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如何应对非法转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8 02:40:10 330 人看过

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时,承担侵权责任的是接受劳务的一方。但提供劳务的一方能够证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了损害,并且第三人拒绝承担责任或者无法承担责任,那么提供劳务的一方有权请求接受劳务的一方给予补偿。

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方式:

1.劳务关系中,如果个人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并提供了劳务,但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那么承担侵权责任的是接受劳务的一方。

2.在提供劳务期间,如果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了提供劳务的一方损害,那么提供劳务的一方既可以选择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选择请求接受劳务的一方给予补偿。

3.如果个人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并提供了劳务,但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了他人损害,那么接受劳务的一方将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能够证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了损害,那么提供劳务的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并且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的一方给予补偿。

4.如果个人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并提供了劳务,但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了他人损害,那么接受劳务的一方将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能够证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了损害,并且第三人拒绝承担责任或者无法承担责任,那么提供劳务的一方有权请求接受劳务的一方给予补偿。

劳务提供者人身损害应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务提供者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不能确定第三人是谁的,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侵权行为给劳务提供者造成的损失确定第三人。因此,劳务提供者人身损害应对的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明确。

在劳务关系中,如果个人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并提供了劳务,但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那么承担侵权责任的是接受劳务的一方。同时,在提供劳务期间,如果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了提供劳务的一方损害,那么提供劳务的一方既可以选择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选择请求接受劳务的一方给予补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务提供者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劳务提供者人身损害应对的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的法律责任
    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应承担行政责任,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非法行医罪;对受害人还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一、人格权受到侵害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人格权受到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一)侵犯公民人格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和第一千条的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在侵害他人人格权构成侮辱罪,并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三)在侵害他人人格权不构成刑事犯罪的,那么应承担行政责任的法律后果,依据《治安管理
    2023-03-08
    458人看过
  • 面对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如何应对?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事实上,女方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要求男方支付赔偿金的,必须证明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比如在婚内出轨,重婚或者对本人实施家暴,诸如此类的情形,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任何重大过错,并没有向女方支付赔偿金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7-12
    90人看过
  • 学校对学生人身损害负有责任如何赔偿
    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未造成残疾、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下列费用:一医疗费,指受伤害学生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医疗费参照本市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但抢救过程中的医疗费按照实际需要支付。二营养费,指受伤害学生为恢复健康确实需要补充营养所支付的费用。住院治疗期间的受伤害学生,可以要求支付营养费;出院后确实需要补充营养的受伤害学生,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指
    2023-04-26
    374人看过
  • 未成年人人身损害,如何责任承担
    案例,8岁男童放暑假,想学习游泳,男童的父母经人介绍,聘请李XX为游泳教练,学习地点为某小区的游泳池。同年7月16日晚,男童到同学家过夜,以便第二天一起学习游泳。7月17日16时许,男童没有等到教练来家接,便自行跑到学习游泳的小区游泳池旁,从游泳池旁围栏的一个洞口爬入游泳池内,到娃娃池玩水。过了一会儿,教练从游泳池侧面的小路向游泳池走过来,在游泳池外见到男童后,便叫男童到大游泳池等他,教练则向游泳池入口走去,刷卡进泳池。男童走到大池边后,自己跳入大池游玩,过了没多久便遇溺,教练赶到后将男童抱上岸并进行急救和打120救助,但诊断显示,男童已死亡。男童在小区游泳池溺水身亡,男童的父母将小区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和游泳教练一并告上了法庭。小区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教练直接收取游泳学习班的费用,应承担本案的主要责任;男童父母作为监护人也有责任;教练则认为,事故主要是因为男童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
    2023-12-13
    407人看过
  • 地面施工损害纠纷责任如何确定?
    一、地面施工损害纠纷责任如何确定?地面施工致害的,属于施工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必须是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公共场所,是指公民共同的活动场所,如公共道路、广场、影视剧场、体育馆(场)、商店营业场所、集贸市场等。在公共场所施工,因行人较多,故危险性大,必须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道旁与公共道路相连,也是公共危险场所。通道指一般行人通过的地方,是公路之外的道路,亦为常人通行之处,也是公共危险场所。(二)必须是从事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作业因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在施工现
    2023-05-22
    444人看过
  • 承租人如何应对转租纠纷
    承租人擅自转租产生纠纷的处理: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解除合同时,转租关系仍然存续;3、而当出租人解除合同时,转租合同因此而同时终止。商铺承租人能转租吗承租人将承租的商铺再出租给别人,这应属于房屋的转租。在争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转租。同时,在办理房屋转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房屋转租时,必须订立转租合同,而且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也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3、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023-08-15
    350人看过
  • 人身损害的纠纷,应该怎样举证?
    人身损害纠纷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在举证的时候往往是遵循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原告在提起诉讼的时候最好就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只有证据足够充分,那么最后才有可能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人身损害侵权这样举证:(一)证明侵害人存在违法行为、受害人造成损害的事实,以及对方存在过错;(二)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单据、病历复印件、相关鉴定报告证明赔偿的费用;(三)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相应的费用。律师补充:人身损害赔偿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
    2023-05-07
    79人看过
  • 堆放物倒塌导致人身损害责任应如何认定
    一、堆放物倒塌导致人身损害责任应如何认定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由直接管理、使用的管理人,所有人承担民事责任。法律推定堆放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由堆放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举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否则,堆放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需要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
    2023-09-08
    362人看过
  • 浅议人身损害纠纷中对损害参与度的考量
    所谓损伤参与度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法医学概念,是指在有外伤、疾病(包括老化和体质差异)等因素共同作用于人体,损害了人体健康的事件中,损伤在人身死亡、伤残、后遗症的发生上所起作用的比例关系。损伤参与度的问题通常出现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赔偿纠纷中,赔偿义务人以此为抗辩,要求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认定损伤参与度存在的关键是: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大系加害人过错产生的致害因素与原告疾病、残疾或特异体质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加害人对受害人自有病变、伤残不负有注意义务。这一认定过程属于医学专业范畴,对此应通过专业机构的鉴定结论予以明确。我国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对损伤参与度作出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遇有涉及损伤参与度的情况时法官处理的随意性较大,影响了法院的权威性。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为例,在存在损伤参与度情形时,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1、所有赔偿项目的赔偿金额均应乘以损伤参与度系数,得
    2023-06-08
    77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雇主如何承担责任
    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雇主要这样承担责任:1、对于雇员致害责任,由雇主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员可以行使追偿权;2、对于雇员受害赔偿责任,由雇主和雇员根据各自的过错对雇员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雇主如何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
    2022-06-16
    150人看过
  • 劳务人身损害纠纷如何诉讼打官司
    根据相关规定,起诉程序为: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3、庭前调解;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5、等候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2024-05-02
    183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
    一、人身损害案件分类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刑事判决后,受害人才提出赔偿要求,或者人民法院才发现受害人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而没有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2、侵害人致人损害,未触犯刑律,但受害人坚持提起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同时告知其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不应迳行以民事案件受理。3、侵害人的行为是否触犯刑律,一时难以查清的,应按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立案受理。4、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致人损害,受害人要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侵害人予以处理的,应告知其向公安部门申请解决。如果当事人对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
    2023-03-29
    439人看过
  • 教育机构对未成人所致人身损害应当如何负责
    一、教育机构对未成人所致人身损害应当如何负责1.如果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来自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的侵害,那么此时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机构存在过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如果是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了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侵害,那么此时教育机构承担责任为作为用人者的替代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二、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范围教育机构承担责任的范围如下:1.责任范围在教育机构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组织
    2023-11-05
    206人看过
  • 雇工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时应当如何规定
    一、雇工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时应当如何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雇主这样承担责任:1.对于雇员致害责任,由雇主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员可以行使追偿权;2.于雇员受害赔偿责任,由雇主对雇员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案由是什么常见的人身损害赔偿的种类有:1.故意或过
    2023-07-06
    430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非法转包方人身损害责任范围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1、若因非法转包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对于责任承担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划分: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分包方和总承包方为赔偿责任主体。承包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接受转包方和承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 2、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
    • 非法转包人身损害责任承担该怎么划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
    • 如何应对公司利益损害责任纠纷的举证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就其提出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客观上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收集这些证据来审理案件,那么人民法院有责任进行调查和收集。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搜集证据: 1. 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向法院提供自己的陈述,这些陈述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 物证:物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物品,例如物品、图片、视频等。
    • 人身损害能怎么确定责任纠纷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8
      人身损害责任划分原则有三个,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第一,处理一般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比如说学校人身损害侵权责任。第二、对于部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例如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举是机动车一方。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一般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第三、对于其他责任,适用于无过失责任原则。行为人
    • 身体损害纠纷是指侵权责任纠纷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2
      1、民法典身体损害纠纷是侵权责任纠纷,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