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指定管辖权的反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9:42:52 83 人看过

1、管辖权异议概念和相关规定

管辖权异议是指向法院或法院提出的反对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该法院向该法院或该法院的法院或该法院向该法院或该法院的法院提出该法院认为,该法院认为该法院将该案件提交给该法院,而该法院将该案件提交给该法院,该法院将该案件提交给该法院。在审查和起诉时,由于案件管辖的复杂性,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管辖权判决可能存在差异。为了使当事人有机会向法院表达其对管辖权的不同意见,并使法院在决定管辖权时更加谨慎,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管辖权异议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若不成立,则应裁定驳回。“根据这一规定,管辖权异议必须由当事人提出,一般由被告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第三方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只能在一审和两审案件中提出必须在提交诉状的法定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申请管辖权异议经审查成立的,责令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双方可对上述决定提出上诉。指定管辖权的概念和有关规定指定管辖权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其实质是法律赋予高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变更和确定案件主管法院的权利,为了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的及时、正确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之间就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报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因此,指定管辖区应适用于下列两种情况:(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这里的特殊原因包括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事实上,由于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的;例如,由于法律原因,被起诉法院的法官不能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因为当事人申请回避或法官自行回避。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其管辖范围内指定其他适当的人民法院。(2)如果发生管辖权争议,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所谓争端包括相互推诿或竞争。这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的管辖边界不明确,或者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不一致,或者是因为地方保护主义为了其地方经济利益而竞争立案。因任何原因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谈判失败,,应向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报告指定管辖权。案件是否为管辖权异议申请或指定管辖权申请管辖权异议的规定,管辖权异议申请的主体是当事人。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应由哪一方提出申请,但一般应由被告提出,只能针对一审案件提出,并且必须在提交答辩的法定期限内提交。本案申请管辖权的主体是原告,而不是被告。申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不符合要求。虽然原告在一审案件中也提出了管辖权申请,但原告不是被告,没有抗辩期。因此,从管辖权异议申请的主体和法律期间来看,不符合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不构成管辖权异议申请

其次,从原告申请的理由来看,相信被告是第十四庭的行政部门,审理此案的法院是第十四庭的中级法院。原告担心十四庭政府部门对本案的不当干预,对十四庭中级法院的管辖权无异议,但申请管辖权异议只有一个法律理由,也就是说,认为被起诉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因此,从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法律原因来看,原告的申请不符合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不能构成管辖权异议的申请。(2)根据指定管辖权的规定,本案是否可以构成指定管辖权的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可以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这种特殊原因可能是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和法院的法官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目的是使其案件得到公正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案件开庭时提出;案件开庭后知道回避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换言之,只要双方当事人有理由退出,他们就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前随时提出理由。申请回避的当事人可以是原告或者被告。从原告申请的理由来看,原告担心第十四庭中级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会受到第十四庭政府部门的不当干预,对原告作出不公正的判决。他申请管辖权的请求是要求第14师中级法院撤回,由其他兵团中级法院审理。从以上分析可知,原告的管辖权申请符合指定管辖权的规定,构成指定管辖权申请

IV.如何处理指定管辖权申请

根据作者以往的司法实践,在收到当事人指定管辖权的申请后,被起诉法院应首先审查其申请。如果当事人的申请明显没有事实根据,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及时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有事实根据,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及时提交案件材料,并写出请示书,连同案件材料一并送交上级法院,请求指定管辖。如果高级法院就指定管辖权作出决定,并将案件指定给其管辖范围内的另一法院审理,被上诉法院应当及时制作案件移送书,将案件档案材料连同指定管辖决定一并移送指定审判法院。如果高级法院作出管辖权决定,由被起诉的法院审理,则该案件只能由被起诉的法院审理

本案的正确做法是在收到原告指定管辖权的申请后,法院应审查其申请。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写出书面请示书,连同案件档案材料一并送交高等法院,请求高等法院作出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对审判级别管辖的反思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上的分工。它解决的问题是哪些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审判①。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从第19条起至23条共用五条法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中的级别管辖。概括地说,本法在确立级别管辖时的主要精神是以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为原则,中级、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为例外。这些例外即为划分审判级别管辖的参照依据,可概括为:1、案件的性质是普通案件还是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即《刑事诉讼法》第20条第一项“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根据修订后的《刑法》即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处以的刑罚种类。即《刑事诉讼法》第20条第(二)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犯罪主体。即《刑事诉讼法》第20条第(三)项,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审由
    2023-06-12
    80人看过
  • 一般管辖权、指定管辖权和转移管辖权的定义
    1、一般管辖权的定义一般管辖权原则是“原告是被告”,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贯彻“原告为被告”原则,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快速认定案件,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有利于传唤被告人出庭;有利于采取财产保全和提前执行措施。如果被告败诉,也有利于执行;同时也可以防止原告滥用诉权,给被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住所为,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居住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惯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居住地起至被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点,但因医疗原因住院的除外。司法实践中,公民在户籍迁出后迁出住所,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以户籍为住所。p>此外,根据司法解释,下列诉讼也按照“原告对被告”的原则确定: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居住2双
    2023-05-07
    82人看过
  • 如何应对协议管辖权的违反程度
    协议管辖权违反级管辖权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选择中国法院管辖权的人不得违反关于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不符合中国分级管辖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国分级管辖法的规定处理。有关案件经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的,受理法院应当按照《关于分级管辖的规定》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受理范围不同,具体指: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普通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或者除法律规定的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所有民事案件均由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P>中级人民法院对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有管辖权:P>第一,涉外重大案件(包括涉及香港、澳门、台湾的案件),所谓涉外案件,是指涉外民事案件,如原告或被告为外国人,所涉财产在外国等。所谓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较大
    2023-05-07
    413人看过
  • 指定法院是否对知识产权具有管辖权?
    知识产权是归指定法院管辖的。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市辖区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由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受诉讼标的额的限制。不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前款所述案件,由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管辖是哪一级法院呢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包括专利,商标与著作权案件的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根据《最高
    2023-07-06
    165人看过
  • 反对管辖权的上诉请愿书有多少份
    1、管辖权异议提交几份上诉副本根据另一方的人数提交副本,只需一份原件撰写中的注意事项1。掌握行政上诉申请书的六个部分(一)标题:写“行政上诉申请书”(二)第一部分:必须分别说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相关信息。如果是公民,说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出生地、教育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地址等;(三)上诉事由: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争议案件,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2006)×行首字第××号行政判决(裁定)现依法提起上诉(四)上诉请求:一般要求“撤销”原判决(裁定),然后要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或要求“发回重审”;或要求“部分”或“全部”修订;提出修改请求的,应当说明修改请求。由于行政诉讼被告是行政机关,只有在提起上诉时,行政机关才能提出“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的请求。(五)事实和理由:本部分是上诉请求的重点。围绕上诉请求,说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
    2023-05-07
    315人看过
  • 为什么要对指定管辖作出规定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这通常是由于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的管辖问题发生纠纷或者因特殊情况无法行使管辖权时,才由上级机关确定由谁管辖。行政处罚法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发生指定管辖的条件,通常是对行政处罚的管辖权有争议。为什么会发生管辖争议呢?这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行政机关职责不清,对社会生活、公共事务的管理互有交叉,因此表现在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管辖上也必然是互有交叉,权责不明确,无法按职能真正落实管辖。第二,由于我国的行政处罚制度还不完备,由于行政违法活动的错综复杂、法律、法规之间规定也存在着竞合问题,因而,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出现对一个行政违法活动几个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也是客观存在的。第三,由于一个行政违法案件可能连续、持续或者牵连几种行政违法行为,而这些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几个地区、几个
    2023-06-13
    322人看过
  • 有管辖权的反对法院必须作出裁决吗
    管辖权异议必须由法院裁决吗?》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管辖权不提出异议,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除违反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外,当事人对各级管辖权提出异议。等级管辖权是一审案件中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之间的分工。被起诉的法院经审查认为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并告知双方当事人,但被上诉法院拒绝移送的,不得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上级法院报告并提出异议,情况属实需要移交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被上诉法院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被上诉法院拒绝移交,作出实质性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被上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2023-05-07
    99人看过
  • 行政管辖权移交与指定管辖的界定
    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2、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什么是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什么是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办案规则》第7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委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前者在法律上称移送管什么是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办案规则》第7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委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前者在法律上称移送管辖
    2023-07-10
    435人看过
  • 刑事管辖对于管辖变通的规定
    管辖变通包括:1、优先管辖和移送管辖。2、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3、特殊情况的管辖。一、刑事审判法院发现无管辖权怎么办刑事审判法院发现无管辖权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二、涉嫌虚假诉讼罪由那个部门受理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管辖的。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
    2023-06-28
    389人看过
  • 指定管辖权、移送管辖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指定管辖权、移送管辖权的概念是什么?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2、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民事诉讼法》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023-04-13
    195人看过
  • 委托管辖权和指定管辖权之间的差异
    1、指定管辖权是指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裁定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权的实质是法律赋予高级人民法院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为了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确保案件的及时、正确判决a>移交管辖权,这意味着当地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其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为了保证案件的审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交管辖权的实质是移交案件,而不是移交案件的管辖权。这是对管辖权错误的纠正措施。管辖权的转移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不排除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转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节管辖权的转移和指定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按照规定认为移送的案件不属于其管辖的,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关于管辖权的
    2023-05-07
    57人看过
  • 一审法院对违反管辖权的审判是否有效
    一审法院违反一级管辖的审判是否有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一审法院作出违反一级管辖的判决,可以认定为严重违反程序。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驳回判决、裁定形式的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变更、撤销或者变更判决、裁定;(三)原判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原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人民法院再审。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属于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法定程序;(二)应
    2023-05-02
    494人看过
  •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什么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关于行使指定管辖的机关,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一、高速路上交通事故起诉管辖是怎么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二、对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三、再审案件可以移送管辖吗根据《民事
    2023-02-25
    432人看过
  • 移送管辖是指行政机关对立案没有管辖权而移送的吗
    是的;移送管辖,是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一、移送管辖适用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
    2023-03-31
    48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对指定管辖不服的该怎样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4-08-24
      对指定管辖不服的怎么办 对指定管辖不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法>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
    • 指定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8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实际和法律原因。事实上,如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地震、洪水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法律原因,如被诉法院的法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法官自行回避,不能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上述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指定其他合适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所谓的争议,包括相互推诿或争夺。一般情况下
    • 管辖权的对象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3
      管辖权的内容包括: 1.属人管辖权。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2.属地管辖权。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规定,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
    • 法律对于指定管辖的行为有哪些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06
      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 对物权争议的管辖属于什么管辖
      澳门在线咨询 2024-08-2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时,如果发生管理权争议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权。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 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自收到上级公安机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