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在哪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08:20:57 349 人看过

一、潍坊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在哪办理

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区综合受理窗口

二、潍坊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受理条件

符合二级、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条件

三、潍坊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在哪办理

1、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申请表

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各一份,均需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备案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5、专职注册估价师证明(专职注册估价师资格证书、缴纳社保证明)

四、潍坊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2、《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发布,2013年10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修正)

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

(二)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核发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证书样式另发);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标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估价相关文章
  • 大连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条件是什么
    一、大连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条件是什么需要满足《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评估机构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聘用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评估业务。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同时,还需满足《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各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条件如下:(一)一级机构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3.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4.在申请核定资质等
    2023-05-14
    168人看过
  • 东营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条件是什么
    一、东营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条件是什么需要满足《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评估机构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聘用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评估业务。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二、东营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办理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固定经营场所证明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出资证明复印件(加
    2023-05-14
    97人看过
  • 辽源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要办多久
    一、辽源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要办多久20个工作日(不含不计时环节)二、辽源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设定依据《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规定:二、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核发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证书样式另发);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标注。三、辽源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
    2023-05-14
    447人看过
  • 阜新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一、阜新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需要什么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3.固定经营场所证明4.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5.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7.房地产估计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2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二、阜新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申请条件需要满足《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评估机构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聘用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评估业务。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
    2023-05-14
    282人看过
  • 葫芦岛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有哪些规定
    一、葫芦岛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有哪些规定1.《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6〕275号)规定:实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制度。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核发统一格式的备案证明(证书样式另发);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应等级标准的,在备案证明中予以标注。3.《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
    2023-05-14
    355人看过
  • 辽源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辽源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一级: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二级: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取得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4年以上;有8名以上专职注
    2023-05-14
    383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更多>

    #房地产估价
    相关咨询
    • 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转让估价业务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房地产估价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就是说,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转让估计业务,但是必须经过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虚假评估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
      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⒉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虚假评估怎样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9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2、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信用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 申请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 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如何选择房产估价机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2
      请房地产评估机构为房地产估价,其程序一般包括以下9个步骤: 1、接受估价委托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3、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4、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5、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6、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7确定估价结果 8撰写估价报告 9估价资料归档。怎样选择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设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具备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和规定的注册资本”。具有经营资格的估价机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