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过限与教唆犯的定罪处罚是怎样的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0:03:00 340 人看过

实行过限与教唆犯的定罪处罚:

1、实行过限的犯罪行为由过限行为实施者承担刑事责任,按照过限行为定罪量刑;

2、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一、共同犯罪中应该如何判定责任

对共同犯罪人进行正确的分类,是确定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前提。关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我国刑法采用折中分类法,即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1、主犯及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从犯及其刑事责任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被胁迫参加犯罪。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4、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按照刑法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精神病人和教唆犯是共同犯罪么

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那么就是主犯。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那么就是从犯。如果教唆犯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那么就是胁从犯。关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被教唆人犯了被教唆的罪的,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出发,起了主要作用,则按照对于主犯处罚的原则处罚;起了次要辅助作用,则按照对从犯的处罚原则处罚。

二,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由于教唆人主观上具有较出的故意,且客观上实施了教唆的行为,所以独立构成教唆犯。但是考虑到教唆行为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对于这种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不适用共同犯罪的概念。

三,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三、指使他人打人如何判刑

有的时候自己不方便露面找人打人的,这种行为属于教唆犯,教唆犯也是会被判刑的,如果说自己叫的人把他人打成了比较严重的伤势的时候,除了那几个打人的要负责,教唆的也要负责;

指使他人打人一般按照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处罚判刑。那么判刑应该怎样判呢。一般原则: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从重原则: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原则: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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