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9:26:28 91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类型,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行政权不断扩张,越来越多地介入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之中,越来讼越频繁地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进行直接调整。相应地,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的交织越来越多出现在行政诉讼当中。对于当前行政诉讼中遇到的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相互交织的状况如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不仅是理论界有不同的认识,而且在实践中做法也是多种多样.这样的结果是不仅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而且还在实务中让承办这类行政案件的法官无所适从。要实现司法为民宗旨,破解在行政诉讼制度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这类难题,就应当在体制上大胆创新,对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进行必要的变革。解决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的如何审理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难题,应当建立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范围

1、关于行政裁决引发的诉讼

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居间者的身份,对特定范围内与裁决机关行政管理职权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依法作出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这类案件最原始的争议是民事争议,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是为了解决民事争议,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时要求法院重新审查相关的民事纠纷应作为附带的民事诉讼来处理。

2、关于行政处罚引发的诉讼

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或作出了对个人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同时也对民事侵权行为进行了裁决。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对其中有关民事部分所作出的裁决也不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而构成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这两个诉讼都是由于同一法律事实产生,具有紧密的联系,实践中最常见的就是行政治安处罚案件。

3、关于行政确认引发的诉讼

行政确认直接涉及对民事主体的身份、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法律事实的存在与否进行认定,改变了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常引发其他民事争议,这些民事争议的解决以行政争议的处理结果为依据,可以作为附带诉讼一并处理。属于这一类的常见的有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的确权后所引发的民事争议。

4、关于行政许可引发的诉讼

行政机关许可的某种行为,第三方认为侵犯了自己的民事权益,第三方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审查行政许可的合法性,也可以要求附带解决民事争议。比如建房,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建房许可侵犯其采光权、通风权,可以提起要求撤销行政许可的行政诉讼,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侵权之诉。

5、其他

现代社会行政权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扩大,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也不局限于上文所述的几种情况。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而这一行政行为又直接影响了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引起民事争议。只要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具有关联性,符合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构成要件就可以成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在确定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同时对未予裁决的除侵权赔偿外的其他民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属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行政机关对相对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而未就相对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的其他民事争议进行裁决,相对人或第三人可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身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严格区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赔偿诉讼。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属于国家赔偿责任,己从民事责任中分立出来,其性质与民事责任有本质区别,不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在我国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吿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由于被吿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刑事立案后民事立案会不会被中止?刑事立案后民事立案程序可能会被中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积极如何判实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积极不会判实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与实刑直接进行挂钩,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
    2023-06-27
    80人看过
  • 单位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及提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什么
    一、单位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单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二、提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什么提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
    2023-06-26
    228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诉讼范围是什么,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
    2023-08-06
    222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反诉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附带民事诉讼反诉的提起,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向受理本诉法院提起针对其他人的诉讼,尽管与原告人有一定牵连,也不能构成反诉。倘若,被害人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被告人自然也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反诉。2、反诉的赔偿请求,必须是基于同一侵权法律事实前提下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物质损失。3、反诉的赔偿范围应当与本诉的赔偿范围一致,只限于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二、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反诉的原则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反诉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三、附带民事诉讼反诉的提起时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反诉的提起限于附带民事诉讼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将反诉限制在
    2023-06-03
    277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诉讼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指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一并解决与该案有关的民事纠纷的行为。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一、拆迁行政诉讼胜后如何补偿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3、这类案件,建议先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并同时提出赔偿请求,因为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征收、征用、拆迁行为违法,所以应当先确认相关拆迁行为违法,而确认拆迁行为违法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的事项,同时,因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
    2023-03-08
    172人看过
  • 2019年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收费标准如何规定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格,财产案件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缴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缴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按2、5%缴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按2%缴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缴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缴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按0.9%缴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8%缴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0.7%缴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按0.6%缴纳;10.超过2000万元的,按0.5%缴纳。行政诉讼几年内有效任何诉讼程序都包含各种各样的时效制度,行政诉讼也是如此。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
    2023-08-18
    314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是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1、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事实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因果联系,这是允许提起附带民事损害赔偿之诉的前提之一。2、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遭受的损失,而不限于遭受的直接损失。一、因刑事犯罪造成的损失包括哪些刑事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
    2023-03-07
    431人看过
  •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案件如何收费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案件依照规定收取五十元。《行政诉讼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一百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费标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2.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中的重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
    2023-04-10
    336人看过
  •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一并审理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附带行政问题“一并审理”诉讼程序是对现有民事、行政两大诉讼法和两大实体法的整合和超越。在遵循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的基础上,诉讼程序如下:一、诉讼管辖的确定根据民事、行政两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的一般管辖原则是“原告就被告”,而行政诉讼的一般管辖原则是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两者存在产生冲突的可能性。对于民事附带行政诉讼管辖权的确定主要依据以民事管辖“原告就被告”优先适用为原则。二、审判组织(合议庭)的确定由于民事庭与行政庭均由《法院组织法》规定,在一个组织法内跨庭成立任何审判合议庭均是可以的,也有法有据。由于在民事附带行政争议为的民行交叉案件中,民事权益为当事人实质诉争的利益,因而宜挂民商号案件,在各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内成立合议庭进行审理,该合议庭成员可邀请行政审判经验较为丰富的法官参与。当事人地位的确定。一并审理是在一个诉讼中解决两种争议,因此,与两种争议有
    2023-06-23
    276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是否就不能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2023-06-14
    27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按照民事诉讼原则进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正因为如此,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就实体法
    2023-04-21
    338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刑事案件与相关联的民事案件一起审理,但是先开始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立案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
    2023-06-22
    377人看过
  • 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什么期限提起?
    受害人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在刑事诉讼进行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刑诉法精神抚慰金是怎么算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强奸罪是一种附带民事罪吗强奸罪,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刑事附带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2023-06-22
    159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还是刑事诉讼程序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指的是与被告人共同实施致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行为,但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未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刑事被告的监护人”指的是未成年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的监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正因为如此,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就程序法而言
    2023-03-10
    74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什么叫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种类有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3
      1、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指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一并解决与该案有关的民事纠纷的行为。 2、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 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8-11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作了回答。该《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日常生活中最
    • 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8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 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条件。 3、有明确的被告人。 4、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5、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6、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
    • 附带民事诉讼撤诉申请怎么写,附带民事诉讼撤诉是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5
      1.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2.其一,实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必须同时收集证明被告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这有利于减轻被害人在民事赔偿部分本应承担的举证责任,从而降低被害人获得赔偿的难度。 3.其二,规定司法机关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必须一并解决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有利于及时弥补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害。因为如果不实行附带民事诉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4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写法: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的标题应当写明; 2、说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 三、明确具体诉讼请求; 4、原因清晰,逻辑性强,需要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