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1:31:35 98 人看过

根据我国司法文书网上相关判决的统计分析,经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被法院撤销时,存在下列情形:

1。非法程序:

1。非法服务程序:《《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工伤认定送达参照民法关于送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服务对象。被送达人是公民的,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名;被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收件负责人签名;被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名;被送达人委托代理人到人民法院的,应当送交代理人签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材料进行审查后,未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并在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过程中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接到申请后,未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书面证明进行调查核实,然后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这违反了法定程序。未送达证明通知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未告知申请人所在单位并送达证明通知书,也未对有关证据和事实进行核实和调查。当个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时,不是雇主主动提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行政诉讼中应当充分保护与工伤认定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送达证明通知书。因此,在用人单位未提供工伤认定证据,用人单位不承认并同意申请人属于工伤的情况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违法程序

2,事实不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核需要,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等进行调查核实,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纠纷的鉴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书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时,应当有确凿、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在必要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积极履行调查核实职责,确保工伤认定有确凿、充分的事实依据。双方对本协议的履行存在较大争议,未进行调查核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仅根据申请、协议、案件证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人提供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及用人单位提供的员工餐厅合同补贴支付凭证,证据不足

第三,证据不足:

1。调查核实材料不足以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应当提交证据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答辩,并为具体行政行为提供证据和依据;被告人未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的,视为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或者根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人应当对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并应当自收到请愿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提供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全部证据和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证据的,视为对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被告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超出其客观控制的正当理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延长举证期限。人民法院准许延期的,被告应当在正当理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对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起诉书副本和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未向法院提交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证据、依据和答复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的,对依照前款规定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被告人因证据不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依法应当撤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核需要,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参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提供证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证,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否需要对意外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应当根据审计需要确定。对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工伤发生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有调查核实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调查核实事故伤害,并根据受伤员工提供的证据和调查获得的证据作出伤害认定。因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证据为由,直接将申请人遭受的伤害认定为工伤,证据不足,适用错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三个必须同时具有,只具有一个或两个不符合规定。(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在开始工作前,穿工作服,整理资料、工具等受到伤害;在比如,下班后,进行必要的冲洗。(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本条必须是因工作原因,比如教师因为批评孩子受到家长的暴力伤害,就构成工伤。但是如果有人从校外进入学校将正在讲课的老师打伤,后逃跑,因为不能查明受伤的原因,所以不是工伤。(四)患职业病的;是否为职业病,需要鉴定。(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本条需要单位正式的外派或安排出差,并要求因为工作原因。(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本条需要在上下班长走的道路上,受到的事故
    2023-04-29
    378人看过
  • 哪些情况认定为工伤
    一、下列情况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023-04-14
    174人看过
  • 工伤认定范围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工伤认定范围情形有哪些被保险人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其中“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是指企业职工在执行本单位当班的班、组长以上领导临时指派的与企业生产或职工正常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任务;“紧急情况”是指企业出现险情,急需处理解决而又未来得及请示单位负责人的情况。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其中“本单位负责人”是指本单位相当车间主任级以上负责人。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其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是指企业职工的工作岗位是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环境中。“职业病”是经市卫生局指定的职业病诊断医院在其职业病诊断范围内予以确诊,并符合卫生部、劳动人事部、
    2023-04-05
    456人看过
  • 职工有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有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工伤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
    2023-04-18
    76人看过
  • 职工不认定工伤的情况有哪些
    一、职工不认定工伤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
    2023-04-18
    68人看过
  • 工伤认定有哪些具体的情况?
    一、工伤认定有哪些具体的情况?1、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视同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2023-04-19
    41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不认定工伤?哪些情况不认定工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9
      有些人为了能挣钱,他们主要从事的都是一些高危行业。例如建筑工人,煤矿工人等,这些行业虽说工资很高,但是很少有人去干,因为用农民的话来说,这些行业都是“拿命在挣钱”,有时候不小心就会受伤,那么,这个时候的工伤认定对这些工人来说十分重要。
    • 认定工伤有哪些情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2
      认定工伤的情况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
    • 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况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
    • 工伤认定都有哪些情况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
    • 哪些情况下应当认定工伤,哪些情况不应认定工伤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3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