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房地产分离出卖;
2、双方行为人恶意串通;
3、产权主体有问题;
4、侵犯优先购买权;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
7、非法转让。
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无效代表着双方所协商的条款也不会受到保护,在合同中所涉及到的财产、物品以及其它的有价值商品就可以被认定为诉讼标的,在要求返还的情况之下而不返还,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这都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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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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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例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2(一)产权主体有问题,购房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的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的同意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二)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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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案例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3看了你介绍的案情,我认为:一、告陈某与原告、张夫妇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二、原告张夫妇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三、张夫妇安装水管,建厕所等行为在民法上以上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说法的话,似乎可以看作是添附。四、法院在这个案件上的处理原则是合同无效,相互返还。五、设陈X回到家乡探亲时追认了陈某的行为合同效力也是无效,因为这是宅基地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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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无效的案例分析天津在线咨询 2021-04-07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已婚男甲与一未婚女乙订立一合同:只要乙愿意与甲婚外同居两年,即甲付给乙20万元人民币。乙与甲同居两年后,甲不付钱给乙,乙起诉甲违约,甲以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来抗辩。问题:甲的抗辩是恶意抗辩吗?甲的抗辩成立吗?该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合同无效就是指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对于无效合同我们可以用“自始、当然、确定、永久”这八个字来概括: 首先,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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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无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2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 2、侵犯优先购买权; 3.商品房预售违法; 4.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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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析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30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 1、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是真实的,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基于重大误解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