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21:21:51 180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土地使用权被用来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5.合建。在开发房地产时,合建与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都属于一方出地、他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

一、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具体是多长时间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仓储用地50年;

(六)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城市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城市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是否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来确定。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有: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效力是什么样的?
    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规定了一些限制条件,而且由于直接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缴纳契税、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税负较重,这使得在实践中房地产开发商们经常不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是转让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司的股权,从而使受让股东获得对土地的间接控制权和利用权。对此种行为的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该行为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但因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法以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的方式实现,因此以另一个法律行为(转让股权)掩盖真意,以实现同一效果。此外,此种行为恶意规避国家关于房地产法(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和税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因此应当认定无效。另一种意见认为,该行为合法有效,理由在于,公司股权转让是公司法所保护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并不导致土地使用权权属的转移,土地仍是原
    2023-06-26
    189人看过
  • 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征土地增值税吗
    一、股权转让方式转让土地征土地增值税吗1、股权转让不同于土地使用权转让,且我国税收立法采取形式审查原则,故不应该对股权转让协议中导致土地使用权的变动征税。另外,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来看,股权转让行为并没有导致税源流失,日后出售时的土地增值税额空间巨大,未造成国家利益损失。2、具体实践中,目标公司的不同情况将影响到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对此,各地实践不一,通常以发函针对个例来征税。二、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2、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三、股权转让时的注意事项1、在双方股权转让交易之中,其中股权转让的一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完成股权转让的交易之后直至企业股权变更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者
    2023-06-15
    417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的让渡
    土地的用地性质一般分为:1.农业用地---例如琶洲村一社的农田2.工业用地---例如球场附近的环球照明厂3.商业用地---例如政府划拨给琶洲村使用的自留用地4.住宅用地---例如每家每户房屋占有的土地在以上四种土地性质中,商业用地的价格是最贵,其次是住宅用地(宅基地用地),再次是工业用地,最低的是农业用地.个人的宅基地所占的宅基地面积属于住宅用地,在差不多20年前,村民互相转让宅基地都要1000元/平方米以上.即使红线外的土地价格是52万/亩,换算为每平方米,也区区不过是780元/平方米.**集团和经济联社是否在忽悠纯朴的村民呢?话再讲过来,红线内40万/亩,红线外52万/亩是指购买农业土地还是其他性质的用地,如果仅是指农业用地,这价格是否合理和公平呢?众所周知,12年前政府征用群北片的土地是25万/亩,再加青苗款2万/亩,合共27万/亩,当时在赤岗可以以2500元左右买到1平方米,12年
    2023-05-05
    80人看过
  • 受让方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用是怎样的
    1.城镇土地使用税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2.印花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3.契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一、出让方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怎么算(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2023-03-30
    261人看过
  • 以转让股权方式实施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效力之认定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案号:(2016)最高法民终222号【裁判要旨】通过收购目标公司股权的方式实际获得该公司的土地,属于商事交易中的正常活动,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予以衡量;对此类协议,不应认为构成“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认定无效。【裁判解析】本案投资者欲采取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的手段获利目标公司的土地项目,恰恰是因为涉及了土地问题,因此,很多人对这类协议的效力产生了质疑,往往“本能”地认为这类协议签订的目的系为了规避土地管理法规,恶意逃避国家税收,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土地非法流转的目的,故此类协议构成“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我们认为,通过收购股权的方式获取目标公司所享有的有形或无形资产,如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市场份额、优质客户、生产线、商标、商业秘密等而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或实现控股,是商事交易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被社会普遍认可和接受的合法交易行为,本案之情
    2023-05-06
    472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方式不得单独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一、农村宅基地转让手续农村宅基地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可以转让,农村宅基地转让,指的是转让使用权。具体的流程如下:1、转让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批准;2、确保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等条件;3、批准通过后,签订转让协议;4、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二、宅基地买卖有效吗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人们只能拥有它的使用权,而不能拥有所有权,所以无权进行处分。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只能在本村内流转,不得转让给外村,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把户口迁走,就不能继续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变成村集体的
    2023-03-19
    34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方式决定了转让条件有所不同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二是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方可转让。上述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转让房地产项目。这样规定,其目的在于严格限制炒买炒卖地皮,牟取暴利,以保证开发建设的顺利实施。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其中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应具备的条件。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必须
    2023-05-05
    292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规定?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最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将土地出让,转让,出售给非农业建设的人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你私自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这类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有权收回。但是,如果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下,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建设的群体(如大农业,农村家庭,农村合作社等),则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符合农村土地使用规划的企业,并且该企业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这样的土地转让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其他情况下,占用农村耕地,均属于违法行为,政府有权回收土地,并有权依照法律进行处罚。律师补充:土地使用权是土地所有权的其中之一,对于使用权来说我们要妥当的安排,更大的发挥出它的价值性。
    2023-05-07
    305人看过
  •  价格:出让方式下,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是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制定的;而转让方式下,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是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决定的。
    该权益的实施主体、行为性质、转移条件和程序、交易市场等方面存在差异。具体而言,出让是由国家通过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实施,而转让方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出让是无限制的出让条件,只需要签订出让合同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而转让则需要经过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并缴纳税费才能登记过户。此外,出让属于一级市场,而转让属于二级市场。差异:1.实施主体不同:该权益的出让由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通过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而转让方则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2.行为性质不同: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是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是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差异差异是
    2023-11-11
    343人看过
  •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什么的规定转让及转让的方式
    一、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什么的规定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规定转让,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二、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有如下几种方式:1.买卖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4.赠与赠与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移转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土地使用权赠予合同可能会附加其他条件,如用地人在将土地赠予给学校使用时,可能会将土地的使用限于与教育有关的目的。三、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的税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费根据民事主体有所不同:1.出让方(1)印花税
    2023-04-12
    65人看过
  •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税何时交纳
    纳税时间: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土地使用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
    2023-03-26
    196人看过
  • 土地使用转让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
    土地使用权转让书首先应当写明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双方转让的土地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与争议的解决方式;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合伙协议书该怎么写合伙协议书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
    2023-07-19
    103人看过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签订后就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每期开发项目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直到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托儿所、幼儿园、物业用房以及在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符合免税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小区外的社会公用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区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占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或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充分利用
    2023-02-26
    407人看过
  •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和规定
    即采用出让方式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可通过转让方式从其他土地使用权持有者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其中,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注意以下问题:(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只能是对原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的转让。(2)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在对土地进行一定开发之后才可以转让其权利。(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应随同转让。(4)改变土地用途的转让,必须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新的土地使用方式缴纳(或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土地所有限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简而言之,土地出让金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以有偿使用的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一方为出让方,另一方为受让方。由于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转让方只能是国家。《城
    2023-08-05
    7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又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5
      如果是通过土地出让,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如果是提供国有土地转让,要签订国有土地转让合同,到国土资源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如果是在建工程转让,要签订在建工程转让合同,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项目转让手续。如果是房屋连同国有土地一同转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过户,然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 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方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5-29
      1、拍卖出让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2、招标出让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 转让城市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9
      1、《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第二条规定: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农民集体土地使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转让方式有差异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7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集体土地转让方式有差异,且各自有其条件限制。
    • 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一般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