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解答】《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23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人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最商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最商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因此,如果加害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同时该案件没有共同致害人,并且其亲属不愿代为承担的话,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被告人一直不履行
62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无力赔偿会连累家人吗
302人看过
-
被告人身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定义?
49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辩护律师能请几个
58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要注意什么,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408人看过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能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
493人看过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分别列为被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怎么办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01、一起列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就好了。2、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
-
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赔偿被告人的损失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2因人身损害的赔偿要根据实际支出和具体情况来计算,没有统一标准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结合实际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
-
法中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被告人无力赔偿的被告的家属应承担什么责任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6家属无需担责。现在法律不实行连坐,不管事刑事还是民事(如果被告是未成年人则除外,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被告已婚,,在夫妻共同财产中被告拥有一半财产处置权,因此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应在支付赔偿范围内,即使是这样,这也仅仅是表明被告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代表夫妻的另一方需要为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故意伤人附带民事赔偿附带民事诉讼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造成残疾的,标准是医疗费按照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或者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