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关系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5:01:39 475 人看过

抚养义务成立时间,法律并没有规定,但按照《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在父母年满60周岁的时候,那么就差不多应该进行赡养了。

而要是在60岁之前就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就需要提前开始履行赡养义务。

一、没在一个户口本有赡养义务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老人的子女和老人签订了赡养协议,那么即使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也是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等权利。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二、被赡养老人需年满多少岁

被赡养老人需年满60岁,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含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三、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其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4: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收养关系的起源及成立时间研究
    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但特殊情况是:(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的含义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行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其收养类型主要有: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有效收养和无效收养;生前收养和遗嘱收养。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中
    2023-07-06
    208人看过
  • 合同生效时间与成立时间的关系
    合同先成立后生效的,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也就是说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如果合同不成立就不会有合同生效的问题,但成立的合同并不当然有效。合同成立时,符合生效条件的同时生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合同成立时并不会立即生效,只有当条件达成时或者期限到达时,合同生效。所以合同先成立然后才有合同生效的问题。跳槽应该先签合同还是先辞职跳槽是应该先辞职,有离职证明,再去别的公司签合同。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和退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不退,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
    2023-07-07
    238人看过
  • 婚姻关系效力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从男女双方领到结婚证的时候婚姻效力开始。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后,即确立夫妻关系。一、办酒席没办结婚证算不算结婚不算。必须要进行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了婚礼,也无论当事人是否同居,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存在了,要解除这种关系,就必须履行离婚手续。而且一旦他们之间出现任何纠纷,都要以夫妻的身份关系来处理问题。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
    2023-06-22
    455人看过
  • 什么时候,什么是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上述规定,即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用工行为,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成立,劳动者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乡的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狭义上,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1。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用人劳动合同,但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由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
    2023-05-31
    338人看过
  • 赡养官司判决等候时间
    赡养官司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赡养官司一般怎么判视情况而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
    2023-07-05
    444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合同的时期是什么时候
    一、建立劳动关系后最晚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二、劳动合同包括什么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
    2023-02-18
    480人看过
  • 赡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一、赡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需要付给父母赡养费。《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二、赡养费标准怎么确定我们知道: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无条件的,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赡养人不仅需要对老年人尽到经济上供养的义务,还应该对老年人的生活予以照料,并对其尽到精神慰藉的义务。对于患病的老年人,子女也应对其尽到及时治疗以及护理的义务。其中,经济供养是赡养义务体现最直接的形式。那么赡养费的标准如何确定呢?目前我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赡养费的支付标准。一般认为,赡养费应包括老年人维持吃穿住行的基本生活费、生病医疗费、生活不能自理时的护理费用等必要费用
    2023-04-23
    216人看过
  •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什么时候建立劳动关系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最终合同是通过双方来履行的,如果一方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的结果就是为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怎样才算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的判定标准是劳动者是否为单位提供劳动,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途径一般有合意解除、单方解除两种,如果是合意解除的,劳动需要在辞职之前与单位就辞职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则可,双方都无需支付违约金以及其他赔偿款项。劳动者与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唯一标准是是否存在用工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该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3-04
    97人看过
  • 报税时间与公司成立时间的对应关系
    新成立的公司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的15日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设置账本,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等。企业应有会计以原始的票据凭证等材料为基础,为公司做账。假如新成立的公司在3个月不向相应机关纳税申报,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可能会被税务登记机关作注销处理。营改增后一般什么时候报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现在是按季申报,也就是每年的1、4、7、10月为申报期,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不交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再按月核定销售额。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
    2023-06-30
    85人看过
  • 新成立的公司的投资时间是什么时候
    1、新成立的公司的投资时间是什么时候p>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新设立的公司设立时,对股东的出资时间没有规定,但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的名称、住所;(二)公司的经营范围;(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出资方式,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组织机构、产生方式、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八条股东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上签名、盖章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依法缴纳出资额,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股东认缴本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
    2023-05-02
    308人看过
  • 指示交付的质权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什么是指示交付指示交付,出卖人在合同签定成立生效后,指示占有标的物的第三人直接向买受人交付。三者之间在于交付形式的不一样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二、指示交付的质权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指示到达第三人时候设立。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特点是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指示交付质权的条件是:一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二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
    2023-06-08
    93人看过
  •  军嫂荣誉金和父母赡养费的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该段内容介绍了军人的配偶和父母、岳父母可以获得的奖金和补贴。已婚现役干部和士官的配偶每年可以获得6000元的“荣誉金”,以表彰他们作为军人的配偶的伟大,以及安慰他们的辛劳。军人的父母、岳父母,只要年满60周岁,就可发放军人“赡养金”6000元。军人的配偶:已婚现役干部和士官的配偶,每年可以获得6000元的“荣誉金”,以表彰他们作为军人的配偶的伟大,以及安慰他们的辛劳。2.军人的父母、岳父母,只要年满60周岁,就可发放军人“赡养金”6000元。 军 人 父 母 赡 养 金 如 何 发 放 ?军人父母无赡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由其抚养长大的其他亲属或者国家按照其父母享受的退职金或者退休金的标准给予供养。供养人无赡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由其抚养长大的其他亲属或者国家按照其父母享受的退职金或者退休金的标准给予供养。以上规定来源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该条例旨在保障军人的老年生活,对军人父母无
    2023-09-02
    246人看过
  • 2022赡养费标准是怎样的,赡养费什么时候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1、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对
    2023-03-06
    400人看过
  • 什么时候需要支付赡养费
    一、什么时候需要支付赡养费需要支付赡养费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时候,因此实际开始的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在其父母达到退休年龄也就是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时会认定其缺乏劳动能力。二、赡养人义务有哪些赡养人义务有如下几项:1.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三、赡养条件有哪些赡养条件有:1.被赡养人(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赡养。被赡养人需要赡养是首要条件,如
    2023-04-25
    45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对于收养关系是什么时候办的成立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5
      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但特殊情况是: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那么什么时候收养关系自成立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0
      收养关系一般都是在国家有关部门完成登记之后就成立了,收养登记部门通常就是当地的民政局。产生了收养儿童的这种想法之后,可以先到当地的社会福利机构确认一下自己要收养的孩子,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时候也必须要养父养母全部都亲自到场。
    • 2022年收养关系应当在什么时候成立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1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合同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合同成立的时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9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5、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
    •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5
      《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可见,收养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而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就是在收养登记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