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和保全被告的债权的措施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6:31:00 464 人看过

代位权和保全被告的债权的措施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一、杀人罪银行卡会冻结吗?

犯了杀人罪,如果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冻结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银行卡会被冻结。因为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被害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二、刑事案件中,可以保全被告人的财产吗

答案是: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

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所以,在涉嫌犯罪刑事案件中,如果还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你造成损失,你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同时,还可以及时申请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名下财产。

三、解封的房子还能再查封吗

不可以,已经查封过的房产不可以二次查封,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来确定。可以在解封后,再提出查封申请,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房屋查封属于财产保全措施,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债权保全措施中行使撤销权和代为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保全措施中行使撤销权所需提条件如下:是指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以维持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有三种:(1)债务人放弃其对他人的到期债权。(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1)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且该债权在债务人实施危害行为之前成立。(2)债务人实施了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上述三种行为)。(3)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场合,还要求取得财产的受让人具有恶意,即要求他知道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债权保全需要采取哪些措施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一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
    2023-08-08
    442人看过
  •  合同债权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该段内容介绍了债权的保全措施,包括撤销权和代位权。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可能会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以维护自身财产权利。代位权则是针对债务人的消极行为,指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主张属于债务人但其怠于行使的债权的权利。以下是债权的保全措施:1.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可能会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以维护自身财产权利。2、代位权,针对债务人的消极行为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主张属于债务人但其怠于行使的债权的权利。 债 权 代 位 权 与 撤 销 权 是 什 么 ?债权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而撤销权则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债务时,可以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债权得到清偿的权利。这两种权利在
    2023-09-09
    154人看过
  • 行使债权保全的前提措施
    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该条件有三层含义,1、期限届至,给付期限届至,债务人始有履行给付的义务,债权人也始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否则,债务人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不得提出给付请求.2、数额必须确定,至于何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数额方能确定,不应以债的产生原因而定,不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请求基于何种类型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只要其数额已经确定(比如通过双方当事人私下和解),且符合其他受理条件,均不妨碍适用督促程序.3、申请书载明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这是对申请书形式要件的要求,即应记载请求种类属金钱或有价证券,其数量,产生的原因事实,可以证明的文书资料,履行期限等.至于事实,证据是否确凿可信,是否具有采证力以及会否引起争议,并不影响督促程序的适用及支付令的申请。三、债的保全术语解释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法律制度,叫
    2023-03-01
    317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
    其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可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因为其它债权人不能支配债务人的财产,更不能支配债权人在债务人上设立担保物权的财产,如果债务人在担保物权设定的债权范围以外任意处分财产、自由减少责任财产,就会损害其它债权人的债权。因此设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则可强制性地干预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亦可对债权人的到期担保物权强制干预。当债权人消极地怠于行使权利任由责任财产减少害及其它债权时,其它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维持责任财产。其它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可以有效防止责任财产的不当减少,使债权得以保全。一、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限制性因债权人代位权是其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的债务人行使债权,故其主张的内容应以债权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担保物权为限,不得超过债权人的权利范围。如其它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一项或几项担保物权就足以保全其债权,就不能涉及其他债权权利。同
    2023-03-19
    179人看过
  • 什么是代位权? 代位权的实施对象是
    代位权的实施对象是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除外;具体包括纯粹的财产权利,例如债权、物权、物上请求权;和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例如撤销权等。一、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要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有权利存在,且该权利可以被请求;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根据2012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人代位权内容包括哪些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具体内容:如果债务人具
    2023-06-21
    379人看过
  • 债权保全有哪些可行的措施
    (一)撤销权―针对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如果债务人采取积极的行为逃债、赖债,比如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放弃到期债权,那么债权企业应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这时,企业可行使撤销权。1、撤销权的含义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以维持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有三种:(1)债务人放弃其对他人的到期债权。(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且该债权在债务人实施危害行为之前成立。(2)债务人实施了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上述三种行为)。(3)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场合,还要求取得财产的受让人具有恶意,即要求他知道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3、撤销权举例A公司欠B厂50万元货款,A公司除了一套时价40万元的房产外,别无它物。B厂的原材料供
    2023-06-13
    322人看过
  • 财产保全债权的措施有哪些?
    1、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该措施适用于不动产或者不宜移动的其他财物。一经查封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移动或处分,即使是其他法院也不得将已经查封的财物借口是其他案件的抵押物、留置物或者另案的标的物,判决归本案以外的当事人。2、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场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该措施主要适用于便于移动的较为贵重的财物。对被扣押的财物应进行异地保管或者由法院直接保管,任何人及有关单位及法院都不得擅自动用。3、冻结。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银行、信用合作涉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处分其存款的措施。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此项措施不仅能够及时地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可防止被冻结财产的人以冻结的财产与他人
    2023-06-24
    334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被告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
    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被告的法律法规: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债权人代位权被告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2-07-01
    188人看过
  • 代位权和撤销权都是可以保全债务吗
    代位权和撤销权都是可以保全债务的,两者在适用目的方面相同,都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债权利益而采取的措施。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
    2023-08-17
    327人看过
  • 担保和债权人代位权的解释
    1、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物的担保包括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权利移转型的物的担保和不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限定物权型的物的担保两种形态。2、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的代位权标的结合我国民法的权利类型,以下权利可以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1、债权:包括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所生之债权、侵权行为产生之债权等;2、物权: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3、形成权:如选择之债的选择权、买回权、低销权等;4、代位权:如果债务人本人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
    2023-07-05
    83人看过
  • 强制措施税收和保全措施的联系是什么
    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措施的关系:税收保全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防止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以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所以,税收保全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2024-05-03
    304人看过
  • 代位权属于保全债权还是实现债权
    1、代位权是对债的相对性的突破而不是否定。我认为债的相对性是债的本质属性,其只能被突破而不能被否定。2、代位权制度的根本目的是维护交易安全而不是对债权人的“特殊保护”。3、代位权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解决债务人“沉睡于权利之上”的问题。故该制度的社会功能具有局限性。不应过分夸大其作用。一项新的法律制度的产生,只要其脱胎于既有法律制度体系,功能如果只是对既有法律作必要补充或修正的话,立法者则必须衡量该新制度对既有法律体系的破坏程度,并尽量将破坏局限于最小范围。为一项制度的效能而破坏整个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是极其危险的。将代位权视为债的保全而非债的实现则是找到了新旧法律的最佳结合点,既保护了交易安全又不至过度破坏既有法律。一、代位权行使对其他债权人不利吗1、债不具有社会公示性,一个债权人因偶然机会了解到债务人对他人拥有某项债权,因而向该次债务人行使了代位权,而其他债权人尽管也想行使代位权,却苦于不知道债
    2023-03-22
    367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以谁为被告?
    以次债务人为被告。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影响到了债权人到期债权的行使的,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但是相应权利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024-05-14
    226人看过
  • 保全措施:保障债务人权益
    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二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诉前保全措施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
    2023-07-04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全措施的特点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
      首先,债的保全,是法律为保障债务人以其一般财产担保债的履行的制度。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不能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按照债的法律效力,债务人须以其全部财产履行其债务。 因此,法律为防止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赋予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 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是债的一般担保措施,即称为债的保全。因为债权人的这两项权利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以外的人所及的一种法律的效力,所以又被称为债的对外效力。
    • 债的保全是指什么,什么是的代位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债的保全是指什么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在现代民法上,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制度,一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一是债权人的撤销权。其中,前者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的财产应增加且能增加、因债务人的懈怠未为增加的情形;后者设立的目的是为
    • 债权保全措施的适用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5
      保全到期债权是有时间的限制的,对于保全到期债权的时限问题,存在着三种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既然是已经到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表现形式为货币数额形式,且数额确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这类财产的流动性强,应当归入其他资金类中,执行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全期限。 第二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虽然是债权人已经可以行使的债权,但该项财产的实际数额,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资金状况、信
    • 什么叫做“债权人代位权”,债务的保全方式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
      债务的保全方式:债权人的代位权1、代位权的概念: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具有如下特点:(1)代位权是债权人基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而对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效力的扩张,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的权利,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
    • 什么是债务的保全,债权人代位权有何法律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3
      债务的保全方式:债权人的代位权1、代位权的概念: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具有如下特点:(1)代位权是债权人基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而对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效力的扩张,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的权利,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