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业主分别享的权利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0:23:53 156 人看过

一、业主所享有的的权利

1、物业有以下几种情形,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2)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2、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业主大会依据相关法律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物业所享有的权利

1、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现实中,不管是物业还是业主,在建立了物业服务关系之后,那么双方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是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业主专有权有哪些限制,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一、业主专有权有哪些限制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1.按照专有部分的原使用目的或规约的规定使用;2.维护建筑物牢固安全和外观美观完整;3.不得随意变动更换损坏专有部分中涉及共有的部分;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一方面,应明确其与一般所有权相同,具有绝对性、永久性、排他性。所有权人在法律限制范围内可以自由使用、收益、处分专有部分,并排除他人干涉。另一方面,也应注意到其与一般所有权的不同:业主的专有部分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共有部分具有一体性、不可分离性,例如没有电梯、楼道、走廊,业主不可能出入自己的居室、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没有水箱,水、电等管线,业主无法使用自己的居室、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因此业主对专有部分行使所有权应受到一定限制。例如,业主对专有部分装修时,不得拆除房屋内
    2023-06-23
    440人看过
  • 业主对建筑物享有哪些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法。业主委员会。其主要包括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归属于自己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在法律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有优先使用、购买的权利。三是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业主有权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进行管理。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方面内容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这三方面的权利中,专
    2023-06-05
    296人看过
  • 物业费与物业税的区别有哪些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有了物业税这个税种,政府就有权征税,企业和居民有义务照章纳税,征税和纳税是一种权力与义务的关系。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批租”土地使用制度,即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前提下,规定用地者可以向政府购买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而其中大部分税费,用地者须一次性支付。对于政府而言,实行“物业税”制度后,土地的使用要定期进行评估。从理论上说,征收物业税,会使土地初始价格比较低,但是每年都要承担一定的物业税,物业税成了未来的预期收入。而业主所拥有的房产会由于基本设施的变化而升值,从而物业税也会跟着提高。物业费是一种经济活动,它与业主是一种服务与补偿的关系,物业公司为业主服务,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的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
    2023-05-04
    274人看过
  • 业主知情权之诉的诉状怎么写,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一、业主知情权之诉的诉状怎么写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此致甘肃省××人民法院具状人(本人签名):××年××月××日注:1、诉状若是手写的,须用蓝黑或黑墨水钢笔书写,诉状用A4纸。2、诉讼副本应按被告人数提交。3、随诉状应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验伤单、伤势证明、护理证明及各种合理费用凭据、转院证明等。二、业主享有哪些权利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
    2023-06-19
    132人看过
  • 物业业主有权利设置与改变吗
    业主有权利更换物业公司,但是需要业主委员会做出决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物业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哪些业主的权利包括以下这些:(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
    2023-08-13
    459人看过
  •  法律明确了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具有多项权益。他们可以对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以共同使用物业共有部分并分享公共收益。此外,业主还有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资格,可以享有自行管理或委托他人管理物业的权利。业主还享有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享有参加业主大会的资格,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罢免权。另外,业主还有知情权、监督权和撤销权。此外,业主还享有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依据法律规定,业主具有以下权益:对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以共同使用物业共有部分并分享公共收益;具有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资格;享有自行管理或委托他人管理物业的权利;享有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享有参加业主大会的资格;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罢免权;具有知情权、监督权和撤销权;还有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 依 据 法 律 规 定 , 业 主 具 有 哪 些 权 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2023-09-04
    489人看过
  • 物业享有什么权利
    (一)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四)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五)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
    2023-06-19
    404人看过
  • 业主有哪些权利可以不交物业费?
    正当理由包括:1、建筑物已经建造完成但还没出售或者交付,此时由开发商缴纳物业费。2、业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物业并未履行应尽的物业服务,包括维修、养护等。3、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者物业费用过高。4、物业擅自设立不合理且无必要的收费项目。对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及金额有争议可以起诉。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应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物业公司无权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
    2023-06-30
    289人看过
  • 业主共有权利部分有哪些?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一般范围作了划分,业主共有范围分别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二)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三)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四)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一、业主享有的共有权适合所有共有权一样的吗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中的共有权的法律特征与一般共有权的法律特征相比有着以下显着的区别:(1)从主体上看,共有所有权人的身份具有复合性,集专有权人、共有权人、管理团体成员的三种身份于一身。而一般共有权人的身份则是单一的,只能作为共有权人。(2)从客体上看,区分共有所有权人的客体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法定共用部分,而且也包括约定部分。而一般共
    2023-06-24
    61人看过
  • 业主权利的性质以及业主权利有哪些
    一、业主权利的性质业主权利的性质如下:1.根据规定权利的法律类型分析,业主权利属于私权的范畴。2.根据权利的效力范围来看,业主的权利既属于对世权也属于对人权。3.根据权利是否能独立存在,业主的权利既属于原权利,也属于救济权。二、业主权利有哪些业主权利包括: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8.有权要
    2023-07-03
    139人看过
  • 与物业签的合同业主有权利解除吗
    (一)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是立约人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也是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之应有之意。因为任何人都有不得被强迫缔约的权利。《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不等于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只要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能够证明订约另一方有约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或终止事由,或者虽不能证明订约另一方有约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或终止事由,但解约人愿意承担对不同意解除合同一方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损失的,法律都应当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除权或终止权。一、业主与物业相关法律规定(一)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关于业主行使单方解除权可能造成的损失,物业服务人完全可以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另行主张,但不得以此为由阻却业主单方解除权的行使。二、业主通知义务(一)业主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通过通知产生解除合同的效
    2023-06-29
    100人看过
  • 有关物业与物业管理、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物业与物业管理、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基本知识物业与物业管理、业主与业主委员会这些名词是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而为人们所熟闻的,但是人们对这些名词的来源及所包含的具体内容的了解并不充分,本人也是在不断的学习之中,下面是本人学习的所得,愿与各位分享。一、物业与物业管理1、物业一词源自我国的香港地区的地方习惯用语,意为个人或者团体所拥有的单元性房地产产业。有香港学者将物业一词解释为:“所谓物业,是单元性地产,一住宅单位是一物业,一工厂楼宇是一物业,一农庄也是一物业。一物业可在可小,大物业可分割为小物业。”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物业一般包括建筑基地、建筑物本体、附属配套设备设施及相关资产权益四部分构成。与物业相关的主体概念为业主,即物业的所有权人。2、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2024-02-06
    189人看过
  •  业主权利的享有者是谁?
    业主享有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和就物业管理的事项提出建议的权利,以及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权利,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业主,他可以享有业主的权利。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
    2023-11-24
    88人看过
  • 小区业主享有的权利是
    一、小区业主享有的权利是小区业主享有的权利是: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业主权利遭受侵害怎么办对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防碍,赔偿损失;由受到侵害的业主个人或由共同受到侵害的业主推选代表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
    2023-04-30
    32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管理中企业的业主与业主共享哪些权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30
      房屋所有人享有业主权利,包括以下权利:(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业主权利分别包括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0
      业主权利包括以下这些: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 物业管理中业主和业主个人权利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9
      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的权利如下:(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建议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宜提出建议;(三)建议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
    • 从业人员享受业主权利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4
      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业主权利,具体包括以下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
    •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哪些知情权-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中的权利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4
      物业管理合同从合同的分类理论上讲属于劳务合同,主要涉及劳务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业主作为一方当事人对劳务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享有知情权。一般可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方面的知情权;(2)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知情权;(3)对业主公约的知情权;(4)对每个月的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的知情权;(5)对小区内的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故的知情权;(6)对物业管理内容的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