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21:01:40 239 人看过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起算期间是债权人真正知道或应当知道对于保证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间;是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后,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一般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也应当从该日起计算。

一、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可以,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从字面意思上理解,有人认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即任何情况下都不发生中断,也即诉讼时效只有三年,超过三年即为超过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事实上,这种理解断章取义,不符合法律条文的正确理解方法。该条文着眼于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及在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下,对于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所产生的不同法律后果和影响。因为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的最根本区别在于,连带责任保证人责任和义务较重,对债权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因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假如债权人仅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则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并不必然引起连带责任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

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既然定位于诉讼时效,就应当适用民法所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关于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同时向债务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了权利,那么主债务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是诉讼时效同时发生中断。

二、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区别和联系

(一)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保证期间,是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在一般保证情况下)或者保证人(在连带保证情况下)主张权利的期间。进一步说,保证期间是债权人主张请求权的权利存续期间,债权人在该期间内没有主张权利,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期间届满发生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保证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而在保证合同中经常出现的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或相类似的字样约定保证期间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这里,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那么,如果主合同对主债务的履行期没有预定或者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对于比较特殊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如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期间“六个月”是一个不变期间,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保证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保证期间终止,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要求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但可能因权利人起诉或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延长。

综上,在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权利,都可能导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后果。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行使权利,既变更了原有的法律关系,使保证期间的作用消灭;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行使了权利,在于维持原有的法律关系,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得以继续存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合同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从什么时候算起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从什么时候算起诉讼时效期间的算起时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单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同时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二、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几次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多次,但是不能超过二十年的期限。一般权利人请求法院保护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有些情况诉讼的时效是一年,分别是人身受到伤害要赔偿的、售卖质量有问题的商品没有声明的、拒付租金的、寄存的财务丢失损坏的。三、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1.诉讼中断可发生在时效
    2023-04-30
    169人看过
  • 购房合同生效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购房合同生效时间以登记备案时间为准。1、在合同的类型当中,购房合同算是比较特殊的了。其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就会成立,但想要其生效的话,则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否则的话,其就没有生效。是否登记过户,具有物权上公示的效力,是所有权转移与否的标志,即只有登记机关确认并颁发权利证书后才发生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移转。2、登记过户的效力在于:(1)登记为不动产物权移转变动的生效要件;(2)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公示规则要求;(3)登记是不动产变动的公示手段,登记记载的结果或签发的证书具有公信力,具善意保护效力。3、登记备案的时间是: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如果没有备案的话,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一、购房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生效合同的效力与合同的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是当事人的合意,只要当事人意思达到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合
    2023-04-05
    50人看过
  • 房屋买房时的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房屋的保修期从交房之日起开始算。按一般情况来说,室内外墙面的防漏和卫生间的防水工程的质保期是五年。房屋的电气管线和排水管道的保修期是三年。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房屋的开发商是应该履行维修的义务,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这个外墙漏水、卫生间漏水、房屋电线、排水管道出现的问题是因为屋主使用不当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一、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规定保修期房屋质量问题保修期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二、房屋质量保修期有多久房屋质量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
    2023-04-10
    181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无效的起算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效的合同也可分部分无效的合同和全部无效的合同,部分无效的合同就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合同的部分无效可以是量上的部分无效,也可以是质上的部分无效。所谓量上的部分无效是指合同有一部分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的,可以将范围之外的部分确认为无效。所谓合同质上的部分无效是指合同的内容是由各种不同的条款组成的,而可以将其中的一个条款或者数个条款确认为无效。如当事人约定的法律适用条款违反了中国法律的规定,那么该法律适用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如果部分无效的条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合同条款为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款,那么该合同的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如果合同的目的是违法的,或者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
    2023-02-28
    167人看过
  • 专利转让的生效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2023-06-13
    80人看过
  • 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国家赔偿费用由谁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就是侵权的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
    2023-05-22
    39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 更多>

    #保证合同
    相关咨询
    • 不予立案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其次,根据《诉讼费
    • 民间借贷合同中的nn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n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个人借贷的利息最高为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倍,超出的不受法律保护。借贷合同自签字时生效。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
    • 借款合同何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0
      借款合同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主张还款的话,那么应当从自己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开始计算的。
    • 诉讼时效期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其实,商品房的保修期是从房产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的使用只是就开始计算的,这是总的一个说法,具体的每个部分会有不同的规定,时间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有多久都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