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依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税务登记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理,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二)居民企业跨地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中国境内设立营业机构和非法人场所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分支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营业税区域征收企业所得税征管暂行办法;《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总行应将其所有二级分支机构(含不参与地方预缴的分支机构)的信息及二级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的邮政编码、地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有关证件,报请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在总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支机构的,根据不同的税种,征收方式和地点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增值税,总公司和分公司应当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组织所在地的当局。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总行可以向总行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在外县(市)销售商品的,应当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发经营活动的税务管理证明,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取得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经营活动税务管理证明,在其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当局;未向主管销售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销售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应当补税。(三)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非固定企业,进口货物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申报地海关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由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缴纳,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实行独立核算的,不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应该由总行一起缴纳
-
异地设立分公司如何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138人看过
-
异地设立分公司税务申报如何办理
397人看过
-
异地设立分公司税务申报如何办理
407人看过
-
异地设立分公司税务申报如何办理流程
253人看过
-
异地设立分公司税务申报如何办理流程
487人看过
-
分公司设立如何办理手续
143人看过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税法规定,纳税人不论税务机关采取何种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均必须按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统一格式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如实填报纳税事项,准确计算应纳税款,税务机关据... 更多>
-
异地设立分公司税务申报如何办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9(1)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为分支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
异地设立分公司税务申报如何办理?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2(1)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为分支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
异地分公司如何纳税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30每月7号前申报个人所得税。每月15号前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印花税,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行零申报。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
-
异地分公司如何纳税?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4如果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应当独立建账核算;如果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确定。 按照2008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再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有总机构汇总缴纳,但是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所得税分解表在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凡是总公司不提供分配表的,分公司的按取得的利润全额在注册地缴纳所得税。
-
异地设立分公司需要办什么手续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5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