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是有效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7:42:27 383 人看过

一般是有效的。当事人主观心态如何,是认定是否构成“恶意串通”的关键,而主观心态属个人内心活动范畴,除当事人自行承认外,难以直接予以证实或查实,若仅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分配举证责任,要求主张权利的当事人承担全部举证责任,其基于客观原因而导致举证不能,进而败诉的可能性较大,不具备可操作性。对于类似情况,采取推定方式完成举证、认证则较为合理,即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或已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日常习惯经验,推理、判断未知事实是否存在,并允许相关当事人进行反证、辩驳,只要存在高度盖然的可能性,则可择优判定某种事实,从而在最大限度内反映案件真实情况。

一、借款人对借条上的签字提出异议应当由谁申请笔迹鉴定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债权人申请鉴定,债务人应提供笔迹比对样本。如果出借人提供借条及其他证据可以佐证借款事实发生时,借款人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驳证据的,在双方无其他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借款事实的发生可以证明当事人存在借贷关系。因此,应当认定出借人已对借贷合意和借款事实完成举证责任。债务人否认借条的真实性,应当由债务人申请鉴定。负有申请鉴定义务的一方经法院分配举证责任后仍不申请鉴定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侵权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如下:

1、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只须对产生该权利或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负举证责任;存在阻碍该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的举证责任由对方当事人负担。

2、凡主张原来存在的权利或法律关系己经或者应当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只须就存在变更或消灭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存在阻碍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由对方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购房合同相关文章
  • 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以及恶意串通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注意,其中的国家利益主要指国家作为全民财产所有人所享有的利益。其它违法的民事行为虽然也损害国家利益,且当事人可能有通谋,例如,走私,但因其损害的是以国家利益表现的社会公共利益,不属恶意串连的民事行为种类。二、恶意串通合同的效力如何恶意串通合同的效力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三、恶意串通要承担什么责任构成恶意串通并且给他人造成损害结果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即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民事责任实际上并不仅仅限于损失的赔偿问题,还包括退还已收的款项和费用等民事上的返还责任。《
    2023-06-22
    354人看过
  • 合同中是如何区分恶意串通构成合同恶意串通
    恶意串通,是指为牟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合同无效中的恶意串通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主观恶意:指双方主观上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第二,串通行为:指上述的恶意以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的方式作出,表现为行为人之间为实现非法目的,从而相互通谋损害第三方利益。恶意串通在主观上的要件包含了意思表示不一致与加害第三人意图,客观上则需达到串通行为构成了对第三人的侵害。在认定上则须结合行为构成上的“过错、违法性”等诸多要素去综合评价。一、恶意串通的司法解释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2、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又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串通,压低标价。在买卖
    2023-03-21
    363人看过
  • 哪些是合同恶意串通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是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主要特征有: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一、四方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要想协议书有效,在书写时需要载明以下几点:第一,签订合同的各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第二,签订的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第三,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和同的内容违反的是法律、行政法规的管理性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无效。另外,如果存在一方欺诈损害国家利益的或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合同也是无效的。二、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内容
    2023-04-03
    168人看过
  • 恶意串通一房两卖后一个购房合同无效
    市民王女士:今年4月,我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今年5月10日交房。按照合同约定,我付清了全部房款,但当我按时前去办理交房手续时,开发商告知我那套房子已卖给了别人,且已经办理了入住手续。后来,我得知那个别人是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请问,我能否主张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朱律师:按照目前的有关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未依法解除合同关系的,房地产开发商不得就同一房地产与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也就是说,我国法律是明确禁止一房两卖。对你来说,要主张开发商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买卖无效,必须要证明该工作人员与开发商之间构成恶意串通,即主张时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开发商是在该房屋已出售给你的情况下,与其工作人员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二)开发商在与其工作人员签订买卖合同时,该工作人员知道房屋已出售的事实;(三)该工作人员在知悉房屋已出售的情况下,仍然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四)开发商
    2023-06-10
    363人看过
  • 恶意串通合同一定无效吗以及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恶意串通合同一定无效吗?恶意串通合同一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恶意串通合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有: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大家,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2023-03-11
    229人看过
  •  恶意串通代理人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和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的恶意串通导致代理行为无效,代理人和相对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造成被代理人损害,则应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相对人和代理人的行为若出现恶意串通,则该代理行为将归于无效。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因此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由代理人和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 事 责 任 : 恶 意 串 通 的 代 理 人 和 相 对 人 需 承 担 哪 些 责 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恶意串通的代
    2023-09-07
    97人看过
  • 合同无效情形恶意串通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无效情形恶意串通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无效情形其中就包括恶意串通并且损害到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二)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2024-02-05
    441人看过
  • 恶意串通与他人签订合同什么后果
    恶意串通与他人签订合同的后果;1、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经法院确认为无效合同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一、确认合同无效可以申请赔偿吗确认合同无效可以申请损害赔偿。确认合同无效后,因合同无效取得的财产要返还,如果财产不能返还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要赔偿损失,所以确认合同无效可以申请损害赔偿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
    2023-03-15
    97人看过
  • 所谓恶意串通低于市场价格购房合同有效吗
    恶意串通低于市场价格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代理不能恶意串通的规定是怎样的所谓“恶意串通”,是指代理人与第三人相勾结,实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代理关系的诚信性质,是一种典型的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
    2023-07-29
    187人看过
  • 恶意串通假订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吗
    恶意串通假订解除劳动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无
    2023-05-05
    401人看过
  • 恶意串通在股权转让中是否有效
    12月1日,法院认定这是恶意串通,最终判决所有股权转让协议均无效,离婚理由为公司认为女方9月9日占有700万元,1999年是赵某和陈某结婚的好日子2001年4月,赵某和母亲刘某成立了东莞市天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赵某持股90%,刘某持股10%2007年,赵某山与陈某志感情破裂,两人因田某公司财务问题产生分歧。天某公司认为,陈某存在挪用公司资金的问题,数额为700万元。去年3月,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此事。在此之前,双方的财产分配纠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07年12月12日,陈某起诉法院要求离婚。然而,11月25日,赵某在未与陈某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以4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天某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了母亲刘易义2008年7月11日,陈某与赵某的离婚案正在审理中。当日,刘某以44.8万元的价格将天某公司80%股权转让给天某部落公司,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三天
    2023-05-07
    337人看过
  • 购房合同签订后房价上涨,开发商与他人恶意串通再签合同,如何应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明确指出的第七条,在开发商与买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倘若开发商与其第三方存在着恶意串通而私下另行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将该房屋转移至第三方进行实际占有、使用时,从而导致买方无法按照约定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情形之下,买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依法确认开发商与第三方之间达成的非法买卖合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2024-08-04
    108人看过
  • 恶意串通合同无效诉讼时效
    我国的民法典对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已经被确认是无效合同的,那么不适用合同的诉讼时效。因为通常是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虽表面上会被称为请求权,但其性质是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所以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制度。二、知识产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吗?知识产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情形如下:1、人身权请求权。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增加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其起算点可以延至未成年人成年之后开始计算,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权益的保护。2、支配性权利,比如物权和知识产权;3、抗辩权;4、形成权;5、物权性权利,比如排除所造成或的妨碍、消除所形成或即将形成的危险、停止正在进行的侵害、不动产或者已经登记的动产返还请求权等都物权性权利都不适用诉讼时效。6、道德性义务的请求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比如赡养、抚养、扶养等费用的要求。三、除斥期
    2023-03-12
    248人看过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等。一、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则有哪些,合同无效包括哪些情形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则:1、返还的范围区分善、恶意原则。占有人善意的,返还原物,如已使用要支付使用费,非善意时,返还原物和孳息或使用费。2、禁止恶意抗辩原则。恶意抗辩即不符合确认合同无效的目的,也不利于制裁。3、不使过错方受益原则。双方过错的合同,若一方可从合同无效中获利,即使禁止恶意抗辩,仍可以借第三方提出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二、技术合同无效情形包括哪些技术合同无
    2023-03-28
    271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交易行为达成的一致合同,是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买方何时付款,卖方何时交房等。购房合同的作用是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交易顺利的情况下,双方凭借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更多>

    #购房合同
    相关咨询
    • 二手房买卖合同恶意串通是否有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15
      按照规定,这种行为被视为不合法。所谓的“恶意串通”所涉及到的合同内容主要是指在合同签订双方主体隐瞒事实真相或非公开状态下,利用合作和协作的便利举行违法勾当,以个人利益为目的并共同制定能够侵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合同条款。从法律规范定义来看,恶意串通需要满足两个基本要素:首先,主观上必须怀揣恶意,即合同双方主体都具有相同邪恶意图,故意制造不公平条约来破坏社会秩序;其次,客观上必须存在对国家、集体
    •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什么?买受人恶意串通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房屋买卖对现在的中国人来说确实是头等大事,因此对于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格外的注意。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因为,在此种情形下,对方极大的损害了善意买受人的利益,这种恶意串通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 恶意串通是否构成恶意合同无效,有哪些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0
      恶意串通是构成恶意合同无效的。在我国的民事合同的签订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此时就会导致合同无效的,此时合同无效之后,也是会引发一系列的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问题的。
    • 怎么辨别合同是否是恶意的串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所谓恶意串通的合同,就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牟取私利,相互串通,共同订立的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例如,甲企业产品的质量低劣,销不出去,就向乙企业的采购人员或者其他订立合同的主管人员行贿,然后相互串通订立合同,将次品当成合格产品买入。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还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由于这种合同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为了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恶意串购股份无效时,恶意串购股权行为是否有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
      股权的转让程序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限定,其行为属于合法行为,公司章程中限定了恶意串购股份无效时是无产行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