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不合格该找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1 21:20:15 382 人看过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该找谁

面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受害人或相关单位首先应向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进行反映。

1.这些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管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政府机构,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投诉会进行受理和调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2.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可以联系当地的建设局或相关部门,向他们提供详细的工程信息和质量问题描述。

(1)他们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2)如果问题严重,他们还可能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当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该标准,处理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具体措施包括:

1.对于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2.对于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并保留相关检测报告和鉴定结论作为证明。

3.对于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但应注明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情况。

4.对于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并保留相关文件和记录作为证明。

5.如果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则严禁验收,并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或拆除。

三、工程质量不合格责任归属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1.因为承包方是工程建设的直接参与者,负责施工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应当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

2.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是由于承包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那么承包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或赔偿。

3.如果建设方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方的施工行为进行了不当干预或指导,导致工程质量受到影响,那么建设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工程质量问题出现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和认定,确保责任得到合理的追究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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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31日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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