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丢失,如何处理房屋继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9:44:58 234 人看过

没有遗嘱继承房子如下:

1、协商继承,如果所有继承人都能协商达成房地产分配协议,可以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房地产分配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必要材料,向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2、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如果所有继承人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取得继承权公证,需要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法院判决调解后,应当持法院出具的有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没有遗嘱时继承的顺序

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两个顺序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实现是不不同的。被继承人死亡,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能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因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有着更亲近的血缘关系和更为密切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他们的继承权将依法首先得到保护。

应当指出的是,两个顺序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尽管不同,但在相同的顺序中,继承人的继承权都是相同的,不因血缘、性别差异而有所不同。比如,儿子与女儿享有的继承权是相同的,亲生子女与养子女的继承权是相同的,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也是相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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