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利害关系人怎么理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9:50:57 131 人看过

直接利害关系人一般认为是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直接当事人。

法律地位:

《行政许可法》是第一次将利害关系人第一法律概念见之于行政法律,并从各方面确立了它在行政许可法律中的法律地位。体现了我国行政法律制度开始重视并保护利害关系人的权益。

《行政许可法》确立了利害关系人的法律地位

利害关系人作为行政主体在对申请人实施行政许可活动中已有法律存在,就是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许可中虽然主观上并未指向,但客观上已经存在,或虽然不能预见侵害关系的存在,但事实已经存在。因而,它的存在是与申请人具有相互平等的法律地位。行政许可活动在考虑申请人的要求的同时,行政机关有义务要平等地对待利害关系人,同样有责任要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受侵犯,使其真正成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许可法》赋予利害关系人法律救济途径

1.陈述申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涉及侵害自己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行为可以在事前主动向作出行政许可的机关进行陈述申辩,表明这一行政许可行为,可能对自己的权利、义务造成侵害,请求行政机关不作出或限制条件作出行政许可,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听取,并视情况就申辩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

2.听证。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行为前认为涉及申请人与他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将根据听证笔录,作出是否同意行政许可的决定。

3.请求撤销行政许可。对行政机关无法预见或故意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视而不见,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行政机关撤销该项行政许可,只要符合5个条件(见《行政许可法》六十九条第一款(一)至(五)项)行政机关应当撤销该行政许可。但是,如果该许可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相对人的个人利益而未能撤销,那么行政机关应当对利害关系人所遭受的损害程度予以相应补偿。

4.诉讼。由于《行政许可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利害关系人的法律地位,因而当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政许可行为事实,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5.赔偿。当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直接起诉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单位不能直接起诉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用人单位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不申报债权能否直接起诉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申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间进行。债权人逾期无正当理由申报债权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债权,将得不到任何清偿。逾期未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单独提起诉讼的,应由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
    2023-08-13
    184人看过
  • 什么算有利害关系证人
    法律综合知识
    1、证人出庭率低,出于人情社会的传统,证人不愿意参与诉讼活动,不想得罪任何一方当事人,要么是仅提供书面证言,要么不到庭作证。2、愿意出庭作证的证人往往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存在亲属关系、好友关系、工作上或者职务上或者利益上的密切关系,这种关系有可能影响证人证言的公正性。3、证人提供的证言极易掺杂个人情感,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真实性难以保证。4、证人与当事人存在的密切关系,在使其公正性更容易受到怀疑的同时,也使其更容易接触案件事实,其证言的内容可能更接近客观事实。甚至在某些民事纠纷案件中,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为数不多甚至仅有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024-04-23
    150人看过
  • 什么是继承关系利害人
    一、什么是继承关系利害人遗产继承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哪些人并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需要根据遗产继承案件的详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直接利害关系,指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具有血缘身份上的关系,如近亲属关系;(二)间接利害关系(也可称为一定利害关系),是指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没有近亲属关系,但存在可能影响证言公正性的身份、情感、利益上的密切关系,包括:一般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邻居关系、以及商业伙伴关系等等。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本身就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并不是说当事人之间有近亲属关系就一定是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只能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才能准确分析。二、利害关系人的法律特征(一)独立的权利主体利害关系人是相对于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申请人之外独立的权利主体。利害关系人有着独立的权益、价值取向以及对自身权利的保护要求,同样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利害关系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023-05-06
    71人看过
  •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关系
    资金融通是以信用方式调剂资金余缺的一种经济活动,资金融通直接涉及融通双方的经济利益,只有在双方都认为对自身有利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资金融通行为。资金融通的产生及其规模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直接联系。市场经济越发达,资金融通的范围以及规模就越大。在一般情况下,间接融资较之直接融资具有较大的优越性。直接融资是一种资金直接供应(直供)方式,因此,资金融通规模、资金流向和使用范围都受到一定的限制。而间接融资是一种可以无限扩展的融资方式,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在社会范围内集中资金,资金融通的规模巨大,或者是直接融资所无法比拟的;同时,间接融资通常先由银行等金融机构集中资金,然后进行分配,这就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选择资金使用方向,同时也便于中央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另外,作为中介机构的银行通过此存彼贷,收此贷彼,从而使得资金融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资金的运用更为合理和有效。虽然间接融资具有较大的
    2023-06-09
    72人看过
  • 员工死亡是否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但劳动关系是不存在自动解除的。对于员工身亡的情况,如果单位有员工的死亡证明,可以直接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如果员工身亡,不是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终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我国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共有三种,即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双方协商解除,但不存在自动解除。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法律对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动合同的规定最为宽松,除了双方有明确约定等特殊情况,只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而企业如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要受到更多的限制。对单位而言,如果单位有员工的死亡证明,可以直接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如果单位没有,单位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去填写一张“终止劳动用工登记表”来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另外作为单
    2023-03-27
    500人看过
  • 单位能否直接起诉解除劳动关系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是劳动仲裁,所以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
    2023-04-04
    284人看过
  • 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一、联系和区别:联系:都存在于法律关系之中,并且都享有一定的权利。人拥有某项权利人叫做权利人,权利人的权益受到了行政行为侵害就变成利害关系人。区别:权利人就是享有该项权利的人,拥有某项权利可以作为或不作为者。比如享有申诉权的的人就称为申诉权的权利人。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就是房屋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一般认为是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直接当事人。“法律上利害关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的一种因果关系,所以,从合法权益、行政行为及其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三个维度来探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构成是较合乎逻辑的研究进路。本文试图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法社会学的视角重新认识和界定合法权益、行政行为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构筑起“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判定标准。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争议的法律关系或某一事件、事实或人有权利
    2022-07-28
    92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与直接负责的法人是否有直接关系?
    这要看企业法人是否属于案件的责任人员。如果法人是直接责任人员,则会以环境污染罪追究企业法人的刑事责任;如果不是责任人员,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犯污染环境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刑事处罚。环境污染罪名环境污染罪名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等。环境污染是各种污染因素本身及其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环境污染还受社会评价的影响而具有社会性。其特点可归纳为:1、公害性,环境污染不受地区,种族,经济条件的影响,一律受害;2、潜伏性,许多污染不易及时发现,一旦爆发后果严重;3、长久性,许多污染长期连续不断的影响,危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并不易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
    2023-07-07
    139人看过
  • 怎么认定证人与本人有利害关系?
    一、怎么认定证人与本人有利害关系?其一,直接利害关系,指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具有血缘身份上的关系,如近亲属关系;其二,间接利害关系(也可称为一定利害关系),是指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没有近亲属关系,但存在可能影响证言公正性的身份、情感、利益上的密切关系,包括:一般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邻居关系、以及商业伙伴关系等等。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审查判断证人证言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要审查证人证言所表达的内容与案件事实是否有关联性,有何种关联性。如果证人证言与案件事实本身并无关联,即使在内容上符合客观事实,也无证据价值。另外还要看证人证言与其它证据之间有无矛盾之处,证人证言与被确认的案件事实之间是否相互吻合,有无矛盾之处。当证人证言与其它证据出现矛盾,或者与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相抵触的,应结合其它证据相互印证,必要时还可依法补充收集证据。相对来说,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
    2023-06-18
    48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2)企业
    2024-04-24
    148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撤回损害利害关系人怎么办理
    一、申请强制执行撤回损害利害关系人怎么办理申请强制执行撤回损害利害关系人办理的方式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执行和解协议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后,申请执行人可以据此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以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为由提起诉讼的,不影响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2023-08-27
    497人看过
  • 行为人的逃逸与被害人的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交通肇事案件情况复杂,被害人的死亡可能直接由交通肇事的行为引起,也可能由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使得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所致,还有可能由其他原因导致。实践中必须分清致死的直接原因才能做到正确适用法律,不枉不纵。“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适用,必须以“逃逸”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为前提。如果被害人死亡结果是由行为人先前的交通肇事行为造成,行为人事后逃逸,对行为人只能适用交通肇事罪的第二量刑档次,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情节。如果事后逃逸的行为人先前的交通肇事撞伤被害人后,即使立即救助也无法挽回被害人生命的,也不能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因为被害人的死亡仍由先前的交通肇事行为直接导致,与逃逸行为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只有证实了行为人的逃逸与被害人的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方能适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自诉人与被害人的区别1、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
    2023-08-17
    450人看过
  • 直接和亲戚的关系是怎样的?
    直属亲属,主要指的是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的人,即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定的直属亲属按顺序依次包含:配偶、父母以及子女,这一般用于遗产继承和法定监护。在广义的直属亲属则主要指的是: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其中,子女包含了婚生的子女、养子女、以及非婚生的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含生父生母、养父养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继母;兄弟姐妹,则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直属亲属都有哪些人直系亲属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缘关系和直系姻亲,如配偶、父母(公婆、公婆)、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女)。直系血亲是指与对方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自血亲和自血亲两部分。自己身体的血缘关系是下一代的血缘关系,如父母、祖父
    2023-07-19
    311人看过
  • 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怎么实现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的同时,应当通知利害关系人,如果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知情权的地位界定:隐含在宪法当中的公民基本权利从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知情权逐渐流传,并被写入宪法和法律。我国的宪法并没有关于知情权的明文规定,而是通过公民的参政权、监督权等予以间接确认。在我国,知情权是隐含在宪法当中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可谓不证自明的权利。(一)行政法规不可直接确认知情权2007年4月5日,国务院公布了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纵观全文,它并没有关于"知情权"这个名词的相关表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仔细比较可以发现,正式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与其《专家意见稿》的第
    2023-04-27
    41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辩护人与被害人是否是直接利害关系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辩护人调查取证。(二)区别1;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5、诉讼任务不同。7。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证明嫌疑人。6,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被告人无罪或罪轻,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权限范围不同,即反驳控方控诉
    • 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是否应当回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如果办案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回避。
    • 直系血亲的直系血亲和三人之间的直接血缘关系,如何理解直系血亲?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4
      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 讨论两人的血亲关系,要找出两人的同源者,也就是血亲关系上交结的点。比如说甲某和乙某的爷爷辈是亲兄弟, 从甲算:甲1代,甲父亲2代,甲爷爷3代,甲太爷4代。或者我们可以向下说:甲本人1代,甲儿子2代,甲孙子3代,甲曾孙4代。他们同源于曾祖父
    • 能否直接解除同居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9
      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在财产和子女的问题上,是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的,如果处理不好,会对您的利益造成损失,甚至会产生纠纷。我们可以为您草拟一份专业规范严谨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避免日后法律风险和协议漏洞。如果你们双方已经达成该协议,我们也可以帮您审查、修改、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市政府依职权追加无直接利害关系的被申请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10
      1、市政府依职权追加无直接利害关系的被申请人,主要是看被申请人是否跟争议土地有利害关系? 就市政府认为争议土地有可能涉及第三人的权益或第三人承担,从情理与法律上讲追加第三人为被申请人并无不妥,本案关键是最后土地权属有无确认到被追加的无利害关系被申请人所有? 2、如行政确权的程序违法可提起行政诉讼,但只是程序违法,并没有实体权利错误,行政诉讼也没有实际意义。最多撤销再重按程序作出。从理论上可以提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