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这是现行民事法律对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期间作出的原则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发现,由于该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导致在实践中对财产保全的效力终止时间理解较为混乱,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应当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即告终止。其理由是财产保全是诉讼中的司法救济措施,在申请人申请法院立案执行时,诉讼程序结束,进入执行程序,故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效力应终结,取而代之的是执行程序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否则,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将违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282条有关对同一财产人民法院不得重复查封、扣押的强制性规定。
另一种观点认为: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应当于执行过程中对保全财产执行处置完毕并作出新的法律文书时止。其理由是:财产保全的实体价值是旨在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以便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其程序价值则是确认被执行人的财产由人民法院依法控制,限制被执行人的物权行使,最终使执行机构依法处置清偿债权。执行过程中对所保全的财产依法处置完毕并以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确认产权归属后,保全裁定的效力自然失效。
据此,建议应当明确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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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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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期间的财产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据此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可依法申请财产保全的。如有后续问题,建议你可直接来电或通过qq在线详细说明。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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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诉讼时效期间保全财产?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0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87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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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期限届满效力自动消失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61、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时间是48小时,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知道财产保全期限届满效力是会自动消失的,法院将会解除财产保全的强制措施。 2、讼中财产保全的时间是没有明确限制的,但是当被申请人履行义务或者提供担保以后,财产保全就解除,因此财产保全效力还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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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时间到期后财产要被保全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0有时间限制,为三年,但可以续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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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全财产的分配,起诉期间怎么进行财产保全?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4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参与分配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与其它普通债权相比,并不具有优先性,理由如下:《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见,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流失,避免执行落空,并没有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