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的责任形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08:52:49 491 人看过

1、侵害除去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

著作权为在一定范围内的绝对权,具有准物权的性质。当其受到侵害时,除依一般规定请求回复原状及损害赔偿外,并享有排除侵害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

原则上,著作权受到侵害者为作者本人,但著作权内容包括多种权利,又可分别做一部分让与,故一部受让人可在其受让范围内主张权利。其他无名、或用别名的作品的发行人,为了作者或著作权人的利益,可以自己的名义,为侵害除去、防止请求权及名誉回复、著作人身权受侵害等救济的行使。而合作作品的各著作人或各著作权人,虽然未经其他著作人或著作权人的同意,但为了共同的利益,也可以行使该权利。

至于著作人身权受侵害,作者尚生存时(著作人身权不得转让,仅可由作者本人享有),应由作者自行救济。作者死亡时,其遗嘱中除作者以遗嘱特别指定外,由其近亲属为其主张。

侵害防止请求权的行使,以存在侵害的危险时为条件,因为这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过渡扩张则有造成滥用的危险,故应做较严格的解释。以过去曾有反复的侵害行为、现在在客观上又处于危险的状态、有受侵害的可能、以及依侵害准备行为的程度为判断标准。而主观上则与侵害除去请求权的行使相同,不以侵害人的故意或过失为要件。

除侵害除去、防止请求权外,著作权人、出版人或邻接权人,还可以请求毁弃构成侵害行为的物品,因侵害行为作成之物或专门供应侵害行为的机械、器具或请求采取除去侵害行为或为防止侵害行为所必要的措施。

2、损害赔偿请求权

著作权既为法律所保障的权利,受损害时也应如同其它权利受到侵害一样,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发生,如同一般的侵权行为,须具备:

(1)加害者的故意、过失;

(2)权利受到侵害;

(3)发生损害;

(4)权利受侵害与损害发生之间有因果关系等条件才能构成。如前所述,美国司法判例及立法均不承认无过失者的免责,只是在赔偿数额上予以酌减,这是两个不同法系之间的差异。

民事赔偿的原理不在于惩戒加害人,而在弥补被害者的损失,因此以回复原状为原则,金钱赔偿为例外。著作权以原创性为保护的重点,受侵害时,回复原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有寻求金钱赔偿一个途径。但因为著作权所保障的“原创性”是极其抽象的概念,如何转化为具体而可计量的金钱价值,成为著作权损害赔偿的讨论中最棘手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1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侵权相关文章
  • 描述侵犯著作权的不同形式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
    2023-07-05
    204人看过
  • 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承担形式
    一、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如下:1.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考量的问题是责任的成立。2.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涉及的是责任成立后责任形式以及大小的问题。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二、侵权责任承担形式侵权责任承担形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无须完全具
    2023-04-14
    272人看过
  • 姓名权的侵权表现及侵权责任形式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姓名,有的人还有乳名和曾用名。姓名是我们在生活中将自己与别人区别开标志,因此法律对于姓名权的保护是很有必要的,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对于侵犯姓名权的侵权形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姓名权的内容:1、姓名决定权;2、姓名使用权;3、姓名变更权。二、姓名权的侵权形态:1、干涉,其中,姓名权无专用性,任何人不得强迫他人姓名的决定、使用与变更;2、盗用;3、假冒;4恶意重名。三、姓名侵权责任形式:1、停止侵害;2、恢复名誉;3、消除影响;4、赔礼道歉;5、赔偿损失;6、抚慰金(名称权不得主张)。
    2023-06-08
    222人看过
  • 怎样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
    一、著作权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被告因过错侵犯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且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原告应当提交被告侵权的相关证据。被告主张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否则须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一般来讲:被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其具有过错:(一)经权利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被告没有合理理由仍未停止其行为的;(二)未尽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审查义务的;(三)未尽到与公民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社会经验和法人经营范围、行业要求等相适应的合理注意义务的;(四)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终止后侵犯合同相对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五)其他可以认定具有过错的情形。二、怎样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实践中,也有一些被告,虽然没有侵权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但是却因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获取了相当的利润。这种情况下,被告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可判令其返还侵权所得利润。如
    2023-06-18
    275人看过
  • 侵权责任的形式与特征
    过错责任,其构成要件为行为人主观上有错误、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与事实间有因果关系。过错推定责任,其构成要件为对行为人主观上推定其有过错、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与事实间有因果关系。无过错责任,其构成要件为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与事实间有因果关系。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类型和构成要件是什么?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类型:1、将网上作品擅自下载并发表在传统媒体上。2、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发表的作品在网站上传播。网络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只要符合著作法所规定的作品的条件和特征,就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无论是否体现在网络上。2、主体要件,主要有两类网络使用者和网络服务商。3、客观要件,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4、主观方面,是指侵权行为实施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损害后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18
    278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中的赔礼道歉是侵权责任吗?
    是的,一般对著作权的侵权行为都是可以要求赔礼道歉的。赔礼道歉责任主要适用于人身权或财产权受侵害的情形。当事人双方可私下请求赔礼道歉,也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但只有自然人才可以请求赔礼道歉。加害人的过错是一个适用条件,但是并非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侵权后果的严重程度与该责任的适用有一定关系。法院判决的赔礼道歉方式应以口头或书面道歉为限,并在主文部分作特殊说明。赔礼道歉具有专属性。著作权侵权的情况下,一般是有权要求赔礼道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也可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侵权人行政处罚。著作权侵权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
    2023-06-29
    394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有侵权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三)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更多>

    #著作权侵权
    相关咨询
    • 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责任的形式是什么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责任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4
      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责任的形式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行政处罚条款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制裁。 1、选用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根据《著作权行政行罚实施办法》,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
    • 侵犯著作权并承担行政责任的形式有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8
      (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不能继续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营利,但没有触及侵权人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获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权人已获得收益的情况下,单独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适的。 (3)没收非法所得。是指将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缴国库。这种处罚形式是前一种处罚形式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客体是什么,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如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8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
    • 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主体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5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出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一)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客体要件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所谓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
    • 侵犯著作权是民事行为吗,侵犯著作权承担的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6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大部分都是民事行为,但也存在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