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动产抵押权到哪里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2:32:27 325 人看过

一、普通动产抵押权到哪里登记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所以如果你想要将车辆登记抵押。其部门为运输工具登记部门。

二、动产抵押权能对抗第三人

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包括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即使有善意第三人,抵押权人的权利不受影响,可依法行使。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动产抵押权是否需要登记

民法典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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