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如何实现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8:42:02 101 人看过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指不当得利使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享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一、什么是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

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既可能是行使不当得利的人,也可能是其继承人,还可能是第三人。

二、不当得利不返还属于犯法行为吗

不当得利不返还属于犯法行为。善意受益人将应返还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而主张所受利益己不存在的,利益受损人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张返还。因侵权行为取得利益而致他人受损害的,受损人有权要求其承担不当得利返还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三、不当得利是怎么规定的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时,权利人如何行使权利
    我国法律无明确规定,系属法律漏洞。依据民法解释学,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违约赔偿请求权均属债权请求权,属于类似权利,根据类似案件相同处理的类推适用规则,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竞合时,权利人可以比照违约赔偿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的行使规则,择一行使。但在行使时需注意,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行使的效果上会发生重合(如填补受害人的一定损害),以致于二者具有排斥属性,不能保证受害人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也就是说,两种请求权发生竞合时,二者彼此对立,没有连带不可分的关系,债权人可以择一行使,若一项请求权的行使已经达到目的,其他请求权归于消灭;若一项请求权的行使尚未完全达到目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行使其他请求权填补损失,但需另行提出。
    2023-06-08
    296人看过
  • 如何恰当地返还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如下: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也就是说,当受益人不知道没有法律依据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限于利益存在的部分;利益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义务;2、恶意返还受益人,也就是说,当受益人知道没有法律依据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该是受益人获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利益在返还时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3、受益人取得利益时善意,后来恶意返还,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后续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
    2023-07-05
    355人看过
  •  请求支付的权利如何实现?
    本文介绍了取得付款请求权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方式和继受取得方式。其中,原始取得方式包括发行取得和善意取得两种方式。发行取得是指权利人通过发票行为实现票据的实际占有,从而取得付款请求权;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从无处分权人手中受让票据,并取得付款请求权,前提是无恶意或重大过失。继受取得方式是指持票人从有票据处分权的前手受让或转让票据而取得付款请求权。取得付款请求权有两种方式:1.通过原始取得方式取得付款请求权。2.通过其他途径取得付款请求权。付款请求权的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不经由其他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付款请求权,包括发行取得和善意取得两种方式:发行取得是指权利人依发票人的发票行为即通过票据的交付,实现票据的实际占有,从而取得付款请求权。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从无处分权人手中,无恶意或重大过失受让票据,从而取得付款请求权。2、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付款请求权的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有票据处分
    2023-09-12
    151人看过
  • 不当得利请求权是债权还是物权
    一、不当得利请求权是债权还是物权不当得利请求权是债权请求权。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的情况下,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因此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请求权被归类为债权请求权。二、不当得利的条件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一方获得利益:这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特定事实而使其财产总额增加。利益可以是财产的积极增加,也可以是财产的消极增加,即本应减少而未减少的情况。2.他方受损失:这意味着因特定事实,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总额减少。损失同样包括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即本不应减少而减少的情况。3.取得利益与受有损失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表明,一方的损失是由另一方获得利益造成的。受益是损失的原因,两者之间存在变动的关联性。4.没有合法依据: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如果取得利益不是基于法律或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该利益就没有合法根据,即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三、不
    2024-03-08
    276人看过
  • 请求返还不当得利时效几年,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3年。《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19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
    2024-05-11
    397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B.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C.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无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D.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有权向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正确。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其所有权不是由甲直接移转给丙,而是该物的所有权由甲移转给乙,再由乙移转给丙。换言之,乙从甲处取得所有权(甲向乙给付),丙从乙处取得所有权(乙向丙给付)甲与丙之间并无给付关系。若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甲可对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若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乙可对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选项C说法错误。如甲乙之间合同、乙丙之间合同均无效,则丙的受领失去法
    2023-05-04
    360人看过
  • 怎么要求他人返还不当得利以及要求他人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
    一、怎么要求他人返还不当得利要求他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1.债权人只能请求对方返还其所得利益,不能超越这一限度,也不能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因此而造成的损失。2.不当得利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执意不返还其所得不当利益,利益所有人可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追究其民事责任。3.利益所有人在请求返还不当得利时,如原物尚存,则可请求返还原物。二、要求他人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要求他人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不当得利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
    2023-07-14
    69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增值能否要求返还
    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2、受益人为恶意时的返还。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返还。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增值也属于不当得利的一部分,理应是要进行返还的。一、不当得利如何计算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
    2023-03-24
    320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他人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的时候开始发生。构成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成立的四项基本要件,即一方获利;一方受损;获利无法律上原因;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四项要件,是检验不当得利是否成立的基本标准,也是确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基本法律事实。不当得利的利应该如何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发生根据,而不当得利之债是不当得利的效力。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
    2023-06-13
    498人看过
  • 如何申诉返还不当得利之债
    一、如何申诉返还不当得利之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不当得利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在申诉不当得利返还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返还原物,返还不当得利以及相关损失的赔偿。二、不当得利的特征(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二)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三)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三、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一)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这里的给付
    2023-05-03
    147人看过
  • 返还不当得利的限制和要求是怎样的?
    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产生的水果、原物的价格、使用原物的利益或者其他利益。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目标范围,即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1、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因受益人是否善意而异。受益人是善意的。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获得的利益,则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限于现有利益。当利益不再存在时,受益人不承担返还义务。当受益人的利益大于受害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害人的损失为准;2、受益人应当返还所有利益,即使利益不存在,也应当负责返还。如果受益人获得的利益低于受害人的损失,受益人除返还其获得的所有实际利益外,还必须赔偿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3、受益人取得利益时善意返还恶意利益,范围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
    2023-07-05
    168人看过
  • 追偿权是不当得利请求权吗
    追偿权不是不当得利请求权,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因为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对债务人的权利,不当得利请求权是指受损害人对于不当得利人的请求返还其不当得利的权利。一、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是什么?不当得利债务的基本内容是受损人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这一请求权的目的是使利人返还其所受的利益,而不是填补对方所受的损害。因此,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过受害人的损失,受益人只在损失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受益人的利益小于受害人的损失的,受益人只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但受益人主观恶意的,受害人必须要求损害赔偿。二、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呢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有:1、不当得利债务发生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有义务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得的利益;2、不当得利债券的对象是返还所受利益的支付,因利益形式不同而在支付方式上存在差异;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害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
    2023-06-27
    233人看过
  • 请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怎么写诉讼状
    (一)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二)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三)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四)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五)文尾。文尾要写
    2023-03-08
    447人看过
  • 返还不当得利的情况
    法律综合知识
    一、返还不当得利的情况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二)受益人是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三)受益方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二、不当得利没有返还能力有什么后果《民法典》第985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
    2023-06-16
    22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的标的为不当得利当事人返还的请求范围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为受有利益的一方所取得的不当利益。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
    • 如何行使与配偶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08
      配偶能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指不当得利使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享有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 什么是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时效期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5
      债权适用诉讼时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当事人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A.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 B.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当事人。
    • 如何处理借用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情况?
      辽宁在线咨询 2025-01-08
      1. 如果承租人、使用人、借用人不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方式去使用财产,而采用其他不正当的方式使用该财产,从而获得不当利益,并导致合同另一方财产受到损失,那么该承租人、使用人、借用人既构成违约,同时又获得了不当利益,构成不当得利。 2. 如果承租人、借用人在合同期满后,不按期归还标的物,继续占有使用标的物,不管其是否获得了实际利益,都因其未交付租金或使用费而使用他人财产而构成不当得利。 3. 如果合
    •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有期限限制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8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有期限限制的,其期限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