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共同犯罪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9:22:23 50 人看过

特殊共同犯罪,也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一、犯罪集团共同犯罪是怎么量刑的?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共同犯罪的主犯的处罚:如果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如果不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被胁迫犯罪是违法犯罪吗

被胁迫犯罪属于犯罪,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诈骗犯罪集团怎么处罚

对诈骗犯罪集团怎样处理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而定,在量刑的基础上,主犯要承担全部罪行、从犯减轻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特殊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构成特殊共同犯罪?
    特殊共同犯罪的特征有:1、必须是三人以上,是犯罪集团在主体上量的规定性特征;2、具有一定的稳定性;3、有一定的组织性,主要是指成员比较固定,且内部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4、具有实施某种或某几种犯罪的目的性。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和现象。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这是依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而对共同犯罪形式进行的划分。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其特点是:共同犯罪人为实施某种犯罪则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简称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为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据此,犯罪集团成立,必须具有如下条
    2023-07-16
    412人看过
  • 共同贪污犯罪的特殊形态问题
    共同犯罪的既遂,是指共同犯罪人实行的犯罪行为已经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成立犯罪的既遂。共同犯罪的既遂是一个复杂的刑法理论问题,不同于单独犯罪既遂认定的单一性,认定共同犯罪既遂涉及到对不同共同犯罪人行为的考查,因此要注重各个共同犯罪人犯罪行为的相对独立性。所谓共同犯罪的认定原则,是指在认定共同犯罪完成状态时,专门针对共同犯罪形态而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准则,主要包括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辅助行为依附实行行为的原则、区别对待的原则:(1)所谓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是指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之间是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利用的关系,即使只是实施了一部分行为的共同犯罪人,也要对整个共同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全部结果承担责任,即部分行为、全体责任。(2)所谓辅助行为依附实行行为的原则,是从共犯从属性与独立性统一的角度出发,共犯从构成的具体犯罪罪名以及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取决于正犯所实施的特定犯
    2023-06-11
    451人看过
  • 特殊共同犯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特殊共犯也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是指《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刑法》分则规定了三种特殊犯罪集团的犯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具体而言,认定犯罪集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1、必须是3人以上。这是犯罪集团在主体上量的规定性特征。2、有一定的组织性。有一定的级别分层,通常由首要分子指挥或者带领集团实施犯罪。3、具有实施某种或某几种犯罪的目的性。犯罪集团的形成是为了反复多次实施一种或者数种犯罪行为。4、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表现为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固定或者基本固定;集团成员以首要分子为核心结合得比较紧密;实施一次或数次犯罪后,其组织形式往往继续存在。法律规定:《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
    2023-03-10
    275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处罚有无特殊情况
    对共同犯罪的处罚一般是没有特殊情况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和现象。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如帮助犯。所以,有在理论上承认片面有形帮助犯(从犯)的余地。在立法上对片面帮助犯的刑事责任予以规定,有利于处理现实中存在的此类危害行为。而所谓片面的共同正犯,实际生活中很难发生,即使出现,也可直接依单独实行犯论处。一、共同犯罪的概念是怎样的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
    2023-03-07
    188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不同类型——一般和特殊共同犯罪的划分
    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根据有无组织形式划分。一般共同犯罪是指事前有或没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和简单或者复杂的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是指每个共同犯罪人之间建立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又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犯罪集团。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有三人以上、有一定的组织性、目的性、稳定性。共同犯罪的退赔金额如何划分共同犯罪的退赔金额的划分,首先应该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大小确定其在共同犯罪数额中应负担的退赃退赔的份额,然后根据其退赃退赔的具体数额与应负担份额的比值来衡量该被告人是属于全部还是部分退赃退赔,并据此确定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
    2023-07-01
    285人看过
  •  特殊犯罪主体的共犯问题
    在某些情况下,一般主体可以与特殊主体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者的共犯。如无业人员唆使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的,可以构成贪污罪;妇女帮助男人强奸的,可以构成强奸罪。在某些情况下,一般主体可以与特殊主体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者的共犯。如无业人员唆使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的,可以构成贪污罪;妇女帮助男人强奸的,可以构成强奸罪。 贪 污 罪 与 强 奸 罪 : 特 定 身 份 与 无 特 定 身 份 的 共 犯 认 定贪污罪和强奸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但它们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共犯。共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两个人或更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且每个人都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贪污罪和强奸罪的情况下,如果有两个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其中一个人是贪污罪共犯,另一个人是强奸罪共犯,
    2023-09-05
    443人看过
  • 主体犯罪特殊的共犯有哪些
    特殊主体犯罪的共犯一般是指在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等特殊主体犯罪中,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其职务便利实施犯罪行为的共犯。一、职务侵占罪认定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自己单位的财物非法的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单位犯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定为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利用自己单位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员工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二、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构成什么罪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如下: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
    2023-03-06
    484人看过
  • 犯罪有什么特殊形态
    犯罪有以下特殊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共同犯罪中犯罪形态有哪些问题共同犯罪中犯罪形态的问题:1、简单共犯中共同犯罪中一人既遂则整体既遂;2、复杂共犯中实行犯既遂的,教唆犯或帮助犯也既遂;实行犯未遂的,教唆犯或帮助犯单独适用未遂的规定;3、部分共犯中止行为的效力只及于中止者本人。《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023-08-01
    63人看过
  • 共犯在特殊主体犯罪中的作用
    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一般主体也可以与特殊主体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可以成为有特定身份者的共犯。如无业人员唆使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的,可以构成贪污罪;妇女帮助男人强奸的,可以构成强奸罪。什么是共犯,共同犯罪形态是什么根据有无组织形式,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对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而言,共同犯罪人一般是为实施某种特定的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完成特定的犯罪后,其犯罪联盟就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也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具体而言,认定犯罪
    2023-07-07
    369人看过
  • 特殊主体的共同犯罪中如何认定故意
    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一般主体是否可以与特殊主体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存在一定的争议。比如根据1988年《关于惩处贪污贿赂的补充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可以构成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共犯。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但对于受贿罪却未作此特殊规定,故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学界就有肯定与否定的论争。特殊主体与非特殊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在司法实践中不乏案例,我国对贪污罪就作了明确的注意规定,国外立法中也有明确的一般规定,如《日本改正刑法草案》第31条规定:“对于因身份而构成的犯罪进行加工的人,即使没有这种身份的,也是共犯……”因此,司法实践中,切不能因特别的注意规定而排除拟制规定,一定要考虑犯罪的本质,做到公平公正。笔者认为,特殊主体才能构成的犯罪,这是从单独犯罪的角度而言的。从共同犯
    2023-06-12
    380人看过
  • 什么是特殊累犯?
    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刑法理论将这一犯罪形态称为特殊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一、过失犯罪是否是累犯不是,只有故意犯罪才会构成累犯,除了故意犯罪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认定为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
    2023-04-12
    393人看过
  • 共同犯罪处罚的特殊情况下如何处理?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要负刑事责任,其他成员也要负刑事责任;2、要对主犯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3、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4、从犯会从轻、减轻处罚、免除处罚;5、被胁迫犯罪的,根据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共同犯罪处罚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分别处罚:1、主犯的处罚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一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二是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从犯的处罚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
    2023-07-06
    136人看过
  • 共同犯罪特征有哪些?怎么认定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特征:(一)、犯罪主体必须是在二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作为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二)、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包括实行行为、组织行为、帮助行为等,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三)、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其
    2023-06-18
    420人看过
  • 经济犯罪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经济犯罪的一般特征有:(1)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有经济内容;(2)经济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非上述三类人员不构成此类犯罪;(3)经济犯罪分子获得非法物质利益,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基本犯罪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犯罪,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选择罪名。即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作为一定的构成要件,但明确规定了利用职务之便的罪名,如走私罪。经济犯罪一般判几年经济犯罪判几年要根据构成的罪名以及犯罪金额、犯罪情节确定。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的犯罪行为,它包括多种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等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
    2023-07-07
    2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一般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区别特别共同犯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7
      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是否有组织形式来划分的。普通共同犯罪,简称普通共犯,又称非集团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它的特点是:共同犯罪人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就不复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简单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的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简称特殊共同犯罪,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二十六
    • 共同犯罪特殊的共同犯罪解释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5
      特殊共同犯罪,简称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为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据此,犯罪集团成立,必须具有如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三人以上。 (2)犯罪组织成立的目的便在于实施犯罪。 (3)犯罪人所共同建立的组织具有相当的稳定性。 (4)犯罪分子之间相互纠合体现出一定的组织性。
    • 什么是特殊共同犯罪(刑法除外)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2
      特殊共同犯罪,也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过程中,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那部分,不构成共同犯罪。
    • 什么是特殊共同犯罪, 特殊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和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什么是犯罪集团特殊共同犯罪,也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具体而言,认定犯罪集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1)必须是3人以上。这是犯罪集团在主体上量的规定性特征。(2)有一定的组织性。所谓组织性,主要是指成员比较固定,且内部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其中有首要分子,有骨干分子,还有一般成员。犯
    • 如何区分特殊共同犯罪和一般共同犯罪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9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一般共犯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共同犯罪可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一般共同犯罪可以是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可以是简单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复杂的共同犯罪。 特殊共同犯罪,又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是指在共同犯罪分子之间建立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具体来说,犯罪集团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