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地补偿款村委会不会有权扣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5 00:49:48 445 人看过

一、国家征地补偿款村委会不会有权扣除

1、村委会不会是有权扣留征地补偿款的,但仅限于部分款项,扣留全部补偿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村民对此可以依法维权。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村委会不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具有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权限,因此土地补偿费属于村委会不会处理村集体公共管理事项中的一部分,可以预留。而其他款项的补偿费则需要专项专用,发放到被征地农民的手中。2、扣留土地补偿款是有比例要求的,而被扣留的土地补偿款应该怎么用,也是有限制的。比如扣留比例,虽然现目前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比例,但是按照各省自行制定的分配方法来看,扣留的比例大概是10%—30%,一般不应该高于30%。而针对土地补偿款的用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首先应当用于村里的公共建设或者其他公益用途,具体应该用来干什么,还需要通过村民会不会议,由大家一起来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不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不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不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不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不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不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二、征地补偿合理农民有权拒绝征地

征地补偿合理农民一般无权拒绝征地,不合理的有权拒绝征地。合法的征地行为应当具备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属于国家行为,达到集体人口的绝大多数即可征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三、村委会不会有权利签订征地协议

村委会不会有权利签订征地协议,但是征地要确保农民知情并表达自己的意愿。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应该和当地的拆迁部门进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

房屋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与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房屋拆迁部门可以是当地的建委也可以是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为了拆迁而专门成立的行政机关。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2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家征地村委会可以提留吗
    一、国家征地村委会可以提留吗农村土地征收,如果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村委会不能提留。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房屋拆迁赔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按规定给予补偿。补偿标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拆除违法建筑、临时摊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拆迁通告公布后改建、扩建、装饰的设施,以及其他原约定不补偿的部分,均不予补偿。(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
    2023-06-16
    500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钱归村委会所有吗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2023-04-03
    467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款打给村委会,村委会却不给我们,这合法吗?
    随着国家建设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被征收,这其中对于老百姓关心的就是补偿款了。但是对于自己到底有补偿款能拿到手完全是懵的,甚至是害怕去了解清楚的,所以这个时候大家都习惯了把管理权和话语权交给村委会。因此实践中,补偿款被全额支付给了村委会便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征地补偿款,村委会只发一小部分,其余部分要统一处理?张先生是一名普通村民,几十年来都靠着自己家的几亩地生存,在2012年因为要修建高速公路,张先生所在村的部分土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其中包括张先生家的几亩承包地。按照当时的征收补偿标准,张先生的几亩地可以获得征地补偿费9万元,安置补偿费4万元,以及青苗补助费9000元。可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张先生却很久都没有拿到任何补偿,于是张先生找到了实施征收的县政府了解情况。县政府却告知张先生,已经将所有款项发放给村委会,让其去村委会自行领取。于是张先生又找到村委会,村委会却说
    2024-01-18
    133人看过
  • 起诉村委会要征地补偿款判决书
    一、什么是征地补偿原告:苑某福,男,1951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XXXX。委托代理人:王某,男,1969年*月*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XXXXXX。被告:XXXXXXX沙某村民委员会,住所地:XXXXXXXX沙某村。法定代表人:盖某,村委会书记。委托代理人:王某峰,男,1963年*月*日出生,汉族,XXXXXXX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住址XXXXXX沙岗村。第三人:沈阳市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XX。法定代表人:李某栋,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彭某民,男,1952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工作人员,住址XXXXXXXX。原告苑某福诉被告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道办事处沙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沙某村委会”)及第三人沈阳市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房屋开发公司”)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1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张-青担
    2022-04-20
    259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能否要求村委会公开征地补偿明细,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否合法?
    俗话说:“面朝黄土背朝天,滴汗入土苦作甜。春种秋收岁月紧,黄金是稻银为棉。”对于农民来说,耕种了一辈子的土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遇到征地拆迁,补偿的多少与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这也是每位被征地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等费用。村委会在发放、分配相关的补偿费用时,应当要将具体的发放、分配明细予以公开。但在实践中,有的村委会却找各种理由不予公开,这种情况该怎么办?甚至有的村委会会直接截留补偿款,这是否合法?下面我们具体来说。一、征地补偿款的明细和分配方案,被征地农民可以要求村委会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
    2023-05-06
    179人看过
  • 村委会非法扣留征地补偿可以举报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委会非法侵占属于全体村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村民是可以举报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23-06-15
    136人看过
  • 村委会挪用征地补偿款的形式有哪些?
    一、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1、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征地补偿费。2、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征地补偿费。3、以其他形式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如巧立名目、假借各种名义或者以弄虚作假的手段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二、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可以看出,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的范畴。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侵占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费据为己有的行为;挪用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之便,将被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挪作他用谋取利益的行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侵占、截留
    2023-06-02
    223人看过
  • 村委会可以抽取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吗?
    一、村委会可以抽取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吗?1、村委会不可以抽取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村委会有权决定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但不得违背法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在本集体经济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2、法律依据:《土地法实施条例全文》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农村土地征用纠纷如何处理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2024-01-14
    463人看过
  • 村委会征地补偿如何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如果国家所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需要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补偿款,然后由村民小组将补偿费分配给所有村民。在村集体经济组中的所有村民,只要是属于该村村民都有理由分。分配原则:(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2023-04-14
    119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非法征地补偿
    农村征地补偿费核算是怎样的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关于农民起诉村委会要求承包村里土地的问题该类案件不应由法院受理。因为该类纠纷双方间尚未形成土地承包关系,在农民要求村委会发包给其土地的案件中,往
    2023-07-03
    412人看过
  • 村委会有权截留征地补偿款用于日常开支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是没有权截留征地补偿款用于日常开支的,截留征地补偿款只能用于本村的建设,如建公路等的基本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
    2023-04-27
    80人看过
  • 村委会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合理能起诉吗
    一、村委会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合理能起诉吗?可以起诉,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具有起诉的主体资格;(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农村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合理可委托哪些人起诉?(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三、农村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合理起诉后会产生哪些诉讼费?(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四、农村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合理起诉后可申请法院取证的情形有哪些?(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五、农村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合理起诉后延期开庭的情形
    2023-06-15
    213人看过
  • 征地补偿村委会不愿分给村民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补偿款发给农村经济集体后,村委会不愿意分给村民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农村自治组织的村民小组土地补偿分配决议程序1、分配决议会议的筹备。由村民小组对属于本村民小组的土地征收补偿款组织分配。村民小组筹备分配决议会议的前期事宜。包括征地数目、位置、征地款项、本组成员的数量、姓名、联系方式等事宜。2、村民小组向本组村民通知讨论提交分配方案草案。在妥善筹备以后,由村民小组通知村民,提交分配方案草案,讨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不少于15天。3、村民小组起草分配方案
    2023-06-18
    376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给村委会
    集体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是补偿给集体平均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一般土地征收补偿款多久发放一般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有关部门在执行中没有严格遵照法律来实施,懒政不作为导致发放时间一再延期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2023-07-03
    3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款村委会扣百分之二十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2
      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是直接补偿给村集体的。因此,对于土地补偿费,村委会是可以留存部分比例的。但这部分比例不宜过高。就目前而言,大部分征收地区的村委会留存比例一般为20%-30%。但这个并不是全国统一适用的比例,各地方需根据地方具体情况综合而定。其原则是不能损害到被征收人的合法补偿利益。如果因此导致被征收人补偿过低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诉
    • 村委会有权卖地, 土地征收补偿款怎么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6
      村委会无权卖地土地需要经过国家征收之后才能出让给开发商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
    • 贪污被国家收藏了村委会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7
      对征地补偿款进行管理时,村委会可以认定为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的,可以按贪污罪进行处理。 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 占地补偿款村委会有权提留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4
      可以提留一部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可见,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是由省级政府制定政策,一般来说,全部征地补偿款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外计算,各地一般规定村委会可以提留土地补偿费的20-30
    • 征地补偿款村委会有权分配村村委会有权借给私人企业1OO万合法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先发放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再由其分配。但村委会只能将补偿费分配给本村成员,借给私人企业100万肯定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