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期限延长通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2:50:22 148 人看过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屋拆迁期限延期通知本局厦国土房拆通【2005】51号《关于福达里改造建设项目用地房屋拆迁通告》及延期通知中规定的房屋拆迁期限至6月30日期满。根据拆迁人申请,经研究同意,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至2008年9月30日止,最后搬迁期限不再延期。拆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屋拆迁期限延期通知

本局厦国土房拆通【2005】51号《关于福达里改造建设项目用地房屋拆迁通告》及延期通知中规定的房屋拆迁期限至6月30日期满。根据拆迁人申请,经研究同意,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至2008年9月30日止,最后搬迁期限不再延期。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知

2008年6月26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房屋拆迁期限延期通知

本局厦国土房拆【2005】50号《关于成功大道二期(枋湖路——机场立交段)建设用地房屋拆迁通告》及拆迁期限延期通知规定的拆迁期限至2008年6月30日即将期满。根据拆迁人申请,经研究同意,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最后搬迁期限相应延长至2008年11月30日止。房屋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知

2008年6月28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房屋拆迁期限延期通知

本局厦国土房拆通【2007】48号《关于同安区南北大通道A段二期(陆丰市场——祥平东路)建设项目用地房屋拆迁通告》及延期通知中规定的房屋拆迁期限至6月30日期满。根据拆迁人申请,经研究同意,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08年11月30日。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知

2008年6月28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房屋拆迁期限延期通知

本局厦国土房拆通【2007】43号《关于国道324复线(凤南——西湖)项目建设用地房屋拆迁通告》发布的拆迁期限至2007年12月30日止。2007年12月17日发布的《房屋拆迁期限延期通知》于2008年6月30日即将届满。根据拆迁人申请,经研究同意,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最后搬迁期限相应延长至2008年11月30日止。房屋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知

2008年6月28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房屋拆迁期限延期通知

本局厦国土房拆【2005】13号《关于同安T2002G04项目绿化用地房屋拆迁通告》的拆迁期限至6月30日即将期满。根据拆迁人申请,经研究同意,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30日止,最后搬迁期限相应延长至2008年11月30日止。房屋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知

2008年6月28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房屋拆迁期限延期通知

本局厦国土房拆通【2006】28号《关于禾山中学教学用地建设项目房屋拆迁通告》及拆迁期限延期通知规定的拆迁期限至2008年6月30日即将期满。根据拆迁人申请,经研究同意,房屋拆迁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最后搬迁期限相应延长至2008年11月30日止。房屋拆迁范围及其他事项详见原通告。

特此通知

2008年6月28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安置房建设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开发建设单位:

为加强安置房的建设管理,规范安置房装饰装修配套标准,提高安置房建设水平,我局制度了《厦门市安置房建设指导标准》(试行),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厦门市安置房建设指导标准(试行)

为加强安置房的管理,提高安置房项目的建设水平,参照经济适用房小区建设配套标准,制定本标准。

一、安置房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

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划建筑设计的规定、规范和标准。要求旧城改造、危房改造等安置用房户型面积应控制为中小套型,按建筑面积计算:

一房户:50-60平方米;

二房户:多层住宅70-80平方米,平均75平方米;高层住宅75~85平方米,平均80平方米;

三房户:多层住宅80-90平方米,平均85平方米;高层住宅90~100平方米,平均95平方米;

户型比例:一房户10-15%,二房户约50%,三房户35-40%。

二、安置房项目的配套设施

安置房项目的配套设施应满足安置房投入使用的要求,基本的配套设施必须齐备。配套设施包含安置房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电话、小区防盗系统、停车位(库)和道路、围墙、绿地、休闲活动场所、信报箱、垃圾收集等设施以及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按规划要求也可配备必要的商业用房、居委会用房。

三、安置房项目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标准

装饰装修力求达到美观、经济、实用,同时兼顾物业管理的要求。

(一)建筑单体部分

外墙:外墙面采用外墙涂料或镶贴面砖,并且符合《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规定》的要求;

门窗:窗为铝合金或塑钢窗;各楼梯单元入口设置防盗门及对讲系统,对讲机配备到户。出屋面门设防盗门;

公共通道和楼梯间:地面铺贴防滑地砖,天棚、内墙面粉刷涂料;

屋面:设隔热层,屋面如设置水箱,水箱内壁应贴面砖;

三表:水表、电表统一出户(一户一表),供气抄表到户。

(二)户内装饰标准

门:入户防火门,内门为普通木门;

地面:水泥沙浆打底找平;

墙面、天棚:普通中级抹灰;

厨房、卫生间:预留给排水接口及电路,需作防水处理;采用变压式排烟管道;

供电线路:预留插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电话:预留两对电话插孔;

有线、宽带:预留插孔;

空调:预留空调装置所需的孔洞。

四、安置房小区配套设施标准

由多幢住宅组成的小区,应实行封闭管理,配置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公共休闲硬地铺装防滑砖;运动场地、停车位等应划线并做好防护装置。停车库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交通疏导标识,并安装必备的设施。

绿化:小区绿化应草坪、乔木、灌木合理配置,植被丰富,绿化效果好,营造温馨的居住环境。

二次供水设施配备必须达到市环卫考评标准,推广采用无负压变频供水系统。

小区道路设置路灯,小区应设置足够的垃圾桶,推行垃圾分类回收处理。

五、开发建设单位须按《厦门市住宅区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交纳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负责组织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牵头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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