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王某于2008年9月被某合资企业录用为业务员,并签订了自2008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止的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元。王某入职时在应征人员履历表学历栏填写:××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并向公司提供了毕业证书复印件。
2009年6月,该公司将王某的毕业证书送到省教育厅认证,结果发现王某的毕业证书内容不真实。于是,公司作出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未支付经济补偿。王某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认为未到劳动合同期满,该合资企业便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向其支付赔偿金4000元。
王某入职时文凭作假,能否成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具体来说,订立劳动合同应该符合三个条件: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
三、订立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均负有缔约告知义务。缔约告知义务,是指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承担相互如实告知必要信息以满足需求的义务。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王某与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给用人单位的是不合法的、虚假的个人信息,使得该合资企业在违背真实的情况下与其订立了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18条第2项规定,此劳动合同应属于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合同法》第26条第1项、第39条第5项的规定,该企业有权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而无须支付赔偿金。
最终,仲裁委经审理,驳回了王某的仲裁申请。
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简历作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伪造学历,二是虚构经历。学历作假,一般指低端劳动者没有学历而伪造学历、低学历伪造高学历、此学历伪造彼学历等;虚构经历,一般指中低端劳动者没有某种中高端履历或经验而进行虚构。
-
单位与假学历员工解约是否要支付赔偿金
223人看过
-
与假学历员工解约要支付赔偿金吗
149人看过
-
与假学历员工解约要支付赔偿金吗
310人看过
-
员工学历造假与其解约要支付赔偿吗
153人看过
-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01人看过
-
解除合同单位是否要支付补偿金
147人看过
-
-
-
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支付?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1]157号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日期:2001-09-1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
-
单位与员工解约补偿金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8根据你咨询的单位与员工解约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单位可否要支付赔偿金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4我在一家单位作事多年,现在不愿干了,向单位辞工,能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社区询问小组人员解答: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8条的限定,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劳动者予以经济赔偿: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商量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非过失性辞掉劳动者;三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劳动者只有在非自愿解除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