
    • 房地产开发贷款监管政策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18
      房地产开发贷款监管政策如下:1、房地产贷款占比,大型银行不得超过40%,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7.5%,小型银行不得超过22.5%,县域银行不得超过17.2%,村镇银行不得超过12.5%;2、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大型银行不得超过32.5%,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0%,小型银行不得超过17.5%,县域农合机构不得超过12.5%,村镇银行不得超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