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租客是否具有业主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0:22:38 368 人看过

一、民法典租客是否具有业主权利

承租人承租房屋后,取得房屋的用益物权,享有房屋所有人的部分权利,例如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二、租转租的房子要和房东签合同吗

在转租合同中,事实上,承租转租的房屋不需要和原房东签订租赁合同,但需要原房东对转租行为的书面认可。租用转租的房子,只需在转租人的租赁期限内重新制作租赁合同就可以了。但一切租赁的权利以及义务,只能向转租人主张。

这里的意思是说,要是在搬进租房之后,房子要出现什么问题了,只要不是自己人为造成的,都是找转租人解决,而不能找原房东处理。

当然,转租没有说要跟原房东签合同,但为防止中间过程出现问题,还是需要注意下面几种情况是不能转租的:

1、租赁合同约定不可转租的房子,不能转租。

当初签的合同中怎么说,就怎么做,这一点是无可非议的。其实,对于这一点主要还是合同没有明确,所以,建议就是在确定承租转租来的房子的时候,尽量让转租人拿出租赁合同,自己就可以根据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可以承租。

2、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等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对于这些情况,实际中其实很难判断,要是没遇上原房东,那么这些情况就只能听承租人自己单方描述,真实性有待验证。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在承租的时候,对方既然已经表明是转租人,那就可以要求对方给原房东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消息。

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

这一点主要是在原先的承租人承租后,房子因为被卖掉或是被抵押,这样就导致租赁合同发生实质变更,如果真要承租转租的房,那就按照转租合同随之变更相关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2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民法典公司是否具有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
    一、民法典公司是否具有民事权利民法典规定,公司属于法有组织,法人是属于民事主体之一,所以公司享有民事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二、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一)主体的平等性我国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性,主要表现为:1、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政治态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职务高低、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等
    2023-04-19
    78人看过
  • 民法典业主可授权他行使业主权利吗
    一、民法典业主可授权他行使业主权利吗业主可授权其他人行使业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二、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限制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限制条件为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2023-06-19
    275人看过
  • 民法典对业主权利的保护
    一、民法典如何维护业主权利民法典中,维护业主权利的法律法规是比较多的,例如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
    2023-03-21
    499人看过
  • 民法典物权是否包括承租权,公房承租人权利有哪些
    一、民法典物权是否包括承租权民法典规定,物权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而承租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严格意义上属于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二、公房承租人权利有哪
    2023-04-19
    117人看过
  • 民法典对房东和租客的权利义务有哪些规定?
    对于租客不交租金的情形,出租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可以收回房屋,解除租赁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支付。若承租人逾期仍不进行支付的,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租赁合同。租客拖欠租金怎么处理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所欠租金,同时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是恶意欠租,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7-01
    392人看过
  • 民法典商事主体是否具有人格权,人格权的特征
    一、民法典商事主体是否具有人格权是的。我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二、人格权的特征1.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以民事主体的人身为存在的基础。人身权是保障人的精神利益得以实现的权利形式,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切相连,不存在脱离特定权利主体的人身权。因此,人身权通常要依附于特定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赠与、继承。但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可以依法转让,是人身权不可转让的例外。2.人身权是非财产性权利,其内容不具有财产属性
    2023-04-13
    20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小区业主的权利内容
    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所以小区太多外来车辆占用业主共有车位,是违法的,需要改正。一、地面停车位的产权怎么确定确定地面停车位产权归属的办法:一般由购买该车位的业主所有,但当事人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来变更。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或者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的,则属于业主共有。二、车位新规定是什么2021年车位新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分为:1、产权车位开发商拥有产权的地下车位,可用于出售、出租或赠送,产权年限为70年。2、公摊车位(1)根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2)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小区在规划
    2023-02-24
    96人看过
  • 民法典是否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独立权利
    不能只解除婚姻关系,还需要一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以及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规定约定合同期满能否解除约定合同期满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
    2023-07-06
    220人看过
  • 民法典房产中介有权利扣押业主权证吗
    一、民法典房产中介有权利扣押业主权证吗房屋中介没有权扣押业主产权证书的,房屋中介在委托人签订合同时,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二、租赁房屋中
    2023-06-19
    359人看过
  • 民法典中的定金合同权利是否具有转让性?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民法典中没签合同购房定金可以退吗通常情况下定金是退不掉的,但是属于卖方违约的可以要回定金,即双倍返还定金。卖方拒绝退定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仅对何种情况下应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有特别约定的,应从其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
    2023-07-05
    363人看过
  • 民法典哪些人员享有业主权利,业主委员会有哪些
    一、民法典哪些人员享有业主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业主权利,业主权利包括: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业主委员会有以下这些权利:(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从以上的内容中我们可以了解
    2023-06-19
    50人看过
  • 民法典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权利吗
    一、民法典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权利吗民法典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权利,业主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权利,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二、民法典楼房哪些范围是业主权利业主可以对楼房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
    2023-04-30
    344人看过
  • 民法典哪些人员享受业主权利
    一、民法典哪些人员享受业主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业主权利,具体包括以下权利:1、专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2、共有权。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3、管理权。(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
    2023-04-12
    308人看过
  • 民法典侵害到相邻业主权利的有哪些
    一、民法典侵害到相邻业主权利的有哪些分割到相邻业主的权利包括用水、排水权利;通行权利;通风采光日照权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条【用水、排水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一条【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三条【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二、邻居盖房不放路通行怎么办按我国法律上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
    2023-04-12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租住户享受业主权利还是民法典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28
      租住户享有部分业主权利。 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 民法典中业主能否与租客达成租赁协议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6
      租户可以行使部分业主的权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承租人有权使用和处分房屋,但不享有权占有和处分。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意味着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讨论物业服务的相关事宜。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业主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业主的规定处理。
    • 租房户是否享有业主权利租房户是否具有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2
      租房户享有部分业主权利。 首先,承租人是合法占用房屋的使用者,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 承租方是否有业主权利,承租方有业主权利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9
      承租人享有部分业主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而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本解释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 民法典企业租赁是否享有原来房东的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01
      租户享有部分业主权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承租人有权使用和处分房屋,但不享有权占有和处分。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意味着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讨论物业服务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