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质证顺序如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08:52:19 386 人看过

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法律规定中庭审质证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

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审判人员有权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民事诉讼案件有两个以上单独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21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刑事法庭质证顺序
    1、按照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顺序。2、按照事实要素在案件中的重要程度。合议庭应当引导公诉人根据各事实要素在案件中的性质和地位安排举证顺序。3、按照案件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举证可以按照事实要素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4、按照共同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主次地位。一般是先主犯后从犯,先实行犯后非实行犯。此外还可按先定罪证据后量刑证据,或者按照起诉书所指控的罪行顺序举证。另外,还可以根据被告人所作的是无罪辩解或罪轻辩解进行举证。一、审查起诉阶段结案报告书包括哪些内容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一般由“案件名称十文种”组成。2、引语说明案件名称、预审的起止时间,接着常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过渡。引言要首先写明文书的名称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若是集团犯罪,在标题中要写出集团首犯或主犯的姓名。若为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要依据他们在案件中的主从作用不同,按主、从顺序排列,逐人写清。若为一名或数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多种罪名的,
    2023-03-04
    345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认定顺序详解
    对证据“三性”的排序是: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裁判文书中对证据的认定,应当结合诉讼各方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调查核实证据等情况,根据证据规则,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必要时使用推定和司法认知等方法,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查判断,阐明证据采纳和采信的理由。合法性是对具有关联性的证据的一种价值判断,判断一组或单个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如何认定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因不了解证据的价值未取得。1、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2、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法院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3、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4、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5、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
    2023-07-03
    150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规定离婚诉讼程序
    民法典对于诉讼离婚程序的规定为:1、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3、法院调解,调解成功的将不会开庭审理;4、调解不成的会开庭审理;5、法院判决。对于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民法典有婴儿离婚程序如何走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有婴儿后的离婚程序和正常的离婚程序没什么区别。目前,有两种离婚的方式:第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的,可以带着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协会协议书、照片等材料到民政局办离婚;第二、诉讼离婚。起诉方可以到管辖区的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2023-08-03
    24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如何对视频质证?
    一、民事诉讼中如何对视频质证?对于视频证据的质证可以从视频的完整性,取得的合法性,以及视频的内容来进行质证。《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视频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视频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视频资料,仍然会被排除使用。但是,属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要使该视频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视频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视频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其二,该视频证据视频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
    2024-01-28
    440人看过
  • 民事法庭调查规程庭审质证顺序是什么
    民事法庭调查规程庭审质证顺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庭审准备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民事法庭调查规程庭审质证顺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
    2023-06-03
    458人看过
  • 民事诉讼庭审质证的顺序是什么,民事法庭调查的流程是什么
    一、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审判人员有权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二、民事诉讼法庭调查程序法庭调查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阶段。法庭调查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被告人、被害
    2022-10-19
    126人看过
  • 新《民事诉讼法》中的给付顺序是否实质性审查
    目前,对支付令进行形式审查,根据《民事诉讼解释》第43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一名法官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申请人不具备当事人资格;(二)支付价款或者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未约定逾期支付利息、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债权人坚持支付利息、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3)要求支付的价款或者有价证券是违法所得的;(4)要求支付的价款或者有价证券尚未到期或者不确定的。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认为不符合《解释》规定的受理条件的,监督程序的审查与普通程序的审理不同的,应当裁定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驳回p>监督程序中的审查是非实质性的,即人民法院只根据债权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没有债务人的答复,法院对支付指令申请不进行实质性调查和审理。普通程序的审判是实质性的,不限于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而是在审判的基础上,通过传唤当事人、给予被告答辩权、责令当事人提供证据、法院依法调查取
    2023-05-02
    3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立案材料顺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事诉讼立案材料顺序在民事诉讼立案过程中,材料的准备和提交顺序至关重要。1.起诉状是立案的起点,它详细阐述了原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以及案件的事实和理由。起诉状必须真实、具体、清楚,确保诉讼请求明确合法。2.身份证明文件是验证起诉人身份的必要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照或批件。3.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些证据材料应当制作清单,并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列号,以便法院进行审查。4.如果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还需要提交委托手续,如律所公函和授权委托书。二、立案所需身份证明在民事诉讼立案过程中,身份证明文件是不可或缺的。1.对于公民个人起诉的情况,需要提供起诉人个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2.如果起诉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要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3.如果起诉的被告是公司法人或其他单位
    2024-07-11
    436人看过
  • 2022法律如何认定民事诉讼撤诉规定
    民事诉讼撤诉规定法律如何认定撤诉,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判决宣告前,全部放弃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撤诉是原告的一项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作为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主人,可以以主张的方式行使权利,也可以以不主张的方式放弃权利。所以撤诉和起诉有共同点,它们都是原告处分权的体现,其行使都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起诉和撤诉是否发生原告希望的法律后果都要取决于人民法院的决定。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前,可以撤诉;但是原告撤诉是否准许,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原告的诉讼违法,不但不能撤诉,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原告的撤诉法院没有支持,诉讼程序就必须继续进行。原告仍然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如果在接下来的审理过程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一般说来,原告撤诉仅处分自己
    2022-11-01
    25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秘密录音证据如何质证
    一、证据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目前学界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专门科目,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二、录音证据的质证对于录音证据的质证可以从录音的完整性,取得的合法性,以及录音的内容来进行质证。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仍然会被排除使用。但是,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2023-04-17
    22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诉讼的管辖问题?
    该段内容讲述了地域管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以被告住所地作为标准,但在某些案件中,原告所在地可能更具优势,原则就变成了以原告所在地为标准,即被告就原告。这些特殊情况包括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侵权纠纷和保险合同纠纷。一般而言,地域管辖的规定是以被告住所地作为标准,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也有例外情况,即在某些案件中,原告所在地可能更具优势,此时原则就变成了以原告所在地为标准,即被告就原告。特殊地域管辖包括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提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 般 而 言 , 地 域 管 辖 的 规 定 是 以 谁 为 标 准 ?地域管辖是指根据特定的法律规定,对案件或争议的管辖范围做出规定。在地域管辖的规定中,通常以地理位置或行政区划为标准。例如,一个国家的不同省份或市州可能有不
    2023-09-08
    460人看过
  • 民事诉讼对医疗费用如何质证
    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用的,原告可以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各种收费凭证进行举证,而被告可以提供相书证、物证等证据,证明医疗费过高,由双方进行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一、主张医疗费要提供什么证据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
    2023-03-16
    302人看过
  • 民事诉讼原告的质证期有规定吗
    一、民事诉讼原告的质证期有规定吗?民事诉讼原告的质证期没有明确规定,质证一般发生在庭审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质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二、民事诉讼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三、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四、民事诉讼证据必须
    2024-01-03
    233人看过
  • 民事诉讼如何才能顺利撤销?
    民事案件想撤销的,原告或者其代理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之前,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即可,可以是书面提出也可以是口头提出;当事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怎么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3-07-06
    302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法律法规规定的交通肇事民事诉讼顺序是如何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7
      一审程序: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
    • 民事诉讼中法院对证据的质证如何处理,法院对证据质证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只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扶养、收养纠纷案件的依据。所谓质证是指在法庭上当事人就所提出的证据进行辨认和质对,以确定其证明力的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证据规定》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
    • 刑事诉讼法庭举证顺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8
      刑事法庭举证顺序有: 1、按照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顺序; 2、按照事实要素在案件中的重要程度,合议庭应当引导公诉人根据各事实要素在案件中的性质和地位安排举证顺序; 3、按照案件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4、按照共同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主次地位; 5、根据被告人所作的是无罪辩解或罪轻辩解进行举证。
    • 录音证据如何质证民事诉讼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对于录音证据的质证可以从录音的完整性,取得的合法性,以及录音的内容来进行质证。《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仍然会被排除使用。ttt但是,属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
    • 民事诉讼中对司法鉴定意见如何质证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19
      民事诉讼中对司法鉴定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如下: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的经营许可证及许可的有效期限、鉴定人执业类别及有效期等进行质证;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包括是否存在有应回避而没回避情形;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