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存在无效的情况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09:54:02 154 人看过

要约存在无效的情形。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交错要约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交错要约不存在合同关系。交错要约,又称为交叉要约、要约之吻合,指的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要约,而同时对方也要以同样的内容发出要约,并且双方当事人彼此都不知道有要约的现象。在交错要约的现象中,在要约可以撤销的情况下,因为双方都是要约人,有权撤回或者是撤销要约,有权对要约进行拒绝,不管是哪一方撤销要约,即是对自己要约的拒绝,反过来讲,拒绝对方的要约也就是撤销自己的要约。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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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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