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隐私权及其刑法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02:12 140 人看过

「内容提要」从世界范围来看,隐私权正在被逐步确认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人格权之一种。人们欲求内心世界安宁和宁居环境的精神需求迫切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文章首先探讨了隐私及隐私权的一些基本问题。在此基础上,作者结合我国刑法相关条文,对隐私权的刑法保护作了一些分析和思考,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关键词」隐私;隐私权;刑法保护现代社会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公民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特别是自然人人格的解放,人们要求支配的私有空间日益扩大,从而自觉不自觉地意识到应尊重他人的私生活方式,维护自己的私人生活秘密不受侵犯。这种要求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生活安宁的愿望经过法学家们的提炼升华,便发展成为公民人格权的一项重要权利-隐私权。立法上确认隐私权为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才刚刚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时间。1890年,美国法学家沃伦(SamelD.Warren)和布兰戴斯(LoisD.Brandis)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隐私权》(TheRighttoPrivacy)一文后,隐私权逐渐得到各国立法的认可。[1]从此以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便成为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隐私是文明人的精神性人身要素,隐私权不受侵犯是文明人的基本需要,在当今科学技术,尤其是在电子、通讯和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的社会条件下,公民私人生活面临的威胁与侵害变得愈加严重,使得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更为迫切,隐私权越来越受到人的重视,受到各国立法的普遍承认和保护。可以说,加强隐私权的立法及司法保护,已成为大多数文明国家的共识。一、隐私与隐私权的基本问题关于何谓“隐私”,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1)隐私是指“不愿告人或不愿为他人所知晓和干涉的私人生活”;[2](2)隐私是“不愿被窃取和披露的私人信息”;[3]

(3)隐私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4]

(4)隐私是指“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和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5]从以上对隐私的诸定义中,可以看出,虽然学者下定义的角度不同,隐私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也有差异,但都注意到,隐私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个人生活安宁不受侵扰;私人信息保密不被公开;个人私事决定自由不受阻却。基于对隐私三方面内容的认识,不难得出,隐私权应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私人信息保密权和个人私事决定权。具体说来,隐私权就是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活动、私人信息和私人事务进行决定,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的权利,属人格权的一种。隐私权具有如下几个特征:(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具有严格的人身性,基于自然人的精神活动而产生,也是基于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处理而产生的保有人的内心世界的安宁以及与外界相隔离的宁居环境的权利。它产生与存在的依据在于基于人的心态而产生的各种利益需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无精神活动即无心态,因而无隐私权可言。法人对其经营活动的信息或秘密属于商业秘密,体现的是一种无形资产和经济利益,而非人格利益,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来看,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也从未被认可为隐私权的主体;[6](2)隐私权的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秘性。隐私权作为一种不愿公开私人领域秘密或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其内容必然具有秘密性。同时,其内空均为客观存在的事实,具有客观真实性。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把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区分开来。因为名誉所关注的是与民事主体名誉有关的事实表述真实与否和评价适当与否。因此,在隐私权侵权案件中,加害人不能以其所公开的事情是真实的而免责。(3)隐私权的保护要受公共利益的限制。隐私权本质上是保护纯属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事情,这就意味着任何人对自己隐私权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对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他人应予以揭露和干预。(4)隐私权是一种支配权,[7]可在一定程度内自我放弃。权利人可在一定范围内披露自己的隐私,也可允许他人在一定程度上介入自己的私人领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隐私权相关文章
  • 欧盟网络隐私权的法律法规保护及其启示
    摘要:欧盟十分重视保护隐私权,实行着以法律规制为主导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我国也应积极向欧盟学习:可以先行制定专门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条例》之类的法规,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早日出台;同时也应借鉴美国与欧盟之间达成的安全港口协议”,早日与欧盟达成类似的协议,促进我国的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产业。关键词:保护隐私欧盟网络欧盟采用以法律规制为主导的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其基本做法是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从法律上确立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各项基本原则与各项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并以为基础,采取相应的司法或者行政救济措施。欧盟成员国有大量的保护隐私和个人数据的规定,这些规定也并不是全部起源于欧盟机构,比如有欧盟成员国参与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和联合国等组织也都实行了对重要数据进行保护的原则。在这些种类繁多的关于隐私和个人数据保护的规定中,1995年欧盟数据保护指令是欧盟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规章的核心
    2023-05-05
    290人看过
  • 试论国家官员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公民(自然人)所享有的人格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般情况下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国家官员一方面作为自然人,其隐私权当然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另一方面,国家官员的某些个人生活已成为政治生活的一部分,他们的那些可能影响到政治和公共利益的私人信息理应为公众所知悉。这就存在有公众知政权与国家官员隐私权之间的冲突。本文着重对两种权利冲突的本质进行了分析,并得出这种冲突表面上是权利与权利的冲突,而实质上更多的是权利与权力的冲突的结论。因此,法律应优先保护公众的知政权,在隐私权的保护上,应将国家官员与一般自然人相区别,给国家官员的隐私权以必要的限制。当然,这种限制并不是完全否认国家官员的隐私权,法律对国家官员的那些与政治生活或公众利益完全无关的隐私应给予与其他自然人同等的保护。关键词:国家官员;隐私权;知政权;限制;保护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生活的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
    2023-06-13
    111人看过
  • 论死者的名誉权及其保护
    关键词:死者名誉权近亲属死者是否享有名誉权,理论界颇有争议,法律也未明确予以规定。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不少困惑。在天津市因《今晚报》刊载连载小说《荷花女》引起了关于死者名誉权保护的争论,进而波及全国法学界,随着该案的判决,以及类似案例的判决,加之最高法院几个权威性批复的公布,首次明确死者应享有名誉权。这是我国民事司法上一大突破,是法律进步一大表现。如何准确地理解保护死者名誉权,无论是在实务上还是在学理上,仍然具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一、死者享有名誉权的理论依据通常所说的死者名誉是指人们对死者生前的道德品质、生活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人死后其肉体和精神归于消灭。但死者生前的行为和表现,并未因其死亡而消失。死者生前表现仍然可以作为人们的评价对象,因此死者的名誉应受法律保护。此依据在于名誉具有约束人们的行为作用,如果公民死后,名誉得不到保护,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作为一道德标准,就会失去约
    2023-06-07
    403人看过
  • 浅论刑事诉讼中被害人隐私权的保护
    加强隐私权保护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标志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也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刑事诉讼本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目的,理应关注被害人隐私权保护。一、刑事诉讼中被害人隐私权受保护的正当性刑事诉讼中加强对被害人隐私权的保护,其主要意义是防止被害人的第二次被害人化”的问题,避免和减少不当司法行为对被害人的身体和精神的再次侵害。同时,强调对被害人隐私权的保护,有利于提高被害人参与打击和惩罚犯罪的积极性。(一)保护被害人隐私权的直接目的是避免被害人第二次受害德国学者施*德在著作《国际范围内的被害人》中提到:被害人不仅仅通过犯罪本身而遭受精神、社会、经济和肉体的损害,而且还通过对于犯罪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反应而受到损害。”可以理解为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是第一次被害,犯罪之后由于社会的歧视、忽视以及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因为不当刑事司法行为所遭受的侵害是第二次被害。”这种被害主要是指由于不当的刑事司法行为
    2023-06-13
    311人看过
  • 应当建立相关隐私及其民法保护制度
    一、相关隐私概念的提出及其含义最近几年,我经常碰到一些涉及到几个人共同拥有一个隐私经历,其中一个人处分这个隐私,其他人主张侵权的案件。最典型的,就是我曾经点评过的一个案件。这个案件的案情是:2001年某日,某《文摘》报刊登了一篇题为《音乐家某某与李某38年婚外婚内情》的文章。文章披露了在该音乐家及其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与该音乐家的婚外恋情,以及该音乐家与其前妻之间的部分婚姻生活内容。同时也披露了该音乐家与其前妻离婚,与李某结婚的若干事实。该音乐家的前妻认为,该文对她与该音乐家的婚姻与感情生活加以歪曲和捏造,文中有大量对原告及其家庭进行侮辱和诽谤的文字,严重损害了自己及家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因而将出版社告上法庭,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在这个案件中,最突出的法律问题就是支配个人的隐私同时又涉及到他人隐私的保护,对此究竟应当怎样进行法律协调的问题,也就是相关隐私及其民法保护的问题
    2023-06-19
    55人看过
  • 美国隐私法案及儿童网上隐私保护法
    一、1974《隐私法案》1974年的《隐私法案》是美国最重要的一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的法律。该法案适用于美国公民和在美国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该法案对政府机构应当如何收集个人信息、什么内容的个人信息能够储存、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如何向公众开放及信息主体的权利等都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以此规范联邦政府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平衡隐私权保护与个人信息有利利用之间的紧张关系。1、信息主体的主要权利。第一,决定是否同意公开自己资料的权利,禁止行政机关在取得本人同意前,公开关于其个人信息;第二,访问自身个人信息的权利,本人有权知道行政机关是否存在关于他的记录以及记录的内容,并有权要求得到复本;第三,修改个人信息的权利,个人认为关于自身的信息不正确、不完全或不新颖,可以请求制作记录的行政机关进行修改。2、政府机关的主要义务。第一,政府机关收集个人信息,如果可能导致对个人作出不利决定时,必须尽可能地由其本人提供
    2023-06-07
    344人看过
  • 隐私权的“公法俘获”及其意义
    【摘要】隐私权往往被视为最具私法特性的权利。在英美普通法学和我国私法学中,其性质、内容、保护方式乃至表述话语都极具私”的色彩。但隐私权的私法实践却难以令人满意。二十世纪中叶以来,隐私权的公法特性日渐凸显,出现了隐私权的公法俘获现象。这类公法俘获现象不仅提示了新型的公私法关系,更对反思公法学基本问题乃至公法的未来发展趋势提供了良好契机。【关键词】隐私权;公法;宪法权利;公法学基本问题【写作年份】2010年【中图分类号】0【正文】所谓公法俘获”,描述的是某些传统私法关系转由公法调整,或公法介入某些私法问题的现象。这种现象并不意味着公法对私法的优越地位,而是提示着公私法关系的新维度。在权利领域,公法俘获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一书中曾谈到宪法基本权利对私法的俘获”现象。这种俘获或者表现为用宪法的基本权利规范来约束民法秩序”,或者表现为有待于填充内容的主观公共权利在私法上的
    2023-05-02
    74人看过
  • 关于隐私权的刑法是如何保护的,隐私权的内容
    一、关于隐私权的刑法是如何保护的关于隐私权在刑法上的保护具体表现有: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二、隐私权的内容隐私权的内容包括有,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使用权。1.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安宁权,也称个人生活自由权。即权利主体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者不从事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破坏或者支配。2.个人生活信息保密权。个人生活信息的内容相当广泛,从家庭成员、亲属
    2023-04-24
    320人看过
  • 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保护
    摘要:目前互联网上言论自由的乱用,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信息时代里个人数据的准确使用不仅关系到竞争胜负,而且急需法律规范。本文论述了隐私权的产生、隐私权的含义及其与言论自由的法律适用关系等方面,着重阐述了互联网条件下应规范网络立法,在加强公民隐私权保护的基础上保障言论自由,并提出相关建议。网络时代是一个数字时代,在这个时代里取得和运用信息的能力是促进社会进步、保证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已经意识到这一点的人们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可以为其创造利润的机会,站在开发和利用信息最前沿的网站经营者们已经把他们的目光转向了在线个人信息,这里可以将此信息称为个人数据。英国1998年《数据保护法》对此作了一个较全面的界定:“个人数据是指有关一个活着的自然人的数据组合,通过这些数据或者这些数据和使用者已经或将要占有的其它信息的结合可以辨识该人,个人数据还包括有关该人的任何观点的表述以及在涉及到该人时数据使用
    2023-04-29
    387人看过
  • 隐私权呼唤立法保护
    隐私权无疑属于一种典型的私权,也是公民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遗憾的是,时至今日,隐私权在我国法律丛林之中尚无一席之地,立法仍未明确将隐私权作为一种法律权利予以确认,有关隐私权保护的暧昧性规定散见于若干法律之中,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大缺憾。由于立法的缺席,隐私权的保护往往于法无据,致使公民隐私权的司法救济显得相当尴尬和被动。涉嫌侵犯隐私权的官司通常只能牵强附会地以侵犯名誉权或姓名权等为诉因立案审理,这种张冠李戴的司法现状令人匪夷所思而又颇感无奈。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可谓司空见惯,尤其是近来发生在医院的患者隐私权被侵犯的个案令人触目惊心。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新疆石河子某妇女在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作妇科检查时,在事先并未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竟然被当作教学活标本,被十几个实习医生围着观摩身体各部位。无独有偶,前不久中央电视台曾报道过一起典型的侵犯患者隐私权的案件
    2023-06-07
    373人看过
  • 隐私权的意义以及保护措施
    一、隐私权的意义1.体现自由价值隐私权包括多种内容,如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等都体现了“排除人为的不正当障碍”的自由之价值;而体现“支配”、“控制”的自由之价值如个人隐私利用权,即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种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隐私权的利用同样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2.体现秩序的价值隐私权的建立和保护保证了人际关系的相对稳定性、人类行为的规则性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性,主要表现为:通过设立隐私权,使权利和义务合理分配,以调整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隐私权的立法及其严格实施,不仅维护个人的安宁和安全感,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基本和谐,达到整个社会安定团结的目的,而且保障人们有更多的精力去学习、工作,更好地造福人类社会。3.体现尊严的价值隐私权属于一种具体人格权,而人格尊严是人格权客体即人格利益的基础,因此隐私权自然体现出人
    2023-04-05
    299人看过
  • 隐私政策简介:保护隐私权
    《民法典》人格权编设专章(第1032条至第1039条)对隐私权保护进行详细规定,对隐私权的概念和保护范围首次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足见新法对该权利保护的重视,折射出国家法典对公民权利和生命的尊重,也体现我国“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隐私权信息公开中怎么保护隐私?1、完善实体立法明确个人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在世界范围的人权保障法律体系中,隐私权通过立法被普遍确认。尤其是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均制定了关于保护隐私权的法律,与我国法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虽然《条例》的出台使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了行政法规层面的立法支撑,然而,其中对公民隐私权保护的规定还过于原则化,并且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来规定,法律位阶低,另外我国到目前还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法》、《隐私权保护法》等法律与之相配套,所以使得有关隐私权保护的效果受到限制。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是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国应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相关立法。第一,
    2023-07-17
    462人看过
  • 论隐私权的界线
    1890年,美国法学家**斯·布兰蒂斯(LoisD.Brandeis)和**尔·沃伦(SamelD.Warren)在当年的《哈佛法学评论》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具有历史意义的著名论文《隐私权》,首度提出隐私权的概念及其基本理论。此后,隐私及隐私权开始受到世人关注,学界在其中的讨论研究日渐深入,成果斐然。理论研究的进展推动了立法界和司法界对隐私权保护的重视,绝大多数国家先后确立了隐私权的保护制度。然而各国在保护隐私权的具体方式上并不一致,美国的隐私权理论研究最为发达,相应的在护权上也相当有力,隐私权的独立地位较早就得到认可,依判例和成文法形式确立了直接保护制度。英国以及与英国在制度上有衣钵关系的国家如澳大利亚等国基本不予承认隐私权为一项人独立人格权,在实践中一般是通过把侵害隐私权的案件纳入其他侵权行为的范畴(如侵害名誉权),以达到间接保护的目的。我国的情况与后者相类似。民法典中没有关于隐私权的规定
    2023-05-05
    281人看过
  • 论宪法隐私权的法理基础
    内容提要:隐私权已经或正在成为一种国际社会和各国广泛承认与保护的基本权利,保护个人隐私是维护人格尊严和促进个性发展的基本条件。宪法隐私权之法理基础在于维护人格尊严。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隐私的世界里,保护个人隐私已成为维系人格尊严和个性自由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伴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权发展,“隐私权已经或者正在成为一种国际社会和各国广泛承认与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①],透析宪法隐私权存在的法理基础有利于在理念、规范和实践层面哩清公权与私权之界限,防止公权力对个人私生活的威胁和侵害,构建完善的隐私权保护规范体系。一、宪法隐私权的产生和发展在美国,隐私权面目之变迁一定是最初提出它的布兰迪斯所无法想象的,它已从不受媒体侵扰的自由扩张到不受国家公共权力侵犯的权利,堕胎的权利……但变化的曲线并非任意,它在不断地趋近目标,即实现对个人权利和家庭价值的尊重,而学者的智慧、司法的实践、公众的参与、时代提出的新问题等
    2023-05-02
    433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私权
    词条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 更多>

    #隐私权
    相关咨询
    • 而法律保护隐私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1
      隐私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 隐私权法律保护方法哪些,哪些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2
      侵犯隐私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
    • 什么是隐私权,如何理解隐私权的含义,如何保护商家、法人依法隐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它包括如下几层含义:第一,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是基于自然人的精神活动而产生,法人作为组织体并没有精神活动,故无隐私可言。法人对其经营活动的信息享有的权利可依商业秘密不受侵犯而得到保护。第二,隐私的内容包括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生活信息。只要未经公开,自然人不愿意公开、披露的信息都构成
    • 隐私权归法律保护是指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4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
    • 网络论坛有内容涉及人身隐私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2
      如果侵权人侵犯了您的隐私权,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了损失也可一并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