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外商投资企业做好出资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02:32 440 人看过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帮助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优化外向型经济投资环境,围绕全市三保三促中心目标,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2008年度企业年检中做好帮扶企业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工商局、苏州工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创新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管理工作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用好、用足、用活国家有关政策,积极、有效、合理利用外资,解决企业资金困难,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二、主动与各镇外资服务中心等部门沟通,分析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的具体情况,宣传法律法规和工商部门服务外资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共同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工作。

三、积极采取行政指导等手段,对出资期限即将届满的外商投资企业,提前30日给予行政提示,引导其按期出资。

四、对于能够出资的企业,督促股东出资验资,并办理实收资本到位的变更登记手续。

五、对于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出资期限已经届满、股东短期无法按期缴付出资、无违法纪录的外商投资企业,经申请,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以延长出资期限,允许其出资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在申报年检之前办理出资期限的变更手续。

六、对于股权权能完整、资金有困难的企业,积极支持其采取以股权出资、出质等多种方式,充分运用股权权能,解决当前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

七、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2009年底。

八、对于未按期缴付出资的违法行为轻微、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外商投资企业,以教育引导为主,在《行政处罚法》允许的范围内,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予行政处罚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财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意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外开放,这是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引进外资,开创我国利用外资新局面,是去年党的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方针。1979年至1995年底,我国已批准外商投资企业25.88万多家,实际利用外资约1330亿美元;企业遍布全国各地,分布在石油、煤炭、交通、冶金、机械、电子、化工、建材、轻工、纺织、医药、房地产、旅游、金融、商业等国民经济领域。引进和利用外资,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强了综合国力,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领导下,国家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他们在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近年来,财政部门始终走在改革的前列,发挥综合管理职能,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为我国经济建设作
    2023-05-07
    392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投资者股权的行为。被投资公司应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举办的投资性公司境内投资,依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办理。外国投资者与外商投资企业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办理,其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别栏目会加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字样。自被投资公司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原审批机关备案。
    2023-06-06
    371人看过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退税的问题
    直接再投资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该企业取得的利润在提取前直接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在提取后直接用于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者将分得的利润汇出国外,存入外国银行或用作贸易资金周转,其后再用于向中国的合资经营企业投资,不能按再投资退税规定办理。第一,国税发[2001]086号文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因关联企业交易税务审计而调增其税后利润,若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这部分利润用于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的优惠待遇。第二,国税发[2002]090号文件规定:直接用于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直接用于再投资新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且其再投资额构成新企业的注册资本,或者直接用于再投资增加已存在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再投资购买其他投资者在已存在的企业的股权,未增加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资金,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外
    2023-06-06
    69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问题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发[1994]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生产销售中标产品的税收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加工货物出口后,免征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二、外商投资企业用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后不直接出口,而是转让给另一承接进料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再加工、装配后出口的,可按国税发(1992)146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加工、装配出口征免工商统一税的通知》的精神办理,免征生产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三、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外商投资企业中标生产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凡能够准确提供下列证明及资料的,免征生产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对加工生产
    2023-04-24
    316人看过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执行意见是什么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执行意见内容是什么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执行意见已失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第三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2023-04-27
    244人看过
  • 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63号颁布时间:1994.07.14吉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吉劳合字〔1995〕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你们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请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实施范围《规定》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中方职工,以及上述企业中经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外籍员工和台、港、澳员工。二、关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的有关问题1.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须用中文书写,亦可同时用外文书写,但中外文本必须一致,中文合同文本为正本。合同鉴证机关只鉴证中文文本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但职工医疗期未满,或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企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须待医疗期、
    2023-04-22
    203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的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3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流程如下 一、事项名称:外商投资企业减资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企业经营法》及《实施条例》 三、申请条件: 提出申请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合法存续的企业 四、办理材料: 1、地方商务局局初审报告(市直企业则需主管部门的转报报告) 2、投资者减资申请书(
    • 外商投资企业出资股权转让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0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商务部门)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同等条件下,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 6、外资股权不得部分转让给境内个人(若全部转让,因转让后
    •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投资企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4
      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限制类的,则需先行经过商务部门(俗称外资委)的审批,在获得审批之后,再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而如果所投资行业属于非限制类的,则无需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可直接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工商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再投资,一种方式是新设公司,而另一种方式,则是由该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对于以新设公司方式进行的非限制类行业的境内再投资,在完成新设公司的工商登记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01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伙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在中国成立,是中国法人,除对外发行人民币特种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外商投资一般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外商投资企业所有权担保必须经审查机构批准。中外合资,合伙企业中方投资人股权变更,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且该企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则该企业中方投资人股权变更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另外,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的所有权担保,实现
    • 办理企业外商投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4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1。境外投资者不得从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投资经营活动。2、境外投资者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非禁止投资领域,必须获得外商投资准入许可证;投资有股权要求的领域,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