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仲裁罪正式入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33:00 70 人看过

日前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该修正案第二十条规定:在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内容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上述刑法修正案已于2006年6月29日公布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2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仲裁中的枉法和公正是指的什么?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责任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仲裁罪的对象参照枉法裁判罪,枉法仲裁罪的对象应当是正常的仲裁活动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草案,枉法仲裁罪的主观方面应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枉法仲裁罪。什么指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
    2023-08-07
    443人看过
  • 枉法仲裁罪哪个机关管辖
    枉法仲裁罪的管辖一般由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一、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怎么处理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劳动争议仲裁地需要约定吗?劳动争议仲裁地不需要约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起诉装修合同纠纷是怎么个情况首先,起草起诉状,起诉状一般包含以下四个部分:第一,原、被告的身份信息。第二,具体的诉讼请求。第三,具体的事实与理由。第四,
    2023-03-14
    417人看过
  • 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有哪些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仲裁罪的主体草案规定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1)何谓“依法”?既然是枉法仲裁罪,那么依据的应该是仲裁法,但是仲裁法却没有“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的配套规定。(2)何谓“仲裁职责”?仲裁员和仲裁机构的关系不同于法官与法院,仲裁员不是仲裁机构的常驻工作人员,仲裁庭独立于仲裁机构,主导仲裁程序的进行,独立作出裁决,不受仲裁机构的干预;同时,根据中国仲裁法和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机构和仲裁委员会主任有权就仲裁管辖权、仲裁员指定、回避、延长裁决期限等作出决定;另外,在必要时仲裁机构的核稿人员、专家委员会成员可以研讨仲裁案件并向仲裁庭提出修改建议。以上种种活动,是否都属于“仲裁职责”呢?建立在以上两个模糊概念上,枉法仲裁罪草案对于主体的规定自然也是模糊不清。当然,如
    2023-06-17
    304人看过
  • 枉法仲裁立案管辖
    依照通常的仲裁法理论,仲裁庭的权力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并受国家法院和立法的影响。在合意仲裁中,仲裁庭的权力和能力来自当事人的协议;事实上除此之外不能来自其他来源。而国家立法及国家法院一般从消极的角度限制仲裁庭管辖权,例如对劳动争议的限制。因此,仲裁庭有义务谨慎遵守当事人的授权范围,而不应当超越当事人的授权;同时仲裁庭也应注意不应当违反能够影响裁决效力与执行的国家立法和法院的一般观点。因此管辖权异议指的就是当事人对仲裁庭超越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条款的授权以及国家立法授权范围进行仲裁所提出的异议。一、劳动仲裁庭审程序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审的主要程序如下:1、身份核对与旁听人员登记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按照《开庭通知书》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仲裁庭的书记员将在候审场所对当事人及其代
    2023-03-07
    93人看过
  • 枉法仲裁罪可以请律师吗
    有的。一、在我国如何理解枉法仲裁罪?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仲裁罪主要有以下特征:(一)草案规定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二)枉法仲裁罪的客体参照枉法裁判罪,枉法仲裁罪的客体应当是正常的仲裁活动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枉法仲裁罪的主观方面根据草案,枉法仲裁罪的主观方面应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枉法仲裁罪。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却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科学、明确的判断标准,因而枉法仲裁罪有被滥用于仲裁人过失情况的巨大风险。(四)枉法仲裁罪的客观方面根据草案,枉法仲裁罪的客观方面是“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这项规定决定了枉法仲裁罪会成为一个口袋罪,对仲裁人的权利和安全构成巨大的威胁。首先,由于事实无法完全重现,仲裁实现的只能是法律上的公平,所以“违背事实”可能是
    2023-06-14
    157人看过
  • 论仲裁枉法罪——仲裁性质与比较法二分法下的思考
    【摘要】枉法仲裁罪的设立有利弊,基本上是利大于弊,但利弊之争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枉法罪争议中最关键的问题是仲裁的性质。利用仲裁性质的二分法,我们可以发现仲裁责任属于仲裁的外部关系,应当主要从司法性质来考虑。仲裁的外部关系和司法性质决定了枉法罪的成立是合理的。运用比较法可以发现,枉法仲裁罪的设立并不违反尊重仲裁的国际惯例。相反,它是在贯彻这一国际原则惯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而采取的合理而具体的措施。徇私枉法罪的成立,短期内负面影响很小,但从长远看,,枉法罪的存在不会对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关键词】枉法罪仲裁性质二分法比较法称为“悬在仲裁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枉法仲裁罪,已成立2年多。然而,近两年来,学术界对该罪的激烈争论并未平息。经过一段冷静期后,我认为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一步思考相关问题:第一,设立枉法仲裁罪的利弊是什么,利弊之争是否是澄清相关问题的关键?第
    2023-05-07
    164人看过
  • 仲裁员枉法裁判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仲裁员枉法裁判罪的概念是什么?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仲裁罪主要有以下特征:(一)草案规定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二)枉法仲裁罪的客体参照枉法裁判罪,枉法仲裁罪的客体应当是正常的仲裁活动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枉法仲裁罪的主观方面根据草案,枉法仲裁罪的主观方面应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枉法仲裁罪。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却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科学、明确的判断标准,因而枉法仲裁罪有被滥用于仲裁人过失情况的巨大风险。(四)枉法仲裁罪的客观方面根据草案,枉法仲裁罪的客观方面是“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这项规定决定了枉法仲裁罪会成为一个口袋罪,对仲裁人的权利和安全构成巨大的威胁。首先,由于事实无法完全重现,仲裁实现的只能是法律上的公平,所以“违背事实”可能是情
    2023-04-13
    292人看过
  • 在我国如何理解枉法仲裁罪
    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枉法仲裁罪主要有以下特征:(一)草案规定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二)枉法仲裁罪的客体参照枉法裁判罪,枉法仲裁罪的客体应当是正常的仲裁活动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枉法仲裁罪的主观方面根据草案,枉法仲裁罪的主观方面应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枉法仲裁罪。但是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却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科学、明确的判断标准,因而枉法仲裁罪有被滥用于仲裁人过失情况的巨大风险。(四)枉法仲裁罪的客观方面根据草案,枉法仲裁罪的客观方面是“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这项规定决定了枉法仲裁罪会成为一个口袋罪,对仲裁人的权利和安全构成巨大的威胁。首先,由于事实无法完全重现,仲裁实现的只能是法律上的公平,所以“违背事实”可能是情非得已,自由心证也是仲裁员的合理权
    2023-03-03
    292人看过
  • 枉法仲裁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枉法仲裁罪是指犯罪行为人违背事实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枉法的裁决。枉法仲裁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需要是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能够参与仲裁庭审判的工作人员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同时要求作出枉法仲裁的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枉法仲裁罪。构成枉法仲裁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犯罪主体为从事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作故意枉法裁判的罪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二、行政枉法裁判罪一般判几年?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犯罪主
    2023-03-14
    469人看过
  • 如何认定枉法仲裁罪是什么
    1、枉法仲裁罪,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1)行为人须是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其它人员不能构成本罪。(2)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3)行为人具有枉法仲裁的行为。枉法仲裁罪的一般行为表现是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且情节严重。(4)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仲裁活动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枉法仲裁罪的客体是正常的仲裁活动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枉法仲裁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枉法仲裁罪的主观方面应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枉法仲裁罪。所谓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枉法仲裁、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枉法仲裁罪构成要件枉法仲裁罪的主体草案规定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枉法仲裁罪的客体参照枉法裁判罪,枉法
    2023-08-11
    184人看过
  • 了解一下枉法仲裁罪的定义。
    枉法仲裁罪是指犯罪行为人违背事实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枉法的裁决。枉法仲裁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需要是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能够参与仲裁庭审判的工作人员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同时要求作出枉法仲裁的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枉法仲裁罪。构成枉法仲裁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枉法仲裁罪怎么判刑《刑法》未规定枉法仲裁罪,但规定了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枉法仲裁罪】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1
    323人看过
  • 枉法仲裁罪思辨——仲裁性质两分法与比较法下的考量
    【内容提要】枉法仲裁罪的设立是有利有弊、且基本上利大于弊的,但利弊之争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关于枉法仲裁罪的争议,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仲裁的性质上。运用仲裁性质的两分法,可发现仲裁责任属于仲裁的外部关系、应主要从司法性来考量。仲裁的外部关系及其司法性,决定了枉法仲裁罪的设立其本身是合理的。运用比较法可发现,枉法仲裁罪的设立并非是对尊重仲裁的国际惯例的违背,相反,这是在贯彻这一原则性的国际惯例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和需要所采取的合理的具体措施。枉法仲裁罪的设立在短期内仅有较小的消极影响,而从长远来看,枉法仲裁罪的存在不会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关键词】枉法仲裁罪仲裁性质两分法比较法被称为悬在仲裁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枉法仲裁罪,至今已经设立2年有余。但这2年以来,学术界关于该罪的激烈争论,一直都未平息。在经过一段冷静期之后,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角度,对有关问题做出进一步思
    2023-06-12
    183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仲裁人员是否构成枉法裁判罪
    仲裁人员不构成枉法裁判罪。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民事行政诉讼的审判人员。仲裁人员不成立此罪,只能构成枉法仲裁罪。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渎职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
    2023-03-10
    339人看过
  • 什么是枉法裁判罪?枉法裁判罪如何量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枉法裁判罪,枉法裁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量刑、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4-22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枉法仲裁罪,枉法仲裁罪认定标准是如何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5
      枉法仲裁罪与枉法裁判罪的比较 1、可以推测,仲裁人与公检法工作人员一样列刑法典是因为仲裁工作具有的准司法权属性,所以笔者在此对枉法仲裁罪与枉法裁判罪作一比较。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第 2、3款对枉法裁判罪规定如下:“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
    • 认定枉法仲裁罪是怎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2
      枉法仲裁罪的认定标准: (1)行为人须是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 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其它人员不能构成本罪。 (2)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 (3)行为人具有枉法仲裁的行为。 枉法仲裁罪的一般行为表现是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且情节严重。 (4)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仲裁活动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枉法仲裁罪,对法院的仲裁是怎样的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09
      枉法仲裁罪的处罚:依法承担仲裁责任的,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什么是枉法仲裁罪的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7
      关于枉法仲裁罪最高,具体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22年枉法仲裁罪如何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2
      枉法仲裁罪的认定标准: (1)行为人须是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 枉法仲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其它人员不能构成本罪。 (2)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 (3)行为人具有枉法仲裁的行为。 枉法仲裁罪的一般行为表现是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且情节严重。 (4)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仲裁活动和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