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要件动物致人损害有哪些
动物致人损害构成要件包括:
1.有动物致害行为;
2.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动物致害行为可以是损害的唯一原因,也可以是原因之一;
3.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4.产生了动物致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动物致害的赔偿责任
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最基本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还有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动物致害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对于侵权行为纠纷所适用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动物致人损害哪些情形需要承担责任,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有哪些
208人看过
-
遇到宠物扰民怎么办,动物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492人看过
-
动物致人损害责任该怎么认定,致人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203人看过
-
悬挂物致损损害赔偿有哪些
82人看过
-
动物致人损害的损害后果计算
494人看过
-
什么是动物致人损害?
247人看过
-
动物致人损害注意事项,法律有哪些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10在实践中,对损害后果的计算,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因为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赔偿额通常是受到限制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张“惩罚性赔偿”。 二是有些受害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往往忽视可得利益的丧失以及致残的赔偿。 三是对赔偿数额的确定,应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不断上升等因素,克服目前赔偿额偏低的状况。 四是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应参照受害人近期的收入以
-
动物损害致人损害包括哪些情形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9必须有动物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有损害事实。3、动物致害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主观上有过错。对于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法律赋予他们严格管理动物的义务。动物造成损害的,即推定其疏于管理,表明其对动物造成损害的主观过错。只要有上述四个要素,没有免责理由,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就应承担动物致害责任。
-
致人损害动物的管理规定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30动物致人损害的,其饲养人和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证明受害人存在过错或者重大过失的; 管理人或者饲养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如果是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园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无主动物致人损害哪种律师好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23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案件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根
-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适用情形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适用情形包括4种: 1.建筑物,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简称建筑物致人损害。 2.人工建筑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简称构筑物致人损害。 3.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简称堆放物致人损害。 4.树木倾倒、折断或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简称树木致人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