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要谁签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6:20:32 322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签订后双方就需要履行掀起补偿协议的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二、拆迁补偿款与评估公司的确定

市场比较法: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建筑物重置价格法: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建筑物重建价格:采用估价对象原有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相同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基准地价修正法: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宗地价格的方法。

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经过充分合理的论证,能使估价对象产生最高价值的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还没签拆迁补偿协议,就要强拆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解释》(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征收部门在补偿方案签订期限内未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在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时,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的基本原则是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强行搬迁,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下列情况不允许强拆:1
    2023-05-31
    414人看过
  • 营业房拆迁时,拆迁补偿协议应该跟谁签订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需要强调的是,征收补偿协议的一方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而非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本身。签订补偿协议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具有机关法人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不得被确定为房屋征收部门,不能参与房屋征收法律关系成为补偿协议当事人。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所以,在签订补偿协议时,一定要看清楚协议内容,虽然征收人可能会使尽所有可能的“威逼利诱”,但如果没有考虑清楚,就要坚决顶住。因为一旦签订协议后才发现上当受骗,再启动维权程序,成本就会提高。二、房屋拆迁协议中包括哪些事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
    2023-04-02
    182人看过
  • 谁签了搬迁补偿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由于被拆迁房屋分为私房和公房,被拆迁对象为私房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对象为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房屋使用者。房屋拆迁对象为出租房屋时,涉及人员范围比较复杂,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所有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谁能成为房屋征收部门的主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事先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部门。村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是:(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
    2023-05-31
    140人看过
  •  拆迁协议需要所有拆迁者签字吗?
    拆迁协议是一种形式为户主签署的协议。拆迁协议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必须包括当事人。至少需要有两个当事人签署的合同才能生效。户主是拆迁协议的当事人之一,必须在该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拆迁协议并不需要每个户主都签字。一般情况下,拆迁协议是由户主签署的,这是拆迁协议的一种形式。拆迁协议也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必须包括当事人。至少需要有两个当事人签署的合同才能生效。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 拆 迁 协 议 的 有 效 性 是 否 与 户 主 签 字 有 关 ?根据我国《拆迁法》的规定,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是拆迁工作的基础文件。根据拆迁协议的内容,被拆迁人需要与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并签字确认。那么,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是否与户主签字有关呢?根据拆迁法的规定,拆迁协议自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字
    2023-09-07
    448人看过
  • 农村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
    一、农村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1、房屋拆迁协议必须户主签字、否则无效。2、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3、房屋拆迁合同是指房屋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就房屋拆迁事项达成的协议。房屋拆迁合同是双务合同,拆迁人负责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则应按约定迁出拆迁地。与其他合同相比,房屋拆迁合同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计划性、综合性和当事人的特定性。4、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二
    2023-04-04
    287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拆迁补偿协议是谁签的
    一、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没有具体的规定。征收补偿条例理顺了与拆迁有关的法律关系,规定了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但没有写明提起的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实践中就产生了一些争议,有的地方作为行政案件受理,有的地方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现在面临越来越多这种诉讼,从理论上加以澄清,实践中加以明确,这是非常必要的。二、拆迁补偿协议是谁签的拆迁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
    2023-06-20
    151人看过
  • 小产权房拆迁,拆迁方应该与谁签订补偿协议
    一、小产权房拆迁,拆迁方应该与谁签订补偿协议签订补偿协议应该由产权证的户主签订,即产权房和产权人。小产权房虽然不能买卖,但也是合法房产,征地拆迁的时候,是应当得到补偿的,只是,这个补偿应当由原房主去领取,小产权房的购房人为了获得拆迁补偿,可以与原房主约定,遇到征地拆迁所获得的安置房、补偿款归购房人所有,这样,即便原房主领取了补偿款不愿意交付给购房者,购房者也可以通过法院取得这笔补偿款。补偿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而有效的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应包含: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如果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协议中还应当包括安置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
    2023-04-27
    381人看过
  •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只能是法人签字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一般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但并不是只有法定代表人能签字,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签字。《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六十三条【法人的住所】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第六十四条【法人变更登记】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六十五条【法人实际情况与登
    2023-06-22
    203人看过
  • 模拟拆迁,签订补偿协议
    模拟拆迁时,签订协议后是否解决补偿问题?模拟拆迁时签订的补偿协议不是正式的拆迁补偿协议,因此签订模拟拆迁协议不是补偿结算,但拆迁方案通过后,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为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
    2023-05-31
    313人看过
  • 谁有权检查拆迁补偿协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查阅拆迁补偿协议的人包括房屋征收部门、被拆迁人、有权监督房屋征收的行政机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的指导。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监督。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2023-05-31
    96人看过
  • 未签拆迁补偿协议能拆除吗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二十七至三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一、不
    2023-03-30
    352人看过
  • 拆迁协议没有签字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要公正,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离婚后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离婚时,只有一方有法定可以请求赔偿的过错行为的,才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过错方判定的标准有:一方有重婚行为的;一方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等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2023-08-07
    382人看过
  • 拆迁是否需要先签订补偿协议?
    没有和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自己的房子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强制拆迁的,因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当中规定对房子的拆迁工作必须是先补偿后拆迁,而支付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签了补偿协议了,除非对那些拒不配合的钉子户,才有可能强制拆迁。民法典拆迁补偿协议不能签的情形有哪些?1、空白协议不能签被拆迁人要注意以下条款:(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空白协议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协议都绝不能签。虽然拆迁补偿协议采用空白协议和约定不明确的协议形式都是不合法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种,被拆迁者因举证困难而时常陷入被动。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切记一定不要在约
    2023-07-05
    414人看过
  • 矿区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签字生效吗
    一般来说,《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4
    2023-02-25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拆迁过了拆迁补偿协议没签字反悔了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24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 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被拆迁人搬迁。 但是如果拆迁协议存在法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后,依然可以反悔。具体可以反悔的情形包括:
    • 拆迁协议签过字后补偿金怎么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03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3、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者安置补偿协议需要求租户共同签字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2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需要同住人签字。但是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
    •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必须全家签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4-07
      房屋拆迁过程中一般户主签字就可以,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及时找征收部门协商处理。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 租赁房屋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该与谁签?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