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可能构成债的更改,即成立新债务,同时消灭旧债务;亦可能属于新债清偿,即成立新债务,与旧债务并存。对于债务关系,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归还日期,可以随时要求归还,自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或偿还之日起两年内如果没有追讨过,则法院不再支持,但在这期间每追讨一次,两年的时效期间就重新起算。
债务清偿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视为不定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干洗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吗
当事人与干洗店订立了衣物清洗服务合同,但干洗店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过失导致当事人的上衣造成损坏,无法穿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干洗店对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对衣物如果遭受损坏的赔偿标准未作约定。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口头利息不承认怎么办?
如果是民间借贷,约定了口头利息视为无息借贷;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视为无固定期限借款,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人人有权随时清偿,但要给必要的准备时间。但可以从第一次催款后计算利率,可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主债务清偿期可否变动
354人看过
-
新发现债务怎么处理?清算终止期间债务怎么清算?
136人看过
-
欠银行债务清偿期届满产生什么后果
456人看过
-
债务未清,公司清算后怎么办?
100人看过
-
处理后该怎么清偿债务?
360人看过
-
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未履行怎么办
210人看过
催款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行为。通常是由于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需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催促和提醒,以确保债务得到及时清偿。 催款的方式可以是电话、短信、邮件、书面通知等,具体方式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约定。... 更多>
-
-
公司清算发生的债务债权清理办法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6(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
-
债务到期的债务怎么清偿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 1、共同债务的清偿; 2、个人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1、共同债务的清偿;2、个人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
-
破产债务清偿后,发现未分配的财产怎么办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5破产分配终结后,如发现本应纳入破产财产分配的破产人财产的,应当追回财产,进行补充分配。一般说来,追回的破产财产通常是破产人隐匿、私分的财产,此外还有遗失财产、被盗财产及被他人合法占有而在破产人财产清册中遗漏的财产。
-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方式发生变更怎么办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0债权转让债务的承担方式不变。《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权利,但权利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的权利不受权利转让登记程序或者占有权的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转让人的辩护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1)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