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的法定标准是造成的实际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限于《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标准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目的、方式、场合、后果、经济能力等方面综合确认。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社会公共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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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举证责任如何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3夫妻感情不和闹离婚的,其中一方认定对方属于婚姻过错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支持判定,通常情况下以诉讼请求人自主举证为原则,如果无法举证对方的法定过错行为,法院也无法进行认定的,不予支持提出的损害赔偿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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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制度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22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相关制度是如果想要在离婚的时候请求损害赔偿的话,那么必须是由无过错的一方来提出,并且只能够向有过错的一方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利,是属于无过错一方的专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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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7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夫妻双方。一方有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法定过错有:一方有重婚;一方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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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适用损害赔偿制度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1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大过错行为,那么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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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哪些特征有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2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特征有法定性、救济性、惩罚性。 1、法定性。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可以请求赔偿的事由,均是法律规定的。 2、救济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救济的功能,这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通过赔偿,使受害方的损失得到填补,受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和救济。 3、惩罚性。在破裂主义的离婚原则之下,离婚原因已不再制约离婚和影响离婚,离婚本身不再具有惩罚的功能。而通过责令婚姻侵权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